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通用12篇)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1
一、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銷售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產品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委托乙方辦理
基金產品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負責組織基金的銷售,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的銷售和交易規則及其它規則、制度。
(3)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代理銷售有關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時間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因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4)根據自身業務需要,有權同時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同一個基金產品。
(5)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有權拒絕受理某一筆或某一段時間內的參與、退出或其他業務申請,但必須及時向乙方及基金投資者說明理由。
(6)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并保證其合法合規性和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基金產品代理銷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簡況、投資策略、基金的特點等。
(4)按照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付給乙方代理銷售費用。
(5)對乙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乙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甲方有義務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
議中的約定通過乙方向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7)履行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8)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甲方提供的業務規則、資料等,制定業務流程,獨立確定乙方的銷售策略、銷售網點安排,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
(3)對因甲方責任而給資產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足額取得代理銷售費用。
(5)在與甲方合作銷售基金產品的同時,有權選擇代理銷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發行的基金產品。
(6)對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甲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乙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7)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及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勤勉、盡責地履行代理銷售人的職責。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銷售交易業務的正常、高效進行,并負責經由乙方認購、參與、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資者的客戶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情況進行的合理監督。
(3)乙方應該嚴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收取銷售費用。
(4)采取有效手段,確保按時、足額辦理基金代理銷售的資金交收。
(5)對甲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甲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有權機關或相關證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約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銷售甲方基金產品過程中的相關業務資料。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基金投資者身份識別等反洗錢義務。
(8)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向通過乙方認購基金的基金投資者提供持續服務。
(9)在簽訂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前,并對基金投資者資金能力、金融投資經驗和投資目的進行充分了解。
(10)對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11)乙方同意擔任甲方基金的銷售機構,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代理關系。乙方獨立銷售基金產品,獨立承擔銷售行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基金投資者、委托財產或甲方損失時,乙方應獨立地承擔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的責任不因其不再作為本基金銷售機構而免除。甲方不對乙方的銷售行為承擔責任。
(12)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銷售業務安排
(一)市場推廣和銷售
1、乙方應建立健全的銷售管理制度,做好銷售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對基金銷售行為的管理,加大對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提示,嚴格遵循銷售適用性原則。
2、乙方須配備足夠的、合格的銷售人員開展基金的銷售工作,并做好銷售人員培訓工作,必要時甲方可協助乙方開展培訓工作。
3、在初始銷售基金前,甲乙雙方應保證有充足的時間供基金投資者審閱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的內容,乙方應指派專人向基金投資者做出詳細的基金說明;甲方應在能力范圍內積極配合。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均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甲方、乙方的網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體宣傳、銷售基金。甲乙雙方可協商制定在雙方的網站宣傳基金的投資方案,但須遵守相關規定。
5、根據市場營銷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制定基金宣傳的宣傳資料(印刷品、光盤等),該類資料的內容須事先經由雙方認可確認,并僅供甲乙雙方獨立或共同進行的客戶推介時向客戶提供。雙方應保證宣傳資料與備案資料的一致性。
6、甲乙雙方在基金銷售中使用的宣傳推介材料必須與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3)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資產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銷售機構;
(4)在宣傳時,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基金投資者認為沒有風險的詞語;
(6)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7)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銷售業務安排
1、甲方負責印制統一編號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乙方負責基金合同/合伙
協議的發放、簽署及回收。乙方應在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生效后的 個工作日內將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等資料提供給甲方并留存一份備查。
2、資金交收
(2)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個基金產品銷售資金的結算賬戶,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銷售費用等,甲乙雙方發生的資金往來皆通過此賬戶辦理。如乙方變更賬戶信息,應及時向甲方出具正式蓋章函件說明更新后的賬戶信息。
3、客戶服務
(1)甲乙方應建立完善的、專職的客戶服務部門,明確并執行客戶服務制度和服務流程,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程序等業務進行規范化管理。
(2)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及本協議的規定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體系,根據甲方及時提供的準確信息,向基金投資者提供必要的服務,使基金投資者能夠及時、充分、準確地獲取相關的信息
(三)業務資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料是指甲乙雙方在為基金投資者辦理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書面和電子形式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者的各類業務申請表單和相關證明資料、交易記錄與確認數據、各類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資者的協議、合同等。
2、基金投資者書面填寫的各類業務申請表等書面資料,由乙方依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業務資料保管規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時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給甲方。
3、甲乙雙方在代理銷售業務中產生的各類交易記錄、基金投資者信息資料等電子資料,由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及雙方自身的業務資料保管規定,以電子數
據形式保存,并做好數據備份和維護工作。
4、所有資料應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業標準或主管部門規定的年限。
五、代理銷售費用
(一)代理銷售費用應以乙方銷售的基金份額對應的本金金額為基數,年銷售費用費率(以下簡稱年銷售費率)按以下方式計算:
1、投資期限為1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2、投資期限為3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3、投資期限為6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4、投資期限為9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5、投資期限為12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6、投資期限為18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注:年化發行成本為15.5%;
預期年化凈收益參照各基金募集說明書計算。
(二)甲方應在該基金成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銷售服務確認書(格式見附件),以確認乙方銷售該基金的情況,乙方應在收到次日予以確認。雙方確認后,甲方應在基金成立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銷售費用。
乙方基金銷售費用結算賬戶:
賬戶戶名: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六、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雙方就本協議內容和與本協議相關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實、準確、完整、充分、無條件和無保留。
(一)雙方擁有完全的權利和被授權訂立并履行本協議。
