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企業戰略合作協議(精選3篇)
服裝企業戰略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充分發揮各自特長,在孕嬰服裝、孕嬰用品等多個領域開展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打造______品牌。
第二條:合作領域及權責
雙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伙伴,乙方利用自己的市場資源,甲方利用自己的技術、加工、市場等資源共同合作,在原甲方多年孕嬰產品基礎上打造______孕婦嬰幼兒品牌。
1、經營相互保障: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咨詢、市場,盡量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甲方利用多年孕嬰產品的技術、生產的經驗,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
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產業規劃進行指導,協助甲方對孕嬰產品進行深度開發。執行本項條款時,須本著雙方共贏的原則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3、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經營信息作為乙方產業鏈的一部分,納入乙方的產業體系之中,包括甲方在對外宣傳、網站上使用等。
4、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持和優惠待遇。
5、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可以開展人才培訓合作及人力資源的合作,以達到雙方最優化使用人力資源的目的。
第三條:合作原則
1、合作的前提原則是雙方平等合作,各自獨立經營、不涉及對方的產權問題。本戰略合作關系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系。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經營權并對外承擔責任。
2、乙方對甲方的各項建議、規劃、指導(除單獨約定外),對甲方都不具備強制性。
3、甲乙雙方發生的交易和訂單,須另外簽訂協議,屬正常交易行為。
4、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并且對外稱其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戶提供產品或服務,并對各自的產品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第四條:保密約定
對本戰略協議具體內容,雙方都有對外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或技術秘密,于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后,只要該信息未成為公眾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
第五條:合作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效力。
2、雙方致力于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系,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
3、一方欲中止本協議時,須提前_____個月與對方協商。
4、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協議,直至協議履行完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對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裝企業戰略合作協議 篇2
戰略聯盟企業(甲方):
企業集團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戰略聯盟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鑒于雙方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共同開發市場、共享社會資源的愿望,雙方為了共同發展,創建一個更為廣闊堅實的平臺,建立多方位、多層次的合作,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長期穩定、優勢互補的戰略聯盟伙伴關系,特推出如下戰略聯盟計劃。
第二條、簽訂本協議旨在確保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本協議并未授予雙方任何一方約束另一方及其它戰略聯盟和合作企業的權利。
第二章:協議宗旨
第三條、企業戰略聯盟已成為現代企業強化其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雙方建立企業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成立企業戰略聯盟,使雙方企業直接增進互信,加強溝通,獲取合作伙伴的互補性資源,有效的實現資源信息互補、共享,擴大雙方企業利用外部資源的范圍,確保雙方運營的集團化、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促進并提高雙方的經營管理水平,使雙方利益共享,共創規模經濟效應,提高雙方的市場核心競爭力。
第三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雙方享有本協議規定期限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的權利和義務并各自_____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雙方在聯盟期間,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和客觀條件允許下,可以為另一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融資、客戶資源及其相關社會資源的信息共享與支持。
第六條、雙方聯盟期間在一方參與另一方及戰略聯盟和合作企業的相關工程招標工作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第七條、雙方在與另一方及戰略聯盟和合作企業進行相關經營業務合作期間,應以優惠價經營。
第九條、雙方在聯盟期間應邀可參與另一方重大社會活動。
第十條、雙方在聯盟期間盡可能在對外宣傳、品牌塑造等相關事務中附帶為另一方進行宣傳。
第十一條、雙方可以對另一方的經營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定期保持溝通、交流。
第十二條、雙方必須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盡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關經營工作。
第十三條、雙方經營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未經另一方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十四條、雙方保證在聯盟期間自覺維護另一方企業的形象及聲譽,保證不做損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十六條、乙方在聯盟期間應邀可參與甲方集團內部活動,并擔任集團相應職務。
第十七條、乙方保證在聯盟期間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四個方面的統一,即:統一形象識別、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宣傳口徑、統一開戶銀行。
第十八條、乙方如需甲方參與經營業務,需向甲方申報項目,經甲方備案審批并向甲方交納相應的項目管理費,在甲方的監督管理下方可開展業務活動,項目管理費由甲乙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協議終止后_____日內撤除甲方有關標識。
第四章:戰略聯盟_____及使用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受益時自愿向甲方交納_____萬元的費用作為戰略合作費用。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乙方須向甲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戰略聯盟合作協議。
第五章:合作期限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協議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本協議。
第六章:協議終止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賬務。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內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及其附件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_____市。
戰略聯盟企業(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戰略聯盟企業(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裝企業戰略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磋商,就結成長期、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人士發起的項目(以下或簡稱“項目”)達成以下戰略合作意向:
一、項目合作宗旨
為弘揚公益精神,傳播全民的社會責任感,關注普通人生存狀態與發展機遇。乙方于年月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共同發起項目。
項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過 2個公益主題,傳播“關注社會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為””項目的戰略合作伙伴,認同并支持””項所倡導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權乙方在項目宣傳及執行過程中合法列明或對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項目中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2、甲乙雙方如需使用對方公益項目的相關內容,需提前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3、雙方所做一切宣傳推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當權益。
4、乙方將在其””項目中,開展與甲方項目相關的策劃、推廣等活動;甲方將就乙方””項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動,進行積極配合和參與。
三、合作期限
雙方經協商就““項目的合作期限自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一年內(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約定
1、乙方承諾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管理并執行整個項目,并自愿承擔因執行、管理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后果。
2、雙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僅以雙方均認可的范圍及方式體現甲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3、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監督乙方合作行為的正當性、合規性,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共同完善并推動項目的順利開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組織或項目的名義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對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動,否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如因此產生經濟損失、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賠償。
5、本戰略性合作協議中雙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并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均有權與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關系。
6、本戰略合作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戰略合作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到期后任何一方如無書面異議,則自動延續兩年。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