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政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辦法
(四)非公有制經濟(40分)
1、鄉鎮企業總產值、增加值均比上年增15%;實交稅金比上年增14.5%;從業人員比上年增3%。完成任務計30分,單項不完成扣2分。由市中小企業局考評。
2、個體工商戶增長8%。完成任務計10分,不完成任務扣2分。由市工商局考評。
(五)固定資產投資(40分)
1、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去年增長60%以上,完成任務計20分。每超過1個百分點加1分,每差1個百分點扣1分,加扣分不超過20分。由市統計局考評。
2、完成爭取xx市以上項目補助資金5萬元以上。完成任務計10分,不完成任務按比例記分。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考評。
3、建立鄉鎮項目庫,儲備項目10個以上。完成任務計10分,不完成任務扣2分。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考評。
(六)交通道路(40分)
抓好村屯道路建設和養護,配合抓好縣(市)鄉(鎮)道路管護和路改建設工作。完成任務計40分,單項不完成扣分1—5分。由市交通局考評。
(七)安全生產(90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全面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將責任落實到所管轄的單位、崗位及個人,建立鄉鎮、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落實鄉鎮分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及村級安全員。完成任務計5分,不完成任務扣1分,未簽訂責任狀此項不得分。
2、認真貫徹國家、自治區、xx市、市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文件精神,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搞好各行業的安全生產,重大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與上年持平或下降。及時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行為。完成任務計15分,單項不完成扣1分。
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完成任務計10分,每少開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扣2分。
4、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有檢查文件和大檢查工作總結上報;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活動,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時要建立隱患排查、整改登記臺帳。完成任務計20分,每缺一項扣2分。
5、切實加強礦山整頓管理和鄉村道路安全管理。堅決制止非法開采(盜采)礦山現象,確保礦山安全生產,無因非法開采(盜采)礦山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加強鄉村道路管理,不出現鄉村道路傷亡事故。完成任務計20分,每出現一次盜采事故或鄉村道路傷亡事故扣2分。
6、執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完成任務計5分,出現事故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的,每次扣2分。
7、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完成任務計10分,不完成任務扣2分。
8、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組織做好全國第三次安全生產月活動,有活動方案和書面總結。完成任務計5分,不完成任務扣2分。
由市安監局考評。安全生產執行“一票否決”制度,如有“一票否決”情形,由市安委會討論后呈報市委、市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