(二)雙方對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不會損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另一方權益和商譽的行為。
七、代理銷售協議的修改、解除和終止
(一)代理銷售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市場發展需要和監管部門要求,需變更本協議及附件,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
(二)代理銷售協議的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有權機構撤銷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乙方違反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本協議,嚴重損害了基金、基金投資者或甲方的利益,經甲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能改正;
2、若甲方違反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本協議,嚴重損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資者或乙方的利益,經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的約定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并說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應以保護基金投資者利益為原則與另一方積極磋商協議解除的善后處理事宜。任何一方應在其義務范圍內,誠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處理方案的執行。
3、在解除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雙方已經就具體的基金簽署補充協議的,仍須就補充協議履行至相應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銷售協議的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乙方不再具備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產或由其他代理銷售機構接管基金的代理銷售業務;
(4)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5)其他導致本協議終止之事項。
2、協議終止的后果
(2)協議終止后,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根據本協議或補充協議已經產生的債權、債務。
八、保密條款
(一)保密信息指與基金代理銷售業務有關的,由提供方向對方以書面、電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載體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開發及(或)持有的商業秘密、客戶信息以及其他。
雙方應謹慎盡責,保守機密,并應盡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盜取或獲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復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條款獨立于本協議,本協議的中止、終止或失效將不會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效力,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銷售費用,則每逾期一日,按延遲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交資料引起的逾期支付,則
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違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如一方承擔了按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應由另一方承擔的責任,該方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爭議中,甲乙雙方有義務向對方提供必要的證據或協助必要的取證工作。
十、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按照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條、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聯絡及通訊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關信息為準: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專人送達::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5日;
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4、特快專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違反前述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十二、附則
(一)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對于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署代理銷售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協議項下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三)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乙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產品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委托乙方辦理
基金產品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負責組織基金的銷售,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的銷售和交易規則及其它規則、制度。
(3)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代理銷售有關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時間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因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4)根據自身業務需要,有權同時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同一個基金產品。
(5)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有權拒絕受理某一筆或某一段時間內的參與、退出或其他業務申請,但必須及時向乙方及基金投資者說明理由。
(6)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并保證其合法合規性和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基金產品代理銷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簡況、投資策略、基金的特點等。
(4)按照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付給乙方代理銷售費用。
(5)對乙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乙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甲方有義務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
議中的約定通過乙方向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7)履行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8)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甲方提供的業務規則、資料等,制定業務流程,獨立確定乙方的銷售策略、銷售網點安排,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
(3)對因甲方責任而給資產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足額取得代理銷售費用。
(5)在與甲方合作銷售基金產品的同時,有權選擇代理銷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發行的基金產品。
(6)對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甲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乙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7)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及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勤勉、盡責地履行代理銷售人的職責。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銷售交易業務的正常、高效進行,并負責經由乙方認購、參與、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資者的客戶服務工作。接
受甲方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情況進行的合理監督。
(3)乙方應該嚴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收取銷售費用。
(4)采取有效手段,確保按時、足額辦理基金代理銷售的資金交收。
(5)對甲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甲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有權機關或相關證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約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銷售甲方基金產品過程中的相關業務資料。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基金投資者身份識別等反洗錢義務。
(8)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向通過乙方認購基金的基金投資者提供持續服務。
(9)在簽訂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前,并對基金投資者資金能力、金融投資經驗和投資目的進行充分了解。
(10)對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11)乙方同意擔任甲方基金的銷售機構,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代理關系。乙方獨立銷售基金產品,獨立承擔銷售行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基金投資者、委托財產或甲方損失時,乙方應獨立地承擔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的責任不因其不再作為本基金銷售機構而免除。甲方不對乙方的銷售行為承擔責任。
(12)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代理銷售業務安排
(一)市場推廣和銷售
1、乙方應建立健全的銷售管理制度,做好銷售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對基金銷售行為的管理,加大對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提示,嚴格遵循銷售適用性原則。
2、乙方須配備足夠的、合格的銷售人員開展基金的銷售工作,并做好銷售人員培訓工作,必要時甲方可協助乙方開展培訓工作。
3、在初始銷售基金前,甲乙雙方應保證有充足的時間供基金投資者審閱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的內容,乙方應指派專人向基金投資者做出詳細的基金說明;甲方應在能力范圍內積極配合。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均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甲方、乙方的網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體宣傳、銷售基金。甲乙雙方可協商制定在雙方的網站宣傳基金的投資方案,但須遵守相關規定。
