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作合同(精選24篇)
股東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目的,投資設立了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了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目的,投資設立了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根據《_____》,《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了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_____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3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傩璩姓J本合同;
、谛杞浫w合伙人同意;
、蹐绦泻贤幎ǖ臋嗬x務。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趯匣锸聵I進行日常管理;
、鄢鍪酆匣锏漠a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賲⒂韬匣锸聵I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芄餐瑳Q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俸匣锲趯脻M;
、谌w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酆匣锸聵I完成或不能完成;
、芎匣锸聵I違反法律被撤銷;
、莘ㄔ焊鶕嘘P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偌葱型婆e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谇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矍逅愫笕缬刑潛p,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股東合作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范圍包括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份;
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5、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和范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
2、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1、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2、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3、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開戶銀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冊資本。
4、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在每季度末的_______日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_______%)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______%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8、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
2、自第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______%后在予以結算退出,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______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3、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舉辦主題:20__西部(貴州)健康時尚生活產品博覽會
舉辦地點: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觀山湖區)
舉辦時間:20__年5月10日——5月12日
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代理甲方有關招商招展事宜,雙方相互協調、相互支持、積極互動、互相保守彼此商業秘密、互不損害對方利益并謀求長期合作互利雙贏。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認可乙方為本次會展的“指定代理招展公司”,支持乙方代理招展職能,同意乙方使用會展有關標志,支持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前提下啟動招展,擴大展會廣告宣傳,開展各種合法招展活動。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本次展會的所有相關展會資料、展會議程資料和各項價格文件等,并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有效性,甲方保證展位價格的固定性,展位價格雙方透明并統一報價,步調一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得以甲方此次展會名義從事與代理招展無關的有損于甲方利益或非法的的經濟社會活動。
2、乙方在代理此項招展活動期間應保守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展會秘密,不向非相關第三方透漏相關商業秘密。
3、乙方需在其自有網站體現甲方LOGO或公司名稱,并采取不限于自己網站的其他合法方式進行宣傳推廣。
三、違約責任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合作期間,均需嚴格遵守以上協議,由于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免責條款
因地震、暴雨、其他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屆展會不能如期舉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7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風險告知:首先要審查股東資格。由于全體股東要對發起設立公司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一定要審查好股東的資格,包括股東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并且對股東的身份證明最好進行備份。
全體股東經自愿、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項目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概況
1。1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信息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 項目概況
項目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于______________,發展愿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 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注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風險告知: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而且,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確股東的出資方式和金額。
2。2 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冊資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愿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追加投資后公司的注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 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 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5。1 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于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余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余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5。2 公司重大事項
對于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占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后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 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范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并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 盈虧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 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 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 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余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余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 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系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 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余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余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并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 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8。2 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余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余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項目的所能給到的支持和貢獻不能低于轉讓方。
8。3 股權分割
創業項目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并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并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 股權繼承
8。4。1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項目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并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 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項目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余股東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余股東或其余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 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后,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 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 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 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 其余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 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余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系。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雇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 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余股東。
