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運營服務合作協議(精選3篇)
電子商務運營服務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基于各自擁有的獨特優勢和能力,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負責甲方商品在互聯網上的推廣、營銷、運營以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形式
本協議所稱合作,指由甲方提供品牌和商品,乙方負責該品牌和商品各大電子商務平臺架構搭建、營銷推廣、頁面設計,雙方聯合經營的運營模式。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之后,如果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將自動續簽,繼續有效!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依據甲方實際情況搭建網上銷售平臺(包括但不限于蘇寧及淘寶集市店)并提供相應的運營團隊支持,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甲方在網上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2、乙方組建并管理該項目的運營團隊,并負責店鋪以及產品的頁面設計、產品信息優化、營銷推廣、數據分析等工作。該團隊提供服務崗位包括:項目運營、營銷推廣、頁面設計、文案策劃,客戶服務等。
3、乙方負責做好店鋪產品的各項整體營銷方案,如店鋪內實施的大型促銷活動或參加平臺內的活動,產品的促銷價格與優惠條款在與甲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實施,并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協商達成一致后進行調整。
4、乙方在使用到付費營銷推廣時,需提前做好計劃(投入費用不超過銷售額的20%),并把相關計劃提交給甲方審批,甲方同意并撥款后方能實施。
5、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經營的商品做出任何侵權行為。在商品銷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有針對甲方商品的侵權行為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提供相應援助。
6、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電子商務服務時,對于:因存在服務器維護需中斷本項服務在兩個小時以上的;或者由于網絡阻塞原因造成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不能訪問的;或者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電子商務平臺漏洞等類似安全問題引起的事件,乙方應盡快采取積極措施,恢復網店的正常運營。而在乙方網絡中斷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安排人手暫時接管,避免流失客戶。
7、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技術服務費和傭金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或取得所銷售商品需要的各項審批或許可,對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權,且商品銷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2、甲方負責創建專供電子商務銷售的產品倉庫,并配置適用的電子商務倉庫管理系統與設備;制定電子商務發貨管理辦法,合理安排該倉庫的管理人員,保證滿足日常發貨需求。如因甲方發貨不及時、漏發貨、發錯貨等所產生的客戶糾紛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每周需核對倉庫產品庫存量,并把核對正確的數據發給乙方的項目負責人進行網店庫存的核對與修改。甲方缺貨的,應自缺貨之日起24小時內告知乙方,并盡快補足,無法補足的,應及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更正網上發布產品供應信息。甲方需為其未及時的通知或更新供貨信息和庫存信息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給第三方(包括顧客、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職員等)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自行賠償其全部損失。
4、 甲方委托乙方對產品進行拍攝,由乙方提供產品拍攝與包裝的建議。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包括:產品樣品、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相關屬性資料,提供產品賣點及亮點說明等。甲方需對產品的說明書、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需拍攝的產品,乙方無法拍攝出所需的效果,需要第三方攝影公司拍攝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在協議期間應盡力配合乙方的各項營銷工作,根據營銷的實際情況投入相應的營銷推廣費用,與乙方共同努力創造銷售佳績。乙方將根據每個月的運營目標以及投產比數據提交一份推廣費用預算申請給甲方,甲方確認后將把該筆款項打入一個以甲方名義設立、由雙方共管的賬戶內,乙方將根據實際運營情況支配該推廣費用于該項目內,乙方保證該筆款項僅投入于該項目中,每月根據使用情況提交財務報表予甲方審核。如因甲方拒絕配合運營需求給予推廣費用而導致乙方無法達成銷售目標時,乙方不承擔銷售不達標的違約責任。
6、甲方需配置一名或以上人員專門負責與乙方對接各項電子商務營銷工作,并協助乙方處理好售后問題,如退換貨、退款、處理賣家的投訴維權等工作。
7、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銷售數據及交易行為進行查閱,發現銷售數據或交易行為中存在任何問題或懷疑,均有權向乙方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等處理。
8、甲方須保證在所有的網絡銷售平臺上獨家授權乙方進行運營,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再另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在各大網絡銷售平臺進行運營或銷售其品牌產品。
第四條、技術服務費、傭金收益及結算方式
1、技術服務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季度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人民幣 元。每季度開始10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季度服務費。
2、甲方必須從每月的總銷售金額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含稅),作為乙方的傭金收益。每月10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傭金收益。
傭金收益的計算方式:每月的傭金收益,按照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各大銷售平臺的提取比例剩以當月在該平臺的銷售額計算,具體各平臺的提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2.1用戶選擇在線支付的,按照實際銷售額進行計算;
2.2用戶選擇貨到付款的,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通過貨到付款的實際銷售訂單的提成明細報表提供甲方核對。若甲方有異議,甲方應在收到報表起3日內提供有效書面證據給乙方核對并重新確認;如無法提供,默認以乙方訂單數據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第五條、 銷售目標與營銷推廣費
1、甲乙雙方所約定的銷售額目標如下:
第一年:人民幣 萬;第二年:人民幣 萬;第三年:人民幣 萬;
2、營銷推廣費投入
在合作期限內,甲方承諾每年的營銷推廣費投入如下:
第一年:目標銷售額的10%;第二年:目標銷售額的15%;第三年:目標銷售額的15%;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協議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協議約定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甲方因故延遲或拒絕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費、傭金收益、營銷推廣費用的(節假日/特殊原因除外),乙方有權暫停提供甲方的運營服務,在甲方支付后再重新提供服務;如暫停服務1月后甲方仍未支付,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合作協議,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應付未付金額,并有權按照應付未付金額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3、若乙方無法達成當年度的銷售額目標,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作協議。若在乙方已完成當年度銷售額目標的情況下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作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按終止合作當日往前推算半年的實際銷售額剩以該年度的傭金提取比例計算。若第一合作年度內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作協議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的違約金。