5、根據市場營銷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制定基金宣傳的宣傳資料(印刷品、光盤等),該類資料的內容須事先經由雙方認可確認,并僅供甲乙雙方獨立或共同進行的客戶推介時向客戶提供。雙方應保證宣傳資料與備案資料的一致性。
6、甲乙雙方在基金銷售中使用的宣傳推介材料必須與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3)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資產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銷售機構;
(4)在宣傳時,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基金投資者認為沒有風險的詞語;
(6)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7)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銷售業務安排
1、甲方負責印制統一編號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乙方負責基金合同/合伙
協議的發放、簽署及回收。乙方應在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生效后的 個工作日內將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等資料提供給甲方并留存一份備查。
2、資金交收
(2)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個基金產品銷售資金的結算賬戶,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銷售費用等,甲乙雙方發生的資金往來皆通過此賬戶辦理。如乙方變更賬戶信息,應及時向甲方出具正式蓋章函件說明更新后的賬戶信息。
3、客戶服務
(1)甲乙方應建立完善的、專職的客戶服務部門,明確并執行客戶服務制度和服務流程,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程序等業務進行規范化管理。
(2)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及本協議的規定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體系,根據甲方及時提供的準確信息,向基金投資者提供必要的服務,使基金投資者能夠及時、充分、準確地獲取相關的信息
(三)業務資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料是指甲乙雙方在為基金投資者辦理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書面和電子形式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者的各類業務申請表單和相關證明資料、交易記錄與確認數據、各類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資者的協議、合同等。
2、基金投資者書面填寫的各類業務申請表等書面資料,由乙方依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業務資料保管規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時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給甲方。
3、甲乙雙方在代理銷售業務中產生的各類交易記錄、基金投資者信息資料等電子資料,由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及雙方自身的業務資料保管規定,以電子數
據形式保存,并做好數據備份和維護工作。
4、所有資料應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業標準或主管部門規定的年限。
三、代理銷售費用
(一)代理銷售費用應以乙方銷售的基金份額對應的本金金額為基數,年銷售費用費率(以下簡稱年銷售費率)按以下方式計算:
1、投資期限為1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2、投資期限為3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3、投資期限為6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4、投資期限為9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5、投資期限為12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6、投資期限為18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注:年化發行成本為15.5%;
預期年化凈收益參照各基金募集說明書計算。
(二)甲方應在該基金成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銷售服務確認書(格式見附件),以確認乙方銷售該基金的情況,乙方應在收到次日予以確認。雙方確認后,甲方應在基金成立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銷售費用。
乙方基金銷售費用結算賬戶:
賬戶戶名: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四、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雙方就本協議內容和與本協議相關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實、準確、完整、充分、無條件和無保留。
(一)雙方擁有完全的權利和被授權訂立并履行本協議。
(二)雙方對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不會損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另一方權益和商譽的行為。
五、代理銷售協議的修改、解除和終止
(一)代理銷售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市場發展需要和監管部門要求,需變更本協議及附件,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
(二)代理銷售協議的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有權機構撤銷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乙方違反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本協議,嚴重損害了基金、基金投資者或甲方的利益,經甲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能改正;
2、若甲方違反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本協議,嚴重損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資者或乙方的利益,經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的約定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并說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應以保護基金投資者利益為原則與另一方積極磋商協議解除的善后處理事宜。任何一方應在其義務范圍內,誠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處理方案的執行。
3、在解除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雙方已經就具體的基金簽署補充協議的,仍須就補充協議履行至相應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銷售協議的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乙方不再具備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產或由其他代理銷售機構接管基金的代理銷售業務;
(4)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5)其他導致本協議終止之事項。
2、協議終止的后果
(2)協議終止后,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根據本協議或補充協議已經產生的債權、債務。
六、保密條款
(一)保密信息指與基金代理銷售業務有關的,由提供方向對方以書面、電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載體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開發及(或)持有的商業秘密、客戶信息以及其他。
雙方應謹慎盡責,保守機密,并應盡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盜取或獲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復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條款獨立于本協議,本協議的中止、終止或失效將不會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效力,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銷售費用,則每逾期一日,按延遲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交資料引起的逾期支付,則
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違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如一方承擔了按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應由另一方承擔的責任,該方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爭議中,甲乙雙方有義務向對方提供必要的證據或協助必要的取證工作。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按照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條、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聯絡及通訊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關信息為準: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專人送達::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5日;
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4、特快專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違反前述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十、附則
(一)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對于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署代理銷售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協議項下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三)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前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銷售代理甲方管理的_________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本計劃的注冊登記人為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本計劃具體的銷售代理業務將遵循甲乙雙方簽訂的《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銷售代理協議》(以下簡稱《銷售代理協議》)。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本計劃代理業務中有關銷售服務代理費用等具體事項,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補充協議。
二、協議當事人
計劃管理人:_______________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銷售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三、銷售服務費用收取標準
本資產管理計劃的銷售服務服務服務是指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以提供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需要。58·廣告查看詳情
費按資產管理計劃初始資產本金的0._____%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0._____%÷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攤銷的銷售服務費E為前一日的計劃財產凈值
