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四川省______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和果酒市場需求,依托乙方的技術優勢,雙方就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進行技術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獼猴桃酒生產加工所需的原輔材料和相關設備,以確保生產的正常運行與產品質量符合獼猴桃酒相關質量標準。
2.提供生產加工場地及配套輔助設施,并保證水、電、汽三通。
3.主動、積極配合乙方的各項工作,按時支付乙方的技術服務費,并提供乙方到甲方技術人員的食宿、差旅等費用,予以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工作補貼____________元。
4.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與產品開發所需基礎資料和原輔材料。
5.協助甲方辦理獼猴桃酒進入市場銷售所需的衛生許可證、認證都相關手續,需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獼猴桃酒加工的工藝設計、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及咨詢等服務。
2.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主要包括____________噸年加工車間的規劃布局、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
3.提供獼猴桃酒加工相應的企業內控質量標準。
4.為甲方培訓生產技術骨干人員____________名,根據甲方需求,委派____________名專業技術人員不定期到公司進行技術指導。
四、技術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技術總費用____________萬元。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定后即支付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次付款在建設投產時支付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次付款在__年____________月加工時支付____________萬元,尾款____________萬元在__年____________月加工前支付。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違約,按照國家《民法典》有關條款協商解決。
六、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即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信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省______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乙方在20xx年8月20日為甲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合計總數量:750PCS 總金額:9000元
甲方根據紙格耗量將生產所需原材料發放給乙方,并由乙方指定人員簽字領取,如果過后發生數量短小,甲方概不負責,一律有乙方承擔(甲方也可以代其采購);如果卻因甲方算錯耗量而產生補數,甲方負責補齊;如果出現原材料質量問題或生產所要求的材料不相符時,乙方必須在收貨后一天內提出異議,否則乙方承擔責任。生產后剩余的原料,不論好壞一律退還甲方。生產所需線、膠水等有乙方自行解決。乙方負責“所有”材料包括線、紙皮、膠水等。
一、 在生產前,乙方必須參照甲方提供的板袋自行制作合格紙格,并須提供產前板,經甲方確認無誤后,方可過行大貨生產;如果乙方違反此要求而生產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必須嚴格遵循甲方的產品品質要求生產大貨,且需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所派查貨人員對所加工產品進行品質查驗工作,品檢合格后方可向甲方交貨。
三、 乙方必須將產品上的膠水、線頭清理干將后方可交貨。
四、 如需要乙方包裝時,必須經甲方品檢人員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否則,所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未經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偽造甲方的任何產品商標及樣板,并不得私處供給其他廠商和客人;同是示經甲方許可不得私自將甲方產品外發,若因而導致甲方有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許可乙方外發,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品檢人員到乙方外發廠對其所加工的產品品檢。
六、 乙方必須保障甲方之出貨品質,若因乙方疏忽造成不良品出貨而造成日后客戶索賠,均有乙方負責。
七、 到交貨時若乙方不能準時交貨交貨或因質量問題而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 乙方將成品交給甲方時,必須開送貨單由乙方簽收;乙方結賬時需拿出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方可進行結算。
九、 付款方式:乙方將成品交給甲方,經甲方質檢檢驗合格后,在20天內分次付清加工費。
十、 加工方式:純加工:甲方提供(主料、副料、里布、五金、拉鏈布)
十一、交貨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上午一定交到我公司包裝部。
十二、本合同示經雙方同意,不得更改。執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方可所在地人民法院直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附件:生產指款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3
委托加工生產合同甲方:首都機場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蒼南縣華中禮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包裝袋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加工內容
1、1各種規格的塑料背心袋、手提袋,具體規格及價格見附件1。
1、2乙方保證送到甲方的塑料背心袋、手提袋均用裝紙箱包裝。
第二條交付方式及付款方式
2、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隨時進行配送,并與甲方接收人員履行相關手續。
2、2每月10日之前按乙方實際配送量據實結算上一個月的費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發票。
第三條產品的交付時間、地點
3、1甲方必須在12日之前向乙方提出制作要求和數量,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驗收依據及標準
4、1產品質量按GBX0153510—3驗收,外觀按雙方封存的樣品驗收。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甲方擁有所有規格的背心袋、手提袋設計版權,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采用甲方設計內容制作的相關產品。
5、2此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60個月內仍然有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書面通知甲方兩個月內,不得停止向甲方供貸,否則每終止一日,甲方將從乙方上月的結款中扣除甲方所需貨物全款的1%作為違約金。
6、2甲6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但終止合同前應將乙方所存庫存進行收購,收購數量按各種規格的背心袋總量不超過10萬個,手提袋不超過5萬個。
第七條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交由x市管轄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包裝袋價格表2、營業執照副本3、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4、x市衛生防疫站檢驗報告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浙江省蒼南縣華中禮品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朝陽區東三環南路17號京瑞大廈B座21C
代表人:代表人:鄭思波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