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國資監管在積極探索中不斷前行
國企改革國資監管在積極探索中不斷前行
作者:葛巍
[摘要]
2004年是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框架初步建立的一年,也是各地國資委組建后全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一年。國資委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這個根本,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強化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均取得積極進展。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分會也適時地在全行業舉辦了國有資產監管知識競賽,本文試就參賽體會,圍繞04年以來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所走過的一些歷程進行回顧和展望。
關鍵詞:清產核資、經營業績考核辦法、mbo、政策性破產
04年清產核資的深層含義
清產核資是我們在04年里談的最多的一個話題,國資委對187家中央企業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其目的在于規范工作,摸清家底,為科學評價經營績效和保值增值提供依據。我們回顧過去不難發現,其實在國企改革和國資監管的發展歷程中搞過多次類似清產核資的清查活動,摸清家底一直是以往歷次檢查的基本目的。正所謂,“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在中央加強國資監管的大背景下,這次由國資委組織的清產核資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中蘊含著更深層的含義和國資委就下一步工作的設想。
就筆者看來,對于國資委來說,摸清家底顯然只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其下一步的工作意圖,在于指導企業真正落實之前早已提出的“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這十六個字的現代企業制度。因為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確保國家對所擁有的企業產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真正達到和實現產權明晰基礎上的權責明確。其實這方面的改革早已經開始運作,但正是苦于出資人不到位,或是產權不明等等原因一度使我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探索過程陷于停滯的窘境。如今出資人已經到位,清查工作業已完成,可以說各方面的條件已經成熟,從05年開始,國家將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結合宏觀經濟形勢和戰略發展規劃的安排陸續制定相關交易細則,對所出資企業,該發展的發展,該淘汰的淘汰,也就是常說的“抓大放小”,其根本目的只有一個即在于提高國有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提高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特別是對于那些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具有長遠發展潛力的國有經濟,更要著眼于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加快企業改革、改制和重組的步伐,依靠“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工作方針,建立國有經濟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顯而意見,我們要確保公有制占主導地位的國民經濟靠的就是這些個企業的發展。在這一點上和現階段中央提出的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方針也是一致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經濟搞上去了,我們黨的立足之本、執政之基也就穩固了,越是國有經濟就越要代表最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這才能真正體現出我們黨卓越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從04年國資委的相關政策實施過程中我們即可看出一些端倪,據一份統計數據顯示,到2004年10月,在自愿的基礎上,經國務院批準,有36家18對中央企業進行了聯合重組。京、津、滬、渝等地區都組成了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進一步增強。從1998年到2004年,我國進入世界500強的企業由3家增加至15家,其中內地的14家企業全部都是國有企業。同時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公布的一組數字也揭示了這一點,在2004年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共有370家,占74%;資產總額27.37萬億元,占96.96%;實現利潤2663億元,占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