4、若甲方在與乙方合作期間擅自再另外授權任何其他第三方在網絡銷售平臺上運營或銷售其品牌產品,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該違約行為,并賠償乙方的銷售額損失。若甲方不予停止、改正該違約行為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作協議,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合伙人、股權所有人之一切行為均代表該方,其一方違反合同之行為視為該方之行為,該方應對此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第六條、有限責任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甲、乙雙方均不對由于Internet連接故障,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的故障,罷工,勞動爭議,暴亂,起義,騷亂、電力故障,生產力或生產資料不足,火災,洪水,風暴,爆炸,不可抗力,戰爭,政府行為,國際、國內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造成的不能服務或延遲服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若雙方繼續合作,須重新簽署新的合作協議,本協議不具有延續性。
2、任何一方均不可在正常運作情況下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除非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否則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并同意后方能解除本協議。
3、因任何一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存在爭議,另一方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影響時,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不可抗力
1、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方式通知對方,并于七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則應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本協議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只限中國境內有效。
本協議的執行中,除另有規定外,對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或者增加相關附件,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協議內容即在甲方和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甲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前已認真閱讀本協議及附件所有內容,對本協議及附件載明的全部內容全部了解并完全接受。無論甲方事實上是否在簽訂前認真閱讀了本協議及所有附件內容,只要甲方按照乙方合作流程成功開通網上銷售平臺并上線,甲方的行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簽署了本協議及所有附件。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運營服務合作協議 篇2
【電子商務運營合作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推廣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章 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運營推廣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甲方負責,產品拍攝,圖片美工、編輯上架、店鋪裝修、數據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務。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__年 12 月 31 日。
第二章 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統一零售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促銷活動除外)。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甲方負責打包發貨以及設立客服輔助乙方跟蹤訂單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務。
7.甲方負責由產品質量問題以及發貨錯誤等造成的退換貨費用。
8.甲方負責將乙方下午4點之前提交的訂單當天發貨。特殊原因沒有及時發貨的要及時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2.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3.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
4、乙方對于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5.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卡琳斯頓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頓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頓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
6.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卡琳斯頓品牌形象的行為。
第三章 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負責電子商務平臺的保證金及服務費。
3.甲方應向甲方電子商務平臺支付廣告推廣費用。
4.甲乙雙方的工資自行負責。
5.雙方利潤分配:正常銷售價格乙方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如聚劃算,淘金幣等活動促銷銷售的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
6.配送與結算
1.1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所有權。
1.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1.4甲方要給乙方出具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內容包括:產品型號、成本價及零售價格。如果產品價格有變動,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甲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在每月15 日至 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傭金。
第四章 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包括直通車,淘寶客等商務平臺各種收費推廣及推廣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交互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準及相應的支持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要給予乙方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持。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范負責運營。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并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傭金金額。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 商業保密條款
1. 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秘密。
2. 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 3萬元計算。
3. 本協議終止后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 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章 爭議解決方式
1. 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協議期滿前六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頓品牌標志和廣告宣傳,并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于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 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 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運營服務合作協議 篇3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三、違約與賠償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在第一時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并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為雙方合作項目金額的200%(或由雙方協商確定)。
2、上述違約金數額并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四、有效期: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協議。雙方合作項目的終止并不影響和協議的效力。
五、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后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