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租賃協議(精選3篇)
林地租賃協議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參考《景區開發合作協議書》)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見證人:
林地租賃協議 篇2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為規范租賃林地行為,維護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書。
一、租賃林地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租賃林地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林地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林地,制止乙方損壞轉租賃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林地。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林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5、林地租賃期間,根據乙方租用方式,有對林地中的竹子抽砍的權利,搭建雞舍。
六、違約責任
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支付。如果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七、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租賃協議 篇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______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______ 畝。
三、承包期限:______ 年,即:______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______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后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后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稅金,承包稅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征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______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