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16篇)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本著真誠合作、做強做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作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以直營店的經營系統、管理系統、教育系統幫助乙方的經營、管理教育和發展。乙方享受甲方以下的支持和服務;
(1)、合作后,乙方整店員工的技術、技能培訓主體學費免掉,每人每次僅交少許水電費。提供經營者、店長、副店長一年三到五次經營管理、店務實戰課程學習,不定期參加店經理、收銀員培訓。
(2)、每周業績報表電話回訪,分析督查店長經營管理,安排店長直營店觀摩學習;
( 3 )、與經營者溝通戰略及店務調整方案,新方案與舊方案對比,經營者認可后與人事架構干部溝通講解;
( 4)、 幫助建立合理的股份人事組織架構和經營體制定位;
( 5)、 幫助規劃店內晉級機制,員工目標升級規劃;
( 6 )、 幫助調整店內產品、價格定位方案;
( 7 )、 幫助調整店內更加合理的薪資提成方案;
( 8) 、 幫助調整店內各項店務表格;
( 9)、幫助店內各項售卡、活動策劃及活動單各類卡表格的設計制作;
(10)、幫助調整員工心態、理念、銷售、口才、抓指定客、服務流程及干部培訓等;
二;合作方式;
合作輔導費每年 元,合作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 1)、乙方需守約按時付款,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 2)、乙方為主導經營方,甲方為輔助、督導經營方,雙方互相溝通才能合作更佳;
( 3)、乙方不得做有損甲方品牌信譽的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并追究乙方損失;
( 4)、有問題及時咨詢,干部和員工要加強周期性學習,提高技術、技能。
五;雙方要信守合作原則,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甲方和乙方在條件成熟時可提升合作模式,爭取獲得雙方更大的合作意義。
六;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原則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20--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愿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并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于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后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注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余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準。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系.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并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____%。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企業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合伙期滿;
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甲乙雙方合伙人的權利: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2、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禁止行為: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茯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 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
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面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鋪進行經營。
第二條 定力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書。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第四條 從簽約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于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于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
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為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柜臺,就此柜臺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愿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于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 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于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愿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伙經營協議書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____%。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企業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合伙期滿;
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甲乙雙方合伙人的權利: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2、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禁止行為: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茯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 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
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面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7
甲 方:_____ 住 址: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 方:_____ 住 址:_____ 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 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注冊資金(本)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建議自行修改,此為模板)
1、公司不設董事會,不設董事長。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注意)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8
合作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作人乙方: 身份證號:
成都市 合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雙方共同遵守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藥品零售。
第三條、出資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資,計人民元,占勁松大藥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占勁松大藥房股份 %。
2、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四條、盈利分配以 為依據,按 分配。
第五條、合作人退資與轉讓
1、合作:(1)需承認本合同;(2)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合作:(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2)不得在經營不利時退出。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九條、其他 。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年 月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廣東__設計學院
乙方:
為了更好培養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應用技術型人才,大力推進雙方科研合作,廣泛開展學術交流,本著“全面合作、優勢互補、平等協商、注重實效、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加強合作和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的目的與內容
雙方愿意在乙方所在單位共同建立滿足甲方實踐教學需要、具有一定規模、相對穩定的實踐教育基地,并在應用技術研究、應用技術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課程開發、特色教材建設、基地教學與管理、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與指導、合作共建專業碩士點、培訓服務等方面進行深度合作,實現雙贏。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在實習開始前1個月向乙方提供實習計劃(包括實習學生人數、實習專業、實習時間、實習內容及實習要求等)。
2.實習期間,甲方指導教師協助乙方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組織紀律、道德誠信、安全等相關方面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3.按甲方有關規定,給予甲方聘任的企業指導教師(企業導師)指導費500元/月。(每年8月份至12月份)。
4.每年組織召開一次有實踐教育基地負責人參加的實習工作研討會,并對優秀實踐教育基地進行表彰。
5.有計劃地接受乙方員工的進修、培訓,并在收費上予以優惠。利用學校的教學和科研優勢,為乙方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6.優先推薦本校畢業生供乙方選聘。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每年接受甲方專業個學生實習。并根據甲方實習計
劃和學生的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制定實習安排方案(要求)。
2.按照甲方實習教學要求,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場所,提供實習崗位與輪崗實習的機會。
3.選派專人參加實習管理工作,安排具有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擔任企業指導教師(企業導師),對甲方本科實習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與撰寫給予指導。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給予甲方實習學生生活補貼。
5.為甲方實習學生及實習駐點教師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保障甲方實習學生及實習駐點教師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食宿安全。
6.優先選聘甲方畢業生。
四、協議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協議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合作雙方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確定。合作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協議。合作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
六、其它內容可另起協議補充。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廣東白云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0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1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2
合作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作人乙方: 身份證號:
成都市 合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雙方共同遵守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藥品零售。
