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合作框架協議書(通用3篇)
長期合作框架協議書 篇1
甲方:代表:地址:電話:乙方:代表: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秉著共同長期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如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內容雙方本著相互合作、優勢互補、利益共贏的原則,自愿結成合作伙伴關系。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為統一受理平臺,統一管理乙方______樓宇一切的通信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移動通訊業務,固網通信業務等的拓展以及維護管理。
二、雙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______樓宇內所有通信業務的支撐和運營管理工作,并負責向乙方樓宇內客戶開展服務推廣、客戶跟進、客戶簽約等市場營銷工作,收取相關客戶使用該應用服務的費用。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樓宇內的通信線路以及工程施工準入審批等相關物業協助。
2、雙方就合作產品技術規范進行確認,以保證計費、對賬等正常業務工作的開展。
3、雙方將建立專門的對口團隊以保證雙方的合作能持續有效開展,并指定專人進行業務支持。
4、合作樓宇內的通信業務銷售工作由甲方客戶經理開展,也可由甲方允許準入的電信運營商人員開展,具體事宜由甲方統一負責統籌。
5、由甲方負責銷售或者合作銷售的合作產品,由甲方負責宣傳策劃及業務推廣。
6、甲方負責按照樓宇內客戶的要求提供高質量服務,向最終用戶提供客戶服務熱線,解答最終用戶提出的咨詢及查詢,受理最終用戶和各運營商轉交的投訴、故障申告和建議,解決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相關問題。
三、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合作模式以樓宇綜合電信業務總收入計提為基礎,按年度對實際獲得利潤進行分配。
2、如遇國家稅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甲方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且乙方為增值稅納稅人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發票必須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承諾與保證
1、雙方各自擁有的知識產權等合法權利歸各方自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侵害。
2、乙方保證,如發生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關聯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權利主張,乙方均應積極參與、協助甲方及其關聯方解決糾紛。如因第三方向甲方及其關聯方提出權利主張并因此導致甲方及其關聯方受到任何損失或支出任何費用的,乙方應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及其關聯方受到的全部損失和支出的全部費用。
3、雙方應保證對所提供的數據、信息、應用系統、軟硬件等資源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或已就使用該等資源獲得合法的授權。雙方保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不會侵犯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
4、雙方保證將按照本協議約定內容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合法地使用對方所提供的數據、信息、應用系統、軟硬件等資源。
五、保密條款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具體內容,也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獲知的對方任何尚未公開的信息、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有權機關要求提供的除外)或將保密信息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事項。
2、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直至保密信息成為公知信息或一方以書面形式免除對方的保密義務之日止。
六、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港、澳、臺地區的法律除外)。
2、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事項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3、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可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但爭議事項導致甲方訂立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的除外。
七、其他
1、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協議的原則下,就具體合作模式、收入結算等另行簽訂書面形式的具體項目合作合同或協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聯系方式(包括:聯系人姓名、手機、傳真、固定電話及郵箱等)若有變更,變更一方需在變更后的____日內將更新資料以書面形式提供給對方。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合作框架協議書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秉著共同長期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如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著相互合作、優勢互補、利益共贏的原則,自愿結成合作伙伴關系。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為統一受理平臺,統一管理乙方______樓宇一切的通信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移動通訊業務,固網通信業務等的拓展以及維護管理。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______樓宇內所有通信業務的支撐和運營管理工作,并負責向乙方樓宇內客戶開展服務推廣、客戶跟進、客戶簽約等市場營銷工作,收取相關客戶使用該應用服務的費用。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樓宇內的通信線路以及工程施工準入審批等相關物業協助。
2、雙方就合作產品技術規范進行確認,以保證計費、對賬等正常業務工作的開展。
3、雙方將建立專門的對口團隊以保證雙方的合作能持續有效開展,并指定專人進行業務支持。
4、合作樓宇內的通信業務銷售工作由甲方客戶經理開展,也可由甲方允許準入的電信運營商人員開展,具體事宜由甲方統一負責統籌。
5、由甲方負責銷售或者合作銷售的合作產品,由甲方負責宣傳策劃及業務推廣。
6、甲方負責按照樓宇內客戶的要求提供高質量服務,向最終用戶提供客戶服務熱線,解答最終用戶提出的咨詢及查詢,受理最終用戶和各運營商轉交的投訴、故障申告和建議,解決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相關問題。
三、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合作模式以樓宇綜合電信業務總收入計提為基礎,按年度對實際獲得利潤進行分配。
2、如遇國家稅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甲方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且乙方為增值稅納稅人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發票必須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承諾與保證
1、雙方各自擁有的知識產權等合法權利歸各方自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侵害。
2、乙方保證,如發生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關聯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權利主張,乙方均應積極參與、協助甲方及其關聯方解決糾紛。如因第三方向甲方及其關聯方提出權利主張并因此導致甲方及其關聯方受到任何損失或支出任何費用的,乙方應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及其關聯方受到的全部損失和支出的全部費用。
3、雙方應保證對所提供的數據、信息、應用系統、軟硬件等資源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或已就使用該等資源獲得合法的授權。雙方保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不會侵犯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權、_____權、著作權等)。
4、雙方保證將按照本協議約定內容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合法地使用對方所提供的數據、信息、應用系統、軟硬件等資源。
五、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具體內容,也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獲知的對方任何尚未公開的信息、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有權機關要求提供的除外)或將保密信息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事項。
2、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直至保密信息成為公知信息或一方以書面形式免除對方的保密義務之日止。
六、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港、澳、臺地區的法律除外)。
2、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事項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3、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可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但爭議事項導致甲方訂立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的除外。
七、其他
1、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協議的原則下,就具體合作模式、收入結算等另行簽訂書面形式的具體項目合作合同或協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聯系方式(包括:聯系人姓名、手機、傳真、固定電話及郵箱等)若有變更,變更一方需在變更后的________日內將更新資料以書面形式提供給對方。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期合作框架協議書 篇3
項目合作人:
合作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方自愿合作所接建筑工程項目,根據項目大小,合作方進行墊資,資金占用費為1分利息,出資人占有40%股份,其他合作方根據實際情況按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條 合作方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三條 合作方共同經營,工程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有,結算后按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 合作方負有工程項目管理的義務及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查賬的權利,參與管理的合作方按市場行情進行工資發放。前期承接項目及工程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均納入費用報銷范疇,由合作方共同聘請財務及會計進行資金核算及管理。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