13。3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項目終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 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 本協議終止后:
14。3。1 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14。3。3 若清算后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范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風險告知:《公司法》第28條、94條規定股東有繳付出資的義務,如果違反該義務不僅要對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而且還要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違約責任的方式、金額、比例等內容法律沒有規定,需要股東在合資協議中予以明確,如果沒有簽訂合資協議或股東協議,不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違約責任將不會有任何可執行的內容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項目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注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短信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后生效。
19。2 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9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股東合作協議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名), 本合伙出資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為:____ __ __ 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
2、甲乙雙方的出資,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偌滓译p方均承認本合同;
、诩滓译p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③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贤腹具\營連續三個月虧損狀態時退伙,除非雙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對方合伙人并經甲乙雙方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菸唇浐匣锶送舛孕型嘶铮o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該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該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鄢鍪酆匣锏漠a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輄___ 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賲⑴c合伙事業的管理;
、诼犎『匣镓撠熑碎_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蹤z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芄餐瑳Q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約定條款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俸匣锲趯脻M;
、诩滓译p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酆匣锸聵I完成或不能完成;
、芎匣锸聵I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 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谇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該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___ _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股東合作合同 篇10
甲: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_____項目,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項目,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伙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潤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債務按照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項目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伙項目經營期限為工程項目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后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1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股東合作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ǘ﹨⒓踊蛘咄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ㄈ┮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ㄎ澹┮勒辗、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勒辗、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ㄆ撸┕窘K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ò耍┓伞⑿姓ㄒ幖肮竞贤x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袷毓竞贤。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ㄈ┎坏弥苯踊蜷g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ㄎ澹┎坏门灿霉举Y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ò耍┎坏靡怨举Y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ň牛┪唇浌蓶|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撠熣偌蓶|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ㄋ模┲朴喒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朴喒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ò耍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究偨浝,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ㄊ┲贫ü镜幕竟芾碇贫取
。ㄊ唬┲贫ㄐ薷墓竞贤桨。
。ㄊ┕蓶|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侄聲䲡h。
。ǘ┒酱佟z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ㄈ┖炇鸲聲匾募推渌晒痉ǘù砣撕炇鸬钠渌募。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ㄎ澹┰诎l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聲谟璧钠渌殭。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ǘ┤种灰陨隙侣撁嶙h時。
。ㄈ┍O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ㄋ模┛偨浝硖嶙h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日期和地點。
。ǘ⿻h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ǘ┏鱿碌男彰笆芩宋谐鱿聲亩拢ù砣耍┬彰。
(三)會議議程。
。ㄋ模┒掳l言要點。
。ㄎ澹┟恳粵Q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慕洜I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ǘ┙M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嵴埗聲溉位蛘呓馄腹靖笨偨浝砑柏攧肇撠熑恕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ò耍⿺M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ň牛┨嶙h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的財務。
。ǘ⿲Χ、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敹、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ㄋ模┨嶙h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ǘ┮蚝喜⒒蛘叻至⒍馍ⅰ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ㄋ模┻`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ㄖ蛘吖鎮鶛嗳恕
。ǘ┣謇砉矩敭a、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ㄈ┨幚砉疚戳私Y的業務。
。ㄋ模┣謇U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唷鶆铡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ǘ┲Ц豆韭毠すべY和勞動保險費用。
。ㄈ┙患{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13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傳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傳真: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傳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章 總則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風險共擔。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ǘ﹨⒓踊蛘咄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勒辗、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ò耍┓、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袷毓竞贤。
。ǘ┮榔渌J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ㄈ┎坏弥苯踊蜷g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ㄋ模┎坏美寐殭嗍帐苜V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ㄎ澹┎坏门灿霉举Y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ㄆ撸┎坏脤⒐举Y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ò耍┎坏靡怨举Y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绦泄蓶|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朴喒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ㄆ撸⿺M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ò耍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究偨浝恚鶕偨浝淼奶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
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十
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ǘ┒酱佟z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ㄈ┖炇鸲聲匾募推渌晒痉ǘù砣撕炇鸬钠渌募。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ㄎ澹┰诎l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聲谟璧钠渌殭。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ㄒ唬┒麻L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ㄈ┍O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ㄋ模┛偨浝硖嶙h時。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
第三十條第
(二)、
。ㄈ、
