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
鎮安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
鎮安地處秦嶺南麓中段。東與山陽、鄖西接壤,西與寧陜相連,南與旬陽相鄰,北與柞水交界。境內山大溝深,層巒疊嶂,土地總面積3487平方公里。是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區貧困農業縣。全縣轄25個鄉鎮,206個村民委員會,總人口29.22萬,其中農業人口26.83萬,占92%。我縣有全省僅有的三個少數民族鄉鎮中的兩個(西口回族鎮、茅坪回族鎮),有回、滿、壯等9個少數民族9845人,占總人口的3.4%。
隨著我縣經濟的日益發展,信息的日益暢通,人們的維權意識日益增長……民間矛盾糾紛也隨之上升,2002年我縣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312件,調處成功1203件。2003年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412件,調處成功1303件。2004年共排查矛盾糾紛1681件,調處成功1483件。這一組數字顯現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日益重要性和中國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的不可替代性。成功的調處減少了訴訟,降低了訴訟成本,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了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實效,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維護我縣社會穩定中的作用,全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民間糾紛的發生,防止矛盾糾紛激化轉為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通過調處矛盾糾紛,開展法制和社會主義公德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道德水平,達到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長期穩定的目的。
經過實踐總結和借鑒并結合我縣實際,我們從網絡、運行、責任追究三方面制定了我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
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網絡機制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建全和完善縣、鄉、村、中心戶長四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機構,聲明本文僅供會員使用如果您是從其他盜版網站下載本文將視為侵權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擔任正、副組長,綜治、司法、信訪、民政、公安等28個部門為成員;縣直機關單位由部門責任人任組長;鄉鎮領導小組由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村級(居)由支部書記擔任調委會主任,中心戶長為成員;廠礦企業由董事長(廠長、經理)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企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領導和實施組織工作。
二是成立協調指揮中心。組建以司法、信訪為主的縣級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指揮中心,負責協調指揮調處縣境內跨鄉鎮、跨行業之間的重大疑難糾紛。辦公室設在司法局,由司法局負責日常工作。
三是建立應急預案機制。各鄉鎮、部門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應急預案,針對突發性、群體性、疑難性矛盾糾紛的成因及其特點,制定出不同的調處應急預案。確保關鍵時刻突發性群體性疑難性的矛盾糾紛能得到及時有效化解。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運行機制
(一)、預防機制。一要堅持信息預防。各鄉鎮、部門要從抓早、抓小、抓快著手,及時掌握信息,解決問題,消滅隱患,防止形成矛盾糾紛。二要堅持普遍預防,采取普法宣傳,舉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廣大群眾守法意識和明辨是非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預測工作建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建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