四、銷售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本計劃的銷售服務費自資產管理計劃財產運作起始日起,一次性提取,每日攤銷。由資產管理人向資產托管人發送劃款指令,資產托管人復核后于三個工作日之內,從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資產管理人。資產管理人收到上述款項后于三個工作日將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代銷機構。
五、咨詢、查詢、投訴安排
甲方設立客戶咨詢、查詢、投訴電話,接受客戶咨詢、查詢、投訴等相關事宜。
六、信息披露
資產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完成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年度報告,,資產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后及時將其發送資產托管人,資產托管人收到后15日內復核其中的投資組合情況,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資產管理
人,由資產管理人將年度報告送交投資者。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未滿3個月,不編制當
期的年度報告。
1、郵寄服務服務服務是指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以提供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需要。58·廣告查看詳情
資產管理人或代理銷售機構向投資投資理財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在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而投放足夠數額資金的經濟行為。58·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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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郵寄年度、季度報告、凈值報告、臨時報告等有關本計劃的信息。投資者在合同簽署頁上填寫的通信地址為送達地址。通信地址如有變更,投資者應當及時通知資產管理人。
2、傳真或電子郵件
如投資者留有傳真號、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的,資產管理人也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電報等方式將報告信息通知投資者。
3、臨時報告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編制臨時報告并向投資者履行告知義務。
(1)投資經理發生變動。
(2)調整投資政策。
(3)涉及資產管理人、計劃財產、資產托管業務的訴訟。
(4)資產管理人、資產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5)資產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本計劃投資經理受到嚴重行政處罰,資產托管人及其托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6)管理費、托管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4、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本計劃可不提供季度報告及年度報告。(二)資產管理人向投資者披露報告的途徑及投資者信息查詢的方式
資產管理人向投資者披露的報告,將嚴格按照《試點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根據客戶選擇通過以下至少一種方式進行。
七、處置預案和應急安排
若資產管理人對客戶違約情況發生,甲方應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需及時向客戶披露資產管理人違約信息,并成立處理小組,做好客戶解釋及安撫工作;并配合客戶進行資產管理計劃客戶財產追索工作;違約情況不限于到期本息未付、支付延期、資產管理人隱瞞重大管理誤差等會對資產管理計劃到期兌付產生影響的重大事項。
八、因金融產品設計、運營和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九、協議的效力
(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補充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書面終止協議后終止。(2)本資產管理合同終止。(3)《銷售代理協議》終止。(4)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本補充協議與《銷售代理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按照雙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協議》執行。本補充協議與《銷售代理協議》不一致者,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可再次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或備忘錄。
(四)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上報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本頁為代銷協議補充協議蓋章頁)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證券賬戶資產,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產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經紀商為: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
1. 提供證券賬戶賬號及密碼以及合同約定金額數量的資產給乙方;
2.于合同簽訂之日足額繳納合同約定金額千分之八的手續費給乙方;
3.合同期滿之日,若該賬戶盈利超過6%,則于合同期滿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賬戶收益 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收益=(期末資產-期初資產)/期初資產*100%;
4.合同期內,不能擅自撤走資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若收益小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給乙方;若收益大于6%,則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
5.保守乙方商業機密;
6.投資有風險,專業理財雖能創造優良的業績,但不保證100%盈利,若證券資產出現虧損,甲方仍然承擔全額虧損;
甲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
1.對該賬戶資產盈虧享有知情權;
2.可以申請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證券賬戶;
4.享有證券賬戶除去管理費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賬戶出現虧損或盈利低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
乙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
1.尋找低價、優質、安全的證券投資品種,爭取以較低的價格代甲方投資;對投資進行科學的管理;
2.若管理證券賬戶出現15%的虧損,及時聯系甲方,移交賬戶,終止合同。
3.對證券賬戶盈虧狀況定期向甲方報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證券賬戶信息,保證證券賬戶的安全;
5.不承諾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資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長期穩定的利潤,有義務在確保15%的風險范圍內提高收益;
乙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
1.收取本合同規定費率的手續費;
2.收取證券賬戶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
3.不承擔證券賬戶的虧損;
本合同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自愿簽訂;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投資決策, 以免干擾乙方的投資策略及交易計劃。 甲方只需要隨時查詢并監控自己的資金情況即可。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證券賬戶資產,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產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經紀商為: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務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義務:
1. 提供證券賬戶賬號及密碼以及合同約定金額數量的資產給乙方;
2.于合同簽訂之日足額繳納合同約定金額千分之八的手續費給乙方;
3.合同期滿之日,若該賬戶盈利超過6%,則于合同期滿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賬戶收益 計算方式:收益=(期末資產-期初資產)/期初資產*100%;
4.合同期內,不能擅自撤走資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若收益小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給乙方;若收益大于6%,則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
5.保守乙方商業機密;
6.投資有風險,專業理財雖能創造優良的業績,但不保證100%盈利,若證券資產出現虧損,甲方仍然承擔全額虧損;
甲方權利:
1.對該賬戶資產盈虧享有知情權;
2.可以申請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證券賬戶;
4.享有證券賬戶除去管理費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賬戶出現虧損或盈利低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
乙方義務:
1.尋找低價、優質、安全的證券投資品種,爭取以較低的價格代甲方投資;對投資進行科學的管理;
2.若管理證券賬戶出現15%的虧損,及時聯系甲方,移交賬戶,終止合同。
3.對證券賬戶盈虧狀況定期向甲方報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證券賬戶信息,保證證券賬戶的安全;
5.不承諾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資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長期穩定的利潤,有義務在確保15%的風險范圍內提高收益;
乙方權利:
1.收取本合同規定費率的手續費;
2.收取證券賬戶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
3.不承擔證券賬戶的虧損;
本合同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自愿簽訂;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投資決策, 以免干擾乙方的投資策略及交易計劃。 甲方只需要隨時查詢并監控自己的資金情況即可。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總公司
地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
地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_____大廈_____樓_____室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證券賬戶資產,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資產金額為:__________,證券經紀商為: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義務:
1. 提供證券賬戶賬號及密碼以及合同約定金額數量的資產給乙方;
2.于合同簽訂之日足額繳納合同約定金額千分之八的手續費給乙方;
3.合同期滿之日,若該賬戶盈利超過6%,則于合同期滿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賬戶收益 計算方式:收益=(期末資產-期初資產)/期初資產*100%;