。ㄋ模┮幎ǖ那樾,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ㄈ┦掠杉白h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________年。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ㄈ⿻h議程。
。ㄋ模┒掳l言要點。
。ㄎ澹┟恳粵Q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慕洜I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ǘ┙M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嵴埗聲溉位蛘呓馄腹靖笨偨浝砑柏攧肇撠熑。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ň牛┨嶙h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ㄊ┕竞贤蚨聲谟璧钠渌殭。
第四十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 監事每屆任期________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
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敹、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ㄎ澹┝邢聲䲡h。
。┕竞贤幎ɑ蚬蓶|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ㄒ唬┕蓶|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ㄈ┎荒芮鍍數狡趥鶆找婪ㄐ计飘a。
。ㄋ模┻`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ㄎ澹┢渌鸸静荒艹掷m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 公司因前條第
(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公司因前條第
。ǘ╉椙樾味馍⒌,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前條第
(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
。ㄋ模╉椙樾味馍⒌,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ㄈ┨幚砉疚戳私Y的業務。
。ㄋ模┣謇U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____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ǘ┲Ц豆韭毠すべY和勞動保險費用。
。ㄈ┙患{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____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
現有甲方經營的漳州新派瑪雅婚紗攝影目前正處在發展時期,公司目前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真正做大做強。為此,經甲乙方的邀請,由乙丙方加入,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婚紗攝影店。經三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方承諾其擁有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 經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為止,甲方代表海木睿公司擁有現有資產折價人民幣為 萬元,
其中:1、遞延資產金額為: 萬元;
2、配資債權金額為: 萬元;
3、押金金額為: 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 萬元;
5、投資賬戶為: 萬元;
6,無形資產為: 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三、在合作期內,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
四、清算結束后,對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丙方不予認可,由甲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乙方以清算后確認其在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20萬元)其中17萬元作為出資,占公司85%股份,其中甲方占47%股份,乙方占38%股份。丙方方現共投入資金 3萬元從甲乙方購買股份,占公司股份15%。
六、 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三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47%的股權;乙方占有股份公司38% 的股權;丙方占有股份公司15%的股權;三方按以上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經股東會研究可以將利潤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后,全權委托蘇木作為公司經營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 20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三股東共同享有,公司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享有優先的權利。
十、公司合股后,公司作為淮安地區代理商,應當獲取有關平臺的書面認可并由所代理平臺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在產生利潤以后每月應付工資,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公司章程應及時變更并報工商備案。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簽字,自三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見證方: (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陜西面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館經營說明:
a、合伙名稱:“某某村陜西面館”。
b、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經營場所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d、合伙經營項目盒范圍:面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占 “陜西面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面館廳租金:面館租金為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伙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伙。如一定要退伙,退伙的一方需要凈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占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伙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設備,面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采購。具體采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說明
1、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3、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面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后續添加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郵編:電話:受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郵編: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原則,現就甲方將樣品檢測項目長期委托乙方完成事宜,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____________樣品中____________檢測項目。
第二條、合作時間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已知曉并認可乙方的檢測能力和資質范圍,應按照乙方要求提交與檢測有關的材料及必要的檢測依據或文本。同時,甲方在每次送樣時還應與乙方簽訂《委托檢測協議書》。該《委托檢測協議書》構成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傳真件有效。
2、乙方應按照專業操守盡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測試任務,并向甲方出具檢測報告。在甲方與
第三方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完成對甲方的測試任務。
3、甲方對提供樣品資料的真實性和樣品的代表性負責,甲方對檢測結果若有異議,可于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復檢,復檢費用另行結算。如甲方未在____日內提出復檢要求,視為甲方已經認可乙方的檢測結果。乙方可不再保留甲方的檢測樣品,并可自行合理處置,如有其他約定的,按其約定。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四條、保密義務乙方必須對樣品的一切檢測數據和檢測技術要求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
第三方,也不得將與樣品有關的技術資料用于任何經營及開發活動。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五條、違約責任乙方只對甲方送檢的樣品自身的檢測結果負責,由于樣品的檢測結果與樣品所代表的同種產品物質真實情況存在的客觀誤差,引發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樣品的檢測結果與樣品的真實情況超過正常的客觀誤差范圍,乙方承擔此樣品此檢測項目的二倍檢測費用的賠償責任,除此之外,乙方對其它任何原因導致的檢測結果誤差及檢測結果的使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
公司合同
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
、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合作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執行雙方合作,甲方接收并管理,投資比例及收益由甲方按50%支付,故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及設備名稱
__年___月雙方協商各投資50%,以按揭形式購買或收購___,收益按投資比例分配,乙方愿退出,由甲方接收并管理,產權歸甲方所有。
二、投資收益價款金額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該協議后,支付乙方投資及收益分配價款人民幣___具體負責通過銀行辦理付款手續,以銀行轉帳票據為準。
三、產權歸屬與管理
_____從該協議簽訂付款到位后,產權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任何關系,管理、使用、租賃、安全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四、債權與債務
從該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無任何債權與債務關系,產權歸屬明確,管理責任明確。
五、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按照投資及收益款50%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萬元整。
六、其它事項
1、凡乙方以____與租賃方所簽訂的合同(即___租賃合同同時終止),并由____負責管理,其債權、債務、安全責任及管理,均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2、雙方在合作期間,乙方借用___均以借據為準)待___租賃期滿后,按照甲方指定地歸還。
3、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侵害另一方的利益和名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嵇佳平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19
復制全文 下載文檔 打印 字號:大 中 小 發布時間:20__-05-11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2、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3、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 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 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 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 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合伙人簽字:
1
2
3