第三條、出資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資,計人民 元,占 大藥房股份 %。
合作人以 元,占 大藥房股份 %。
2、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四條、盈利分配以 為依據,按 分配。
第五條、合作人退資與轉讓
1、合作:
(1)需承認本合同;
(2)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合作: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經營不利時退出。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九條、其他 。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年 月 日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 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 。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 省 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中國。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經營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稱為 Co.,LTD.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年第10號令《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二條的規定,由乙方收購甲方的部份股權后變更登記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發布的20xx年第57號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年修訂)》的規定,合營企業投資建設經營 ,屬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甲方可以控股。依據上述原則,甲方出資收購乙方的部份股權,占合營公司股權總額的 %,乙方占 %。合營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的愿望,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全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
第八條 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擴大,經營范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合營公司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億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現金作為投資。
第十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 萬美元,全部由甲方繳付。甲方同意本協議簽訂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將注冊資本金匯入合營公司的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的其分投資款項,應在不影響合營公司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十二個月內付清,最遲也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占有 %股份,乙方占有 %股份。
第十三條 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后利潤后,盈余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轉讓優先權。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按時繳付投資款:
及時提供變更注冊所需的有關資料(商務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明及個人簡歷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辦理合營公司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從注冊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有關變更工商登記。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及時歸還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應分配的利潤;每季度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為甲方財務監督提供方便;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成立董事會,本協議簽訂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財務總監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 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歸還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會,撤回指派的財務總監。但甲方有權每年分配利潤時,委托有資格的審計機構對合營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乙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部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籌備和建設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二十六條 (略)
第二十七條 (略)
第二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方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 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三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稅、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應按雙方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八條 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15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延長或縮短合營期限。
第十四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合營期滿,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國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并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傳或電子郵件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流會所是一家集足浴、桑拿休閑于一體的商務性綜合場所。為樹立企業形象,發揮經營潛力,依照國家法規、政策要求來經營本場所,雙方本著友好,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目的
1、保證乙方人員待遇,(與業績掛鉤)與管理權的實現。
2、保證甲方期望管理質量與營業指標的達標。
二、乙方待遇及目標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膳食與住宿
2、乙方每月基本工資底薪________元
3、乙方享受會所每月件;話費_______元/月的報銷。______元/鐘,沐足______元/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元/月(試用期)。
4、乙方拿取甲方項目提成保健
5、乙方每月完成雙方約定會所總營業額基本目標
6、如果乙方每月完不成約定總營業額目標乙方只享受工資底薪;如果完成總營業額萬萬之間,超出部分營業額乙方享受%的提成;如果乙方每月完%的提成。成約定總營業額目標萬以上,超出部分營業額乙方享受
7、開業后前三個月為經營嚰合期和調整期無任務指標,乙方只拿工資。
三、乙方承諾和義務
1、在職期間必須專心工作,合法經營,如有公司外違法與甲方無關。不能利用職權收取任何財物,不能放任下屬拉幫結派,處理問題公平,公正,公開.
2、遵守公司制度,保守公司機密,愛護公司財物。
3、如乙方連續三個月營業額達不到甲方期望目標,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協議。
4、乙方工作中有嚴重失職或因乙方管理水平低下未能達到甲方預期要求,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協議。
5、乙方科學合理擬定各項工作計劃,經營管理戰略計劃,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大力拓展客戶群體,建立客戶檔案。
四、其它約定
1、乙方直接向執行董事負責,根據董事會戰略方針及總體要求來全面管理本休閑城,并努力創造最佳經濟效益。
2、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乙方面試合格后方可試用,其它任何人不得私自招聘。
3、乙方對各級人員享有行政管理權和經營建議權,但不得做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若乙方有損害公司利益的事,甲方有權解雇乙方并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甲方不得無不當理由解雇乙方,否則賠償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簽約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簽約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由簽約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5
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促進當地在線軟件行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伙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線軟件產品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備注:以非貨幣出資的,需經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并有全體出資人確認其出資額價值。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安排相關人員。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潮州范圍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簽名/蓋章)
合伙人:____(簽名/蓋章)
合伙人:____(簽名/蓋章)
合伙人:____(簽名/蓋章)
__年__月__日
店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資源共享、互利共贏,乙方擬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開展六安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六*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自行組建分公司領導人員,報甲方備案。辦公地點、辦公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注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經營,甲方給予生產、經營、技術、管理、人事等方面監督和指導。
二、項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編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應對乙方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執行,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資料齊全、歸檔及時。
三、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總額為 人民幣。
2)按項目結算金額的 %交納。
2.在分公司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須由總公司協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費用的,總公司不得設置障礙。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計。期滿后雙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
五、債權債務:
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互無關系。
六、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了可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負責人:
20__年 月 日
六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