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醫藥店鋪合同(精選3篇)
合作經營醫藥店鋪合同 篇1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第一條、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醫藥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如下:
甲乙雙方合伙經營藥品零售店,店名為福清市宏路百信藥店。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_ 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乙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
2、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后,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后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 ,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墻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經營醫藥店鋪合同 篇2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
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
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_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
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
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
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
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
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
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
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的提成費。
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
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
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
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
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
合營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
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
若于三十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于三十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
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
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醫藥店鋪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擬結成共同的商業伙伴關系,現達成協議事項如下:
一,合伙飯店的宗旨:
整合并管理合伙人共有資源,合法經營,使合伙飯店通過市場運作,創造財富和社會價值,各合伙人依法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伙飯店名稱及合作計劃:
1,合伙飯店名稱:三亞_______________飯店,先期以三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為經營主體。
2,合作計劃:注冊并經營三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體戶(以工商核名為準),并以其為發展載體,主營牛羊肉、野味小炒、煙酒等。
三,合伙期限:
自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飯店各合伙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占資產股份: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占資產股份__________。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占資產股份__________。
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占資產股份__________。
五,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工資及獎金分配:
合伙經營期間,每個合伙人工資為:
甲方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元。
2、盈余分配: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后剩余部分,各合伙人按各自所占飯店資產股份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在飯店運作過程中如有債務償還,先由合伙飯店財產清償,不足以支付時,由全體合伙人安所占有財產份額的比例承擔。
六,轉讓、出資
(1)在合伙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轉移:
甲乙丙各方不得在無其余兩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飯店股份給第三方。即引進新股東需全體現有股東同意,退伙需除自己以外全部股東同意。
七,合伙人會議和合伙事務的執行:
1、會議:合伙人會議由執行合伙飯店事務執行人________召集和主持,其權限為:
(1)組織和執行合伙人會議。
(2)合作飯店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飯店內部管理制度。
2、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有表決的權利,且有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表決重要事項。一般事件可以通過合伙飯店的合伙人所持股份份額決定通過,即至少一半的持股比例伙伴同意即可。
3、重大事項:需經合伙人會議在合伙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的事項。重要的事項是指:
(1)提名合伙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大業務類型、;
(3)調整合伙人合伙利潤分配比例和所占財產份額。;
(4)決定合伙飯店的內部機構設置和支出計劃
(5)決定合伙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八, 禁止行為:
(1)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飯店利益的活動。
(2)合伙協議或者合伙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伙人進行經營活動,負責其商業利潤歸全體合伙人,如給本飯店造成損失則由其個人全額賠償。;
九、爭端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協商盡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伙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抵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全體合伙人本人簽名及蓋章。甲乙丙各一份。具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