4.合同期內,不能擅自撤走資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若收益小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給乙方;若收益大于6%,則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
5.保守乙方商業機密;
6.投資有風險,專業理財雖能創造優良的業績,但不保證100%盈利,若證券資產出現虧損,甲方仍然承擔全額虧損;
甲方權利:
1.對該賬戶資產盈虧享有知情權;
2.可以申請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證券賬戶;
4.享有證券賬戶除去管理費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賬戶出現虧損或盈利低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
乙方義務:
1.尋找低價、優質、安全的證券投資品種,爭取以較低的價格代甲方投資;對投資進行科學的管理;
2.若管理證券賬戶出現15%的虧損,及時聯系甲方,移交賬戶,終止合同。
3.對證券賬戶盈虧狀況定期向甲方報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證券賬戶信息,保證證券賬戶的安全;
5.不承諾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資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長期穩定的利潤,有義務在確保15%的風險范圍內提高收益;
乙方權利:
1.收取本合同規定費率的手續費;
2.收取證券賬戶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
3.不承擔證券賬戶的虧損;
本合同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自愿簽訂;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投資決策, 以免干擾乙方的投資策略及交易計劃。 甲方只需要隨時查詢并監控自己的資金情況即可。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住址: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合伙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國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本協議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第六條 、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創業投資基金(該名稱為暫定名,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校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合伙企業”或“合伙企業”)。
第七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八條 、合伙目的:從事投資事業,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九條 、合伙經營范圍:受托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十條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或縮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質和承擔責任的形式
第十一條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別為:______,______。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減少合伙人的數量。各合伙人名稱及住所等基本情況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二條 、本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億元。
第十三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______
認繳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數額時間方式首期出資數額剩余出資數額持股比例:______%。
第十四條 、作為合伙企業之資本,合伙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各合伙人應向合伙企業繳納其認繳出資的______%,即為首期出資。
第十五條 、后期出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指令撥付,所有出資應自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規定繳納首期出資,則該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業不能設立之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開辦費用及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資資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時繳納后期出資,則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以該投資人前期實際出資額的______%最為投資股本,重新計算合作各方之間的出資比例。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六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對于合伙企業取得的項目投資收益,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
2、分配時間:本合伙企業對每年度(本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的一年時間為一個年度,以下同)已實現并收回的利潤全部進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潤;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后,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分配。
3、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期繳納出資的,合伙企業在向其分配利潤和投資成本時,有權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資、違約金等費用。如果其應分配的利潤和投資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項的,應當補繳出資并補交上述費用。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費用
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
2、開辦費。
3、合伙人會議費用。
4、合伙企業年度審計所發生的審計費。
5、必要的媒體費用。
6、合伙企業自身發生地與投資業務及投資項目無關的其他律師費和咨詢費等。
合伙企業費用由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實繳出資額按比例分配。作為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的對價,各方同意合伙企業在其存續期間應按下列規定相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
投資期間按照合伙企業承諾總出資額的2%收取年度管理費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內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資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費;如果回收期延遲一年,則管理費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的投資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費。
管理費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費的支付,由本合伙企業與設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時間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之內。
第十八條 、本合伙企業發生虧損時的債務承擔:
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______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伙企業由______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 、全體合伙人對本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以及執行合伙人的選擇產生方式等事項約定如下:
1、由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2、本合伙企業同時委托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資產管理管理公司負責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資咨詢服務,資產管理公司并負責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對投資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本合伙企業成立后,應與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
3、有限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執行合伙人執行下列事務必須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一)對于擬投資的項目,必須取得本合伙企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關于本合伙企業的投資委員會的組成、職權等見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的相關規定)過半數通過后,方X進行投資。
。ǘ┏伞⒎ㄒ幒捅緟f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企業進行與投資項目相關的對外劃款、轉賬均應按照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定處理。
1、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執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督促執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條 、執行合伙人的權限:
1、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辦理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相關審批手續。
2、負責合伙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協議的簽訂,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協議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業與XX銀行簽署資金托管協議。
4、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其他合作協議,負責協議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業對各類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6、代表合伙企業處理、解決合伙企業涉及的各種爭議和糾紛。
第二十二條 、執行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監督合伙企業的資產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資金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該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自行承擔。
執行合伙人應當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本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伙人會議,應當提前7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按照合伙人會議的有關規定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按照表決時各自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合伙人會議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合伙企業事項的處理方式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是本合伙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2、決定本合伙企業增加或減少承諾資本總額。
