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律師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乙方:住址: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均從事法律工作,為了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律師之間的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十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異地業務給乙方代理的,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負責接待,盡責商談并簽訂委托合同,由乙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項,甲方為輔予以配合。乙方在與當事人接洽完畢的當日,應當將接待的情況通過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與當事人協商或接待的,也應當在每次結束的當日將情況以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的,應當在當日將簽訂的委托合同、授權委托書、當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傳真或者郵件的方式給甲方一份,并簽上乙方的名字。當事人確定由甲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務的,乙方為輔予以配合。
2、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代理、或乙方與其他律師共同代理;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轉委托的法律事務。
3、簽訂委托合同的一方應在授權委托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保證出庭參與仲裁、訴訟或參與其它法律服務事項等。授權委托書與當事人另行簽訂。一方在代理當事人委托事項過程中知悉的商業信息、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電話、傳真、發送律師函件、調解、和解、協商、仲裁、訴訟、執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決當事人委托事務的法律方式。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查檔費、實物變現費由當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為支付。
5、不論與當事人采取何種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條所列費用外收取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乙方支付給甲方總費用的______%代理費用,剩余的______%屬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自己律所管理費用和所有稅費)。因同一個案件的二審、再審、執行等,或者該當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法律顧問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務,而收取的費用,乙方也應當按照本條約定比例履行。
6、乙方應當在收取當事人費用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當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費用的,乙方也應當在收到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
7、甲乙雙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師執業生存的唯一依賴,雙方均應當十分誠實守信,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均是主觀故意。一方不提供與當事人簽訂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經與當事人建立的委托關系、或者與當事人合謀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費用而沒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費用沒有與另一方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不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費用的、或者將案件轉給或介紹給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損害另一方利益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全部的委托合同總金額及私自收取費用的總和的全部代理費用支付給另一方,并按照全部代理費用的______%計算違約金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得對違約金提出任何抗辯。
8、本合同自乙方回寄或回傳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9、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甲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是從事法律工作,為了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律師之間的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十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異地業務給乙方代理的,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負責接待,盡責商談并簽訂委托合同,由乙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項,甲方為輔予以配合。乙方在與當事人接洽完畢的當日,應當將接待的情況通過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與當事人協商或接待的,也應當在每次結束的當日將情況以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的,應當在當日將簽訂的委托合同、授權委托書、當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傳真或者郵件的方式給甲方一份,并簽上乙方的名字。
當事人確定由甲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務的,乙方為輔予以配合。
2、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代理、或乙方與其他律師共同代理;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轉委托的法律事務。
3、簽訂委托合同的一方應在授權委托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保證出庭參與仲裁、訴訟或參與其它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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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等。授權委托書與當事人另行簽訂。一方在代理當事人委托事項過程中知悉的商業信息、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電話、傳真、發送律師函件、調解、和解、協商、仲裁、訴訟、執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決當事人委托事務的法律方式。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查檔費、實物變現費由當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為支付。
5、不論與當事人采取何種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條所列費用外收取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乙方支付給甲方總費用的40%代理費用,剩余的60%屬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自己律所管理費用和所有稅費);
因同一個案件的二審、再審、執行等,或者該當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法律顧問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務,而收取的費用,乙方也應當按照本條約定比例履行。
6、乙方應當在收取當事人費用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當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費用的,乙方也應當在收到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
7、甲乙雙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師執業生存的唯一依賴,雙方均應當十分誠實守信,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均是主觀故意。一方不提供與當事人簽訂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經與當事人建立的委托關系、或者與當事人合謀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費用而沒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費用沒有與另一方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不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費用的、或者將案件轉給或介紹給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損害另一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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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全部的委托合同總金額及私自收取費用的總和的全部代理費用支付給另一方,并按照全部代理費用的20%計算違約金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得對違約金提出任何抗辯。
8、本合同自乙方回寄或回傳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手機手機
傳真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箱郵箱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執業律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律師合作協議書 篇3
李四為購車所用,今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張三借到人民幣3萬元整(大寫:叁萬圓整),月利率1%,借款期間為X個月。如李四逾期未還,則按月利率2%計算逾期利息。
如李四在借款到期后出現違約,出借人為維護合法權益向李四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均由李四全部承擔。
雙方均認可,李四身份證載明的通訊地址(可以寫身份證居住地址或其現在居住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有效地址,如李四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郵寄送達的,該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律師說法】??:目前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多從糾紛案由、借款用途、交付方式、借款期限及利息約定、是否存在套路貸等進行綜合審理。
??1、最好注明“借條”,因借條能直觀反映雙方系因借貸關系產生經濟往來。若寫成欠條,則根據現實生活中例子來看,欠條可能會基于買賣關系、勞資糾紛等,不一定指向借貸。
2、款項交付問題:大額款項多根據銀行轉賬交付,小額為求方便多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交付(在交付時亦可通過備注確定款項性質,如“給李四的借款”),注明款項交付方式和借款期限、利息等,能夠直觀反映雙方借貸的具體過程,沒有利息的可以不寫利息。
3、減輕律師費損失:實務中特別多的情形是借款人逃避債務,拒不履行,出借人為追要合法債權而不得不支付律師費等費用起訴維權,但目前我國法律對于被告方敗訴承擔原告律師費的規定較為空白。一般來講原告即便勝訴也要自擔律師費,借條中如對此進行約定,一來是對借款人有效的制約,二是能較大程度的減輕個人負擔。
4、身份信息應寫全:如上所述,一旦借款人逃避債務,拒不履行,多會選擇不應訴不出庭等方式。如果在借條出具時,出借人沒有借款人具體的身份信息,將導致訴訟無門,此種情況比比皆是。如故意的同音不同名(李四VS李寺)、不寫具體住址(下落不明,法院無法送達訴訟文書通知其應訴)、不寫身份證號(如果具體住址不詳,又不知身份證號,很有可能出現同名同姓又同村,無法確定被告的可能)等,因此最優的方案就是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這里也提醒出借人確認身份證信息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的,即便礙于其他原因不便提供,也應在借條上或手機短信、微信記錄寫明其身份信息。
5、約定送達地址,方便法院訴訟文書送達,極大減少訴訟流程和訴訟時間,早日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