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院士工作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湖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和技術保障。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院士工作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
院士(教授)及研究團隊,成立院士專家工作站,聘期為_____年,聘期屆滿雙方另行協商續聘事宜。
第二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辦公、科研條件及經費保障,用于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科研人員的研發經費與獎勵資金,并積極協助乙方開展科研工作。
第三條?乙方負責承擔以下工作
(一)為甲方的長遠發展提供科學指導,制定發展戰略及方針。
(二)為甲方解決技術難題,提供技術支持。
(三)為甲方培養科技_____,搭建技術創新平臺。
第四條?甲、乙雙方具體合作技術領域和研發項目及研發成果的授權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簽訂協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時間: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士工作站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實習生)
單位名稱:姓名:
企業性質: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郵政編碼:
第一條協議期限和工作內容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乙方取得畢業證書止。
(一)實習期間乙方應聽從指導人員的安排,虛心學習,認真完成指定任務;工作內容如需調整,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
(二)實習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實習工作時間及勞動保護
(一)實習期間的工作時間按甲方的上班時間執行,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周日休息;若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時間,則協商一致后,按調整后的執行。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四)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實習報酬及福利
(一)乙方實習期月工資為人民幣元,按到崗自然工時計算。
(二)甲方發薪日為每個月的8號。如遇到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提前支付工資。
第四條社會保險
(一)乙方確認本人不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條件,甲方沒有義務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二)乙方受到意外傷害或工傷,甲方按工傷保險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償的額度為賠償額度。
第五條協議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當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二)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附件由雙方簽字有效;若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三)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10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額的日工資。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實習協議。
1、在實習期間內被證明不勝任本崗位工作過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不勝任崗位經過培訓或調崗后仍不勝任的;
5、品行不良,挑撥團隊和諧影響惡劣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實習協議,但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服從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實習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實習協議。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
(七)甲方未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實習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一)甲方違反本實習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二)乙方在協議期間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院士工作站合作協議書 篇3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施?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
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布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