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口經營合作合同(精選3篇)
檔口經營合作合同 篇1
檔口經營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 批發市場承租的 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一、經營范圍
雙方合作經營范圍為 。
二、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并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人民幣 元返還甲方凈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 (¥ 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后一個半年度費用一并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 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四、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
五、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 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 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 %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 直接收取。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布局進行調整。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范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雇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筑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八、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后低于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后 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 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范圍,不通過 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 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 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布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7)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協議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 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布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于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十、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十一、免責條件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 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十二、管轄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檔口經營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__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5、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6、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7、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8、關于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9、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10、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系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系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筑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檔口經營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占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并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