認真開展村級“一事一議”工作
全部免征農業稅后,為解決農村出現的辦理公益事業事難議、議難決、決難行的“三難”問題,海倫市采取 “一事一議”方式,由村民出資出勞,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據統計,海倫市先后有12個村涉及農田基本建設、植樹造林、村容村貌建設等方面籌資籌勞16個事項,進行了“一事一議”,累計投資額達到78萬元。他們的主要作法是:
一、制度建設公開,實現“一事一議”的規范與有序
“一事一議”是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什么事該議、什么事不該議,由誰來議、怎樣議等都必須用配套的民主管理制度來制約,才能合情合法,順應民意。于是,海倫市在向榮鄉開展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一事一議”試點工作,取得成果后,召開了現場會在全市推開。在試點工作中,廣泛發動群眾,通過召開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印發征求意見卡等辦法,反復征求群眾意見,制定了海倫市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八項制度,即《村黨支部工作規程》、《村民代表會議規程》、《實施村務公開規程》、《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集體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規定》、《民主理財制度》和《村務公開監督制度》。這八項制度的實行,切實解決了制約我市村級“一事一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了什么事該議,什么事不該議,解決了議事內容的制度化問題。明確規定凡涉及籌資籌勞的事項,均列入“一事一議”范疇,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村容村貌建設等。同時也對議題的提出規定了嚴密的程序:即“一事一議”的議題必須由村黨支部、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提出的議題必須填寫議題表,經村黨支部、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后列入正式議題,但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的議題必須列入會議議題。其它村民如果有議案、有問題、有疑問,要通過村民代表的途徑進行反映。不達到五分之一聯名的,村委會不列入議題來研究。明確了公共事務由誰來議,解決了議事主體合法化問題。針對海倫市并村后,村型大、人口多、村民大會難以召集的實際,除法律政策規定需經村民大會討論的重大事項外,其它事項都由村民會議授權,采取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議事,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是議事的主體,并加強了村民代表會議建設。針對過去個別村的村民代表是指派產生,有的達不到法定人數,有的代表哪些村民不明確等問題,指導各村以投選票的形式重新推選村民代表,并將代表名單張榜公布后,報鄉鎮政府備案。同時明確了村民代表的“五個權利”,即提出議題權、監督評議權、表決權、調查權、反映意見和建議權,實現了議事主體的合法化。明確了怎么議事,解決了議事規范化問題。過去,有些村的議事程序不夠規范,有的沒有會議記錄,有的記得不詳細,有的議事不公開,有的達不到法定人數,討論決定的事項群眾不信服,難落實。為此,海倫市在制定八項制度時,著重對這些“軟件”程序進行了研究,對會議的開法、記錄內容、材料整理以及有多少人參加可以開會,有多少人通過方能形成決議,都做了明確規范,確保了議事過程的規范化。
二、運行過程公開,確保“一事一議”的科學與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