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許合伙協議(精選3篇)
上海特許合伙協議 篇1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保管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
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三、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
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上海特許合伙協議 篇2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為律師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時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減少律師的后顧之憂,甲乙雙方就參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時間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 年3月31日止。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每人每年交納人民幣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繳清。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況,乙方 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具體標準如下
意外身亡給付人民幣50,000元;(因斗毆、酒后駕車、自身傷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給付人民幣10,000元
患惡性腫瘤、尿毒癥、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癱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重度腦中風、心肌梗塞等七種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經確診后給付人民幣50,000元。(其中嚴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腦中風是指有嚴重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給付人民幣40元,每人每年累計不超過60天。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的有效期內發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甲方人員報銷部分醫藥費:
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
帳戶段費用乙方不予承擔,由甲方人員自負;但其中甲方人員去藥房購買藥品或去醫院看病發生的乙類藥品10%部分,乙方予以報銷80%。
自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
(3)共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90%;
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
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10%乙類藥品自負部分由個人自理)
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
乙方按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
以上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乙方為甲方人員每人每年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0,000元,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的醫療費用,乙方為甲方參加人員合并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其中手術費限額為5000元,醫療醫藥費15000元)。
(2)
報銷請帶好醫藥費發票和病歷卡,由事務所指定專人辦理。
本互助金只限參加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冒名頂替,一經發現,取消其報銷資格。
1、甲方參加互助金必須以全體專職律師和全體專職行政人員整所參加。專職律師或專職行政人員是指勞動人事關系在甲方單位或從甲方退休的原專職人員,不包括兼職律師以及從其他單位退休后從事專職律師的工作人員。
2、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應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稱社會醫保)甲方參加人員患病必須在全市醫保規定的醫院就診。
3、甲方申領互助金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提供的醫療費用憑證必須是社會醫保的專用憑證,接受治療的內容應在社會醫保允許的范圍內),且應在相關事件或醫療費發生日60天內申領,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七種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內由醫院確診的,如在參加醫療互助之前發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給付的待遇。為體現醫療互助金互助共濟的精神,意外身亡給付50,000元和大病給付50,000元,乙方參加人員終生只能合計享受一次,不能重復或是迭加享受。
計劃生育、分娩發生的費用由社會醫保統一報銷、發放補貼,本互助金不再予以報銷。
(3)
在互助有效期內,甲方參加人員如因發生轉所等原因離開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如繼續在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可繼續享受至本協議期滿;
如離開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自辦妥離開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異議,由雙方參照社會醫保的有關規定及律師醫療互助共濟的特性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繳清全年參加人員互助金后生效。本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以后如此類推。但甲方需在順延期的第一個月內繳清相關的互助金。否則,視為協議終止。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特許合伙協議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號_____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復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一、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二、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批準,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三、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核同意出具《準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系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系變更手續辦妥后的_______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并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后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并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并出具《準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各執壹份。
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置換(或中介)公司(蓋章):___________
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