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伙協議書(精選3篇)
自然人合伙協議書 篇1
自然人合伙經營挖掘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經充分協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國家政策的規定,自愿達成如下自然人合伙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四川省阿壩州各縣、鎮、鄉、村。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挖掘機勞務服務,四川省阿壩州各縣、鄉鎮及其附近市縣、鄉鎮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20__年4月18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共10
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貳拾萬圓人民幣,合伙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
拾伍萬圓人民幣。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年4月18日以前交清,雙方于20__年4月18日到上海購買沃爾沃210二手挖掘機。現該挖掘機以叁拾伍萬圓(包含托運費)人民幣已經運回小金縣,該挖掘機可以提供挖掘機勞務服務。
(三)本合伙出資折合比例為:4:3,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扣除挖掘機師傅月均工資伍仟圓、挖掘機的維修及保養后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4:3分配,即甲方占出資比例為57.14%,乙方占出資比例為42.86%。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雙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甲乙雙方特此申明:新合伙人入伙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
火;但是經對方同意的,可以退火。一方退伙后,對方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新合伙人入伙后按照下列方式退火。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嚴重影響合伙事務繼續執行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的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重大問題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照雙方聘請的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聯系、簽訂挖掘機勞務承包合同,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6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人事管理、挖掘機勞務承包合同或其他具體規章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可能用于工商管理局登記。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按捺手印時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伙協議簽訂時間:
本合伙協議簽訂地點:。
自然人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規定,就______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______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以前將18.8萬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自然人合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匯入合伙人指定賬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戶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占______%股份。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工資分配、盈余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伙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著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伙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余分配款項。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可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本合伙協議,并共同簽署新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當然退伙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伙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伙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甲方自愿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伙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以合伙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同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3、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