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2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ㄈ┮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ㄎ澹┮勒辗、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袷毓竞贤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ㄈ┎坏弥苯踊蜷g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ㄋ模┎坏美寐殭郷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唇浌蓶|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ㄆ撸┎坏脤⒐举Y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ò耍┎坏靡怨举Y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_____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_____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绦泄蓶|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ㄋ模┲朴喒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朴喒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ㄆ撸⿺M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究偨浝,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ㄊ┲贫ü镜幕竟芾碇贫。
。ㄊ唬┲贫ㄐ薷墓竞贤桨浮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侄聲䲡h。
。ǘ┒酱、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ㄈ┖炇鸲聲匾募推渌晒痉ǘù砣撕炇鸬钠渌募。
。ㄋ模┬惺狗ǘù砣说穆殭唷
。ㄎ澹┰诎l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聲谟璧钠渌殭唷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ǘ┤种灰陨隙侣撁嶙h時。
。ㄈ┍O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ㄋ模┛偨浝硖嶙h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ǘ⿻h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ㄋ模┌l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ǘ┏鱿碌男彰笆芩宋谐鱿聲亩拢ù砣耍┬彰。
。ㄈ⿻h議程。
。ㄋ模┒掳l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_____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慕洜I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ǘ┙M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ㄊ┕竞贤蚨聲谟璧钠渌殭唷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ㄋ模┨嶙h召開臨時董事會。
。ㄎ澹┝邢聲䲡h。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ㄒ唬┕蓶|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ㄈ┎荒芮鍍數狡趥鶆找婪ㄐ计飘a。
。ㄋ模┻`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ㄎ澹┢渌鸸静荒艹掷m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ㄖ蛘吖鎮鶛嗳。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ㄈ┨幚砉疚戳私Y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債務。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ǘ┲Ц豆韭毠すべY和勞動_____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ㄋ模┣鍍敼緜鶆铡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甲方________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
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
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6、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7、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8、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________(姓名),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現住址:______市(縣)______街道(鄉、村)______號
合伙人:乙________(姓名)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現住址:______市(縣)______街道(鄉、村)______號
股東合作合同 篇22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張,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劉,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譚,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旅游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2.說明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愿聯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伙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伙應當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明確合伙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睹穹ㄍ▌t》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伙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伙關系。
簽訂合伙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伙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準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人的權利有:①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合伙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股東合作合同 篇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議建立,以________為主要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股,四方共同組建。
股東一: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股東三: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 (依次排列)根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議的一致通過的決議,確定全體股東以茲遵守對公司具體合作事項如下: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
股東一: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二: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三: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四:________,無現金出資,實物出資__萬元,以提供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服務管理參與經營管理;
現金出資的資金用于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今后公司如果需增資等重大事項均有全體股東開會決定。
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 參加股東會并享有平等表決權;
2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4 按照比例分取紅利;
5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6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7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議 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8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二) 股東承擔下列的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2 嚴格遵守合作條款,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和提供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管理服務;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擔公司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隨意退股;
5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6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股東大會
(一)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董事;
3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4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二)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則通過。
四、利潤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項
1、每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個營業周期屆滿后,1-2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
2、每個營業周期滿后,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匯總,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制定紅利分配報告,經股東會同意后,按純利潤實施紅利分配。所謂的純利潤是指總營業額減去開支和稅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積金:利潤的10%為法定公積金
4、分紅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積金后的利潤。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
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每次平均按照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的比例分紅。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股東另行協商,制定補充協議本協議簽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由公司蓋章即可生效。
股東一:
股東二:
股東三:
股東四:
日期:
補充協議
一、分紅補充說明
第一個經營自然年度其中包括初期個人投資,后期增加投資按照當時總投資貢獻度來計算投資分紅于股權占比度,此變更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職務責任補充說明
股東一: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股東變更職務或責任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則通過。
股東合作合同 篇24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良性的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執行,并把秦皇島分賽區海選任務委任于乙方。
二、權力義務
1.“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其執行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3.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致力于“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的成功舉辦,互利雙贏。
四、違約條款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10%作為違約金。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