3、決定本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修改。
4、決定本合伙企業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準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協議》及修改。
6、批準資產管理公司擬定的基金投資決策管理條例。
7、決定本合伙企業的財務審計機構、法律顧問。
8、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分配方案。
9、評估資產管理公司的業績表現。
合伙人會議所作的上述決議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第二十八條 、本合伙企業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選舉2名委員,由資產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員,其余1名委員由合伙企業選聘外聘專家擔任(外聘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或法律專業的知識背景)。
第二十九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職權范圍包括:
第三十條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第三十一條 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第三十二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三十三條 制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三十四條 決定合伙企業資金的劃轉。
第三十五條 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對資產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進行表決。
第三十六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十七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決議應取得超過半數的委員通過。
第三十八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執行合伙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三十九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后,由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辦理具體事務。
第四十條 投資項目的決策原則為:
第四十一條 所有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查批準。
第四十二條 一般項目你:經投資決策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形成投資決議,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四十三條 特殊項目:單筆投資金額超過募集總額20%以上重大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部委員一致同意,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四十五條 、合伙人入伙,應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5、合伙企業累計虧損超過總出資額50%時,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貨。
有限合伙人退伙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發生不可抗力愿意或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七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根據本協議有關爭議解決的規定解決。
第九章 :保密規定
第四十八條 、本合伙企業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與他人簽訂的協議、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計劃、財務會計報告等,均屬于合伙企業的機密資料。任何人不得對外公開或者基于與執行合伙企業相關事務無關的目的使用該等文件。
第四十九條 、除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或者根據司法程序的規定應當向有關機構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徑向外披露合伙企業相關信息、合伙企業投資的項目情況等任何信息。擬公開被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五十條 、各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五十一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二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職責如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三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合伙人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全體合伙人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全體合伙人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伙人逾期繳納其認繳的出資,每逾期1日,應當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違約金,并承擔補償義務;逾期超過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將其除名。
第十四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我們是由資深證券從 業人士組成。正直、誠信、敬業的為客戶管理證券資產,本私募“基金”不“坐莊”,(不選擇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選擇ST類股票、不選擇權證進行操作)。乙方 對自身情況具有當然告知義務,甲方不對乙方所告知情況做真實性調查,若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所產生一切后果乙方自負。
現經雙方協商,乙方認可以下條款,特簽署合作備忘錄:
第一條:乙方為有穩定職業、合法正當的固定收入,能夠承擔完全的民事行為責任的自然人。
第 二條:本次委托管理資產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_____元_____角_____分),委托賬戶為_________證券公司,賬號為___________。所委托管理資產非借貸或者挪用公款及其 他所有根據《證券法》所認定的違規資金。
第三條:客戶不得將我方交易之投資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四條:客戶將交易密碼提供給甲方,甲 方不得更改密碼;資金存取密碼客戶自行保留,甲方只對客戶證券賬戶內資產進行管理,決定買賣并實施,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每個交易周必須提供一次資產情況表 予乙方,提供方式包括:電子郵件或傳真或特快專遞。成功傳達與否以有效通訊記錄為據,不以是否簽收或閱讀為據。
第五條:乙方是當然的存取款資格唯一擁有方,也是該賬戶資產的法定擁有者。甲方無權提取乙方賬戶內資金以及將該賬戶證券轉移到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雙方約定當總資產虧損_______時,即(_________元),則結束合作,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若在未經得乙方同意,繼續對該賬戶操作,而產生虧損,甲方需承擔損失。
第七條:贏利后乙方決定是否需要支付資產管理費予甲方,若未支付資產管理費,甲方不得索賠;根據同等責任,乙方若出現虧損,乙方不得索賠,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甲方的工作。
第 八條:合作12個月凈利潤達到30%以上(包括30%),即(________元),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為凈利潤的30%;若在合作的12個月內,賬 戶資產增值沒有達到30%,則甲方不得收取管理費。合作開始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停止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期間賬戶資產達到30%或以上,甲方可隨時結束賬戶操作,以現金形式體現資產,并可以向乙方收取凈利潤的 30%作為資產管理費。
第九條:以上條款所規定之乙方責任與義務,若乙方在執行中予以違背,則雙方合作立即終止。所產生利潤,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所造成之一切既有或將來出現的損失,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雙方結束合作。
以上條款,經過雙方認真協商與核對,無異議后確認簽署。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實業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區__街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區__街__號__大廈__樓__室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證券賬戶資產,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產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經紀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證券賬戶賬號及密碼以及合同約定金額數量的資產給乙方;
2.于合同簽訂之日足額繳納合同約定金額千分之八的手續費給乙方;
3.合同期滿之日,若該賬戶盈利超過6%,則于合同期滿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賬戶收益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收益=(期末
資產-期初資產)/期初資產_100%;
4.合同期內,不能擅自撤走資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若收益小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給乙方;若收益大于6%,則支付超出
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給乙方;
5.保守乙方商業機密;
6.投資有風險,專業理財雖能創造優良的業績,但不保證100%盈利,
若證券資產出現虧損,甲方仍然承擔全額虧損;
甲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對該賬戶資產盈虧享有知情權;
2.可以申請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證券賬戶;
4.享有證券賬戶除去管理費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賬戶出現虧損或盈利低于6%,則不支付管理費;
乙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尋找低價、優質、安全的證券投資品種,爭取以較低的價格代甲方投資;對投資進行科學的管理;
2.若管理證券賬戶出現15%的虧損,及時聯系甲方,移交賬戶,終止合同。
3.對證券賬戶盈虧狀況定期向甲方報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證券賬戶信息,保證證券賬戶的安全;
5.不承諾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資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長期穩定的利潤,有義務在確保15%的風險范圍內提高收益;
乙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收取本合同規定費率的手續費;
2.收取證券賬戶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費;
3.不承擔證券賬戶的虧損;
