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投資經營合作協議(精選3篇)
三方投資經營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為調劑資金余缺,增加資金流動性,更好的開展相關業務,就甲方向乙方投資控股的丙方即云南礦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開展冶煉、采礦等經營業務事宜,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控股的丙方投資人民幣共計元正(¥:元),所投資資金用于丙方開展冶煉、采礦等經營業務。
第二條該甲方所投資資金為長期投資,甲方不得無故抽回投資資金。如甲方欲抽回投資資金,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丙方。
第三條無論乙方、丙方是否能正常開展冶煉、采礦業務,乙方、丙方均保證按月固定投資回報率百分之作為甲方投資回報支付給甲方,每半年結算投資回報一次。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丙方投資資金用于開展冶煉、采礦業務,乙方、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準許的用途使用,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誠信達成,意思表示真實,三方必須以“睿智誠信,誠信勤勉”的心志,共同遵守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為本投資協議的履行有保證,乙方同意將云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所有資產及云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的全部個人資產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乙、丙方不能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甲方投資及投資回報,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公司的所有資產及乙方公司股東個人資產賠還投資本金及投資回報。
第七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三方投資經營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
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準。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內銷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廠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__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并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省____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三方投資經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______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范圍
雙方合作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并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________元返還甲方凈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______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后一個半年度費用一并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_____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于______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______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______%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布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范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雇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筑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______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范圍,不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______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布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_______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布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于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協議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協議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