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運輸車輛合同(通用3篇)
合作經營運輸車輛合同 篇1
機動車所有人: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駕駛員: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誠信原則。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贛 號車,營運證號 車輛型號
該車產權屬于甲方,同意與乙方合作經營,其中甲方占51%股份,乙方占49%股份。
甲方以車輛財產占股份,乙方以駕駛技能和勞動報酬占股份。
第二條、合作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甲方具有該車的所有權,危貨運輸調度權和經營使用權。
在經營中,負責貨物配載,管理服務和經營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在合作期內要負責車輛駕駛操控,保管好車輛,不能講車輛交給他人使用,必須按甲方調度線路運營。
3、車輛年度審驗費、車船稅、應向國家繳納的稅收、營運證年審費用、辦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由甲方承擔,乙方生活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地方規章,對乙方運營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管理和調配。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強行旅行車輛各項保養工作和確保危貨運輸安全。
3、甲方有權利安排乙方承擔社會救助義務。
4、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安全學習等各項活動。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和機動車操作規程。
2、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3、禁止違法、違規駕駛和酒后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4、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度,文明優質服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不能滿足車輛運輸貨源、貨物配載、造成虧損。
車輛手續不健全,造成路檢修查罰款。
2、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未能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造成運營效率,安全無保障。
不服從貨物配載調度的。
3、違約方承擔違約金3萬元,守約方有權利解除合同,有權向違約方主張提出賠償。
4、違約方除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1、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續簽合同,原合同解除。
2、不在續簽合同的,要提前二個月提出書面告示。
3、因國家政策變化和不可抗拒的的因素使用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機動車所有人: 駕駛員: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作經營運輸車輛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方將公司轉讓給乙方,就此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公司轉讓總價格為萬元。(轉讓款計算方式:每輛車按 元計算。)
二、甲方公司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包括:企業法人變更、公司名稱、掛戶車輛管理權、經營權、辦公用品。
三、企業法人未變更完備前,公司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承擔,法人變更后所發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公司實有掛戶車輛字(這些車輛公司必須有登記證書、車輛掛戶合同,按時年審、季審,每年向公司交納各項費用記錄),公司失去聯系且不到公司辦理業務的車輛,甲方不能按實有車輛算數。
五、凡是甲方提前收取車主的管理費、地稅、保證金、年審、季審、保險、路橋費(年票)等業務費,必須登記結算,將收取費用移交給乙方。
六、乙方先付轉讓定金 元,交接公司時再付______元。待公司法人名稱過戶辦理好,道路運輸證、地稅、國稅登記證、銀行賬號等變更完備后,下欠轉讓款一次付清。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字后條約受法律保護,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交付甲方的購買定金甲方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按合同法賠付乙方,另外按公司轉讓款的20%賠乙方損失費。
八、特別約定,凡是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任何時候都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運輸車輛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保障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所有進出甲方廠區、并在廠區行駛及進行裝卸作業的供應商及承運商(車輛)。
二、雙方管理責任
(一)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乙方對所雇用承擔拉運任務的車輛安全負主要責任,乙方要確保車輛證照齊全,經常性地對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經常性深入甲方工作現場查看雇用車輛安全運行情況,確保車況完好無安全隱患,督促雇用車輛駕駛員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所有安全管理內容,有條件的要設專職安全員,負責雇用車輛的現場安全管理,確保雇用車輛安全。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甲方對所有進入廠區的車輛安全負有監管責任,對違反廠區交通規則和管理內容的車輛不安全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嚴防廠區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管理內容
(一)車輛進出管理
乙方所有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均應遵守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相關規定,進出大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服從門衛統一指揮,嚴禁無牌證車輛進入廠區;嚴禁無證司機駕駛車輛進入廠區;嚴禁帶病及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無關人員進入廠區;
(二)車輛行駛管理
乙方車輛進入廠區后,必須要嚴格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禁止、警告和提示標志規定的內容;正常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進入作業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酒后駕駛、嚴禁疲勞駕駛、嚴禁逆向行駛;乙方進入廠區嚴格按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乙方車輛駕駛員不得隨意進入與工作無關的區域。
(三)作業管理
車輛裝卸過程中發動機必須嚴格熄滅并采取駐車制動措施,車輛卸貨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隨意插隊;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在保證車上無作業人員的情況下方可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進入廠區下車及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散裝裝車司機作業時必須要正確系好安全帶;倒車過程中,必須要開啟指示燈、鳴喇叭,仔細觀察后方情況,在確認無盲區后慎重低速倒車,原燃材料車輛上堆卸車必須要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拆除擋車指示牌,有隨車人員指揮方可卸車;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統一安全管理。
四、約束考核
(一)乙方要建立內部對雇用車輛的考核機制,確保車輛安全。
(二)乙方違反以上管理內容,一經甲方檢查發現,嚴格進行處罰,并在當月結算中兌現;對安全管理混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按合同規定退出甲方供應商(承運商)名錄。
五、雙方可根據實際管理情況補充協議內容,補充內容作為協議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實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