本合同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自愿簽訂;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投資決策,
以免干擾乙方的投資策略及交易計劃。甲方只需要隨時查詢并監控自己的資金情況即可。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投融資項目結成長期的共同發展聯盟,并在融資項目的合作上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 、戰略合作關系的建立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用款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抗風險能力,共同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共同為新型城鎮區域性經濟發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實現企業項目與資金供求的強有力對接,全力支持地方經濟平衡較快發展。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系確立之日。
3、在雙方保密條款約束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按項目要求提供相應詳細資料,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 、合作事項
1、甲方為乙方各地項目在中國XX地區發行___________專項基金,并進行融資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資顧問(包括財務顧問、募資策劃等),在對乙方項目進行充分的內部評審通過的前提下,尋找基金出資人,向乙方推薦各類企業、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客戶,協助開展潛在投資者接觸、基金募集推介等顧問服務。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向國內項目投資者定向推薦乙方及乙方的項目。
(2)為乙方及乙方的項目設計基金產品并募集資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薦項目投資者的確認函后,向甲方的目標客戶提供項目的基本信息,協助甲方與項目投資者的聯系。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業績等資料。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須盡可能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甲方推薦的項目客戶進行接觸。4)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4)乙方應按照后續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項目服務費等費用。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 、保密
1、乙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項目客戶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說明。
2、一方有義務對從另一方處獲得的項目關聯客戶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權向項目投資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乙方書面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條 、聯系和協調
1、甲乙雙方應給予對方積極的支持、配合,并建立專門的協調部門或人員。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及時向對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如各自組織內部或政策發生改變,并且這種改變會直接或潛在損害對方的利益,發生改變的一方有義務及時將情況及時通報對方。
3、經商定其他應由對方完成的事項。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有權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在有關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對于有意購買甲方發行的基金產品,同時未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的優質客戶,乙方有權利要求客戶到甲方處開立銀行賬戶。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不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性質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3、如果一只項目基金發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該項目的再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貸款、信托融資、資管計劃、上市融資等)均由甲方優先代理,并擔當財務顧問。
第八條 、協議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簡易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雙方簽署后生效。
3、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采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
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贖回后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
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不足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余額,并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余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
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聯系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
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
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
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后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
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
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長葛市私募基金代銷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為,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國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本協議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第六條、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創業投資基金(該名稱為暫定名,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校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合伙企業”或“合伙企業”)。
第七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八條、合伙目的:從事投資事業,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九條、合伙經營范圍:受托管理私募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十條、合伙期限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業的簽發之日起計算。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或縮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質和承擔責任的形式
第十一條、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別為:______,______。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減少合伙人的數量。
各合伙人名稱及住所等基本情況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
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
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
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第十二條、本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億元。
第十三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
認繳情況:
數額時間方式首期出資數額剩余出資數額持股比例:______%。
第十四條、作為合伙企業之資本,合伙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各合伙人應向合伙企業繳納其認繳出資的______%,即為首期出資。
第十五條、后期出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指令撥付,所有出資應自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
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規定繳納首期出資,則該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業不能設立之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開辦費用及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資資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時繳納后期出資,則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以該投資人前期實際出資額的______%最為投資股本,重新計算合作各方之間的出資比例。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
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
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十六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對于合伙企業取得的項目投資收益,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
2、分配時間:本合伙企業對每年度(本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的一年時間為一個年度,以下同)已實現并收回的利潤全部進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潤;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后,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分配。
3、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期繳納出資的,合伙企業在向其分配利潤和投資成本時,有權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資、等費用。
如果其應分配的利潤和投資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項的,應當補繳出資并補交上述費用。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費用
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
2、開辦費。
3、合伙人會議費用。
4、合伙企業年度審計所發生的審計費。
5、必要的媒體費用。
6、合伙企業自身發生地與投資業務及投資項目無關的其他和咨詢費等。
