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屋合作協議(精選3篇)
酒店房屋合作協議 篇1
甲方(投資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合作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就 市 酒店經營合作有關事宜,本著自愿、平等、坦誠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以權屬其位于 市 路 號的“ ”酒店式公寓房屋的使用權作為出資與甲方合作經營錦酒店。
乙方的出資合作房屋為: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合計: 套,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年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合作經營方式
由甲方提供經營資質、經營投資、經營管理,乙方提供單位房經營場地,由甲方按酒店總體經營規模投資配置酒店全套設施及配套裝修,包括家用電器、家具等,并承擔有關物業管理費;酒店由甲方進行專業化統一經營管理,自負盈虧;乙方按合作約定獲取固定利益回報,不承擔甲方的經營風險。
(二)合作利益回報方式
1、乙方以安揭方式購房的:
(1) 年內,乙方憑東街業主至尊金卡在東街錦酒店享有免費固定消費額元(總房款的 %,即為首付款額),該免費固定消費額僅用于住房免費服務,不包括其他消費。
(2)乙方在合作中期限可獲得相當于購房合同認定的購房總款 %的合作固定利益回報,并同時獲得該物業向銀行貸款 年的貸款利息(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浮動)。該合作固定利益回報按月均分兌現(保證乙方按月向銀行交付月供款。
(3)實施方法:由乙方辦理完畢該物業相關銀行按揭手續后,將銀行提供乙方的專用帳號交甲方存檔(供甲方用于支付乙方合作利益回報使用)。
合作利益回報起始日期為簽訂本合同后該商品房銀行按揭手續辦理完畢貸款到位之日起算。
2、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房的:
(1) 年內,乙方憑東街業主至尊金卡在東街錦酒店享有免費固定消費額元(總房款的 %,即為首付款額),該免費固定消費額僅用于住房免費服務,不包括其他消費。
(2)乙方在合作期限中可獲得購房合同認定購房總款 %的合作固定利益回報(即:前 年每年固定回報 %,后 年每年固定回報 %)。
該合同固定利益回報按月均分兌現。
合作利益回報起始日期自乙方已按購房合同規定付清該房全部房款之日起算(以交款憑據為準)。
(3)實施方法:當乙方已付清全部房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預付第一年合作期中前半年的固定利益回報。
此后,依次類推,由甲方于每半年第一個月的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或轉入乙方指定帳號。
3、乙方在本合同中確認的合同固定利益回報方式:
第四條:東街業主“至尊金卡”使用規定
1、乙方享有東街業主至尊金卡一張,憑卡在合作年限內按相關規定享有免費固定消費額;每年中當超過
2、乙方在持卡享受固定消費額時,均按東街錦酒店經營期間向公眾公示的客房門市價 %的價格結算。
3、為減輕東街旅游高峰期的接待壓力,乙方的消費時段在國家法定黃金周內(元旦三天、春節七天,五
4、金卡不限制卡主的每日訂房使用,但每年數額一次性使用時必須提前5天預約;旅游黃金周期間訂房
5、憑卡可享受觀看《印象》門票門市價6折優惠。
6、以上免費住宿消費額僅限于業主金卡擁有者及卡主授權入住并擁有卡主專用密碼者。
7、至尊金卡可轉讓,繼承,掛失,其使用權可由卡主自由贈與他人,期間,卡主應告知接受者使用密碼,
8、當乙方享受完全部免費住宿消費額后,乙方仍可憑在東街錦酒店享受入住優惠價格,但須以現金方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獨立自主開展酒店經營活動,在保證乙方應得權益不受損害的基礎上有權將公寓出租經
2、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的合作投資固定利益回報,不得拖欠。
3、甲方自負經營中所發生的各項稅費。
4、甲方應守約出資為乙方的投資合作房進行內裝修、配置家具、電器等配套設施,在合作期內按使用年
5、甲方因統籌經營需要,東街、段樓房現尚未安置家具、電器,甲方應在合作期內完善一切同等配
6、合同期間,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對房屋平面布局作相應改變,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承重結構和用途。
7、當合作期滿,甲方應將乙方的合作房按原裝修標準的7成新、電器設施能正常運轉標準歸還乙方。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執行本合同規定,依據本合同約定獲得應得權益,不承擔甲方的經營風險,不干涉
2、合作期間,為維護酒店形象、統一管理,乙方不得在房屋內擅自放置自有物品,不得擅自處置客房內
3、乙方在合作期間若想轉讓合作房產的,由發生買賣的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權證過戶手續,所發生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兌現乙方應得的固定利益回報時,按逾期款額每日向乙方支付1%的滯納金,并承擔當期
2、在雙方合同期間,任何方不得提前解除合作經營合同,乙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權,違反者即視為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雙方的損失各自承擔。
2、因合作需要,經雙方商議同意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補充變更合同內容。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當時市場行情商定繼續合作方案,續訂合作合同,乙方亦可隨自身意愿選擇其他處置方案。
第九條: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酒店房屋合作協議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建筑面積:㎡,資產金額元。發包給乙方用于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__10%÷12個月__3個月=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托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采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采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并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筑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墻、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布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并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酒店房屋合作協議 篇3
餐飲用工合同(酒店、餐廳、飯店)樣本
本合同使用作為酒店用工、餐廳用工、飯店用工等餐飲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
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
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