合伙企業費用由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實繳出資額按比例分配。
作為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的對價,各方同意合伙企業在其存續期間應按下列規定相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
投資期間按照合伙企業承諾總出資額的2%收取年度管理費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內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資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費;如果回收期延遲一年,則管理費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的投資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費。
管理費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費的支付,由本合伙企業與設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時間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之內。
第十八條、本合伙企業發生虧損時的債務承擔:
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______承擔責任。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伙企業由______人執行合伙事務。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全體合伙人對本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以及執行合伙人的選擇產生方式等事項約定如下:
1、由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___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2、本合伙企業同時委托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資產管理管理公司負責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資咨詢服務,資產管理公司并負責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對投資過程進行監督、控制。
本合伙企業成立后,應與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
3、有權對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執行合伙人執行下列事務必須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1)對于擬投資的項目,必須取得本合伙企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關于本合伙企業的投資委員會的組成、職權等見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的相關規定)過半數通過后,方可進行投資。
(2)除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企業進行與投資項目相關的對外劃款、轉賬均應按照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定處理。
4、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5、執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督促執行合伙人更正。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第二十一條、執行合伙人的權限:
1、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辦理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相關審批手續。
2、負責合伙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協議的簽訂,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協議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業與資金托管銀行簽署資金托管協議。
4、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其他合作協議,負責協議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業對各類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6、代表合伙企業處理、解決合伙企業涉及的各種爭議和糾紛。
第二十二條、執行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
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監督合伙企業的資產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資金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該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自行承擔。
執行合伙人應當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全體合伙人組成。
合伙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本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
召開合伙人會議,應當提前7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
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按照合伙人會議的有關規定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按照表決時各自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合伙人會議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事項的處理方式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是本合伙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2、決定本合伙企業增加或減少承諾資本總額。
3、決定本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修改。
4、決定本合伙企業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準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協議》及修改。
6、批準資產管理公司擬定的基金投資決策管理條例。
7、決定本合伙企業的財務審計機構、法律顧問。
8、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分配方案。
9、評估資產管理公司的業績表現。
合伙人會議所作的上述決議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第二十八條、本合伙企業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選舉2名委員,由資產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員,其余1名委員由合伙企業選聘外聘專家擔任(外聘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或法律專業的知識背景)。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職權范圍包括:
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和其他財產權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4、制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
5、決定合伙企業資金的劃轉。
6、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對資產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進行表決。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決議應取得超過半數的委員通過。
2、投資決策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
執行合伙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3、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后,由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辦理具體事務。
投資項目的決策原則為:
1、所有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查批準。
2、一般項目你:經投資決策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形成投資決議,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3、特殊項目:單筆投資金額超過募集總額20%以上重大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部委員一致同意,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二十九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三十條、合伙人入伙,應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5、合伙企業累計虧損超過總出資額50%時,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貨。
有限合伙人退伙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發生不可抗力愿意或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有異議的。
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根據本協議有關爭議解決的規定解決。
第九章:保密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伙企業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與他人簽訂的協議、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計劃、財務會計報告等,均屬于合伙企業的機密資料。
任何人不得對外公開或者基于與執行合伙企業相關事務無關的目的使用該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除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或者根據司法程序的規定應當向有關機構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徑向外披露合伙企業相關信息、合伙企業投資的項目情況等任何信息。
擬公開被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五條、各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六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
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職責如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八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合伙人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全體合伙人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全體合伙人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伙人逾期繳納其認繳的出資,每逾期1日,應當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違約金,并承擔補償義務;逾期超過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將其除名。
第十四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_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