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層合作協議(精選3篇)
房屋加層合作協議 篇1
房屋加層合作協議書
甲方:吳*元,住
乙方:王*良,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房屋加層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于莆田市荔城區新度鎮鄭坂村下厝56號,地號為116026133,土地面積為53.55m2(具體以《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附屬簡易圖為參考),土地四至以《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記載為準,該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其他權屬均為甲方吳*元所有,即擁有該土地及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二、甲方在上述土地上蓋有住宅屋(瓦房一層),現甲、乙協商一致,由乙方出資在甲方房屋上加蓋樓層至三層半(含甲方原有第一層)。合作內容為:(1)乙方出資加蓋2-3.5層;(2)乙方建設包含有房屋的完整住宅通用結構(含門、窗、衛生間等通用住宅結構);(3)乙方負責接通水、電線路及相關設施等;(3)乙方負責房屋的室內外裝修(至少需室內外粉刷);(4)加蓋樓層的材料費、零部件設施及聘請工人所花費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5)乙方加蓋的樓層需達到能夠正常居住標準,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6)原第一層瓦房的屋頂瓦片等的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在甲方所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四周擴建房屋(均為瓦房一層),面積約200m2(含甲方所有的53.55 m2,具體面積以實物為準)。乙方均在該一層瓦房加蓋至三層半,合作加蓋房屋內容如同上述第二條規定合作內容(1)-(6)。
四、關于加蓋房屋權屬問題,甲方擁有該整座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乙方與甲方共同享有加蓋部分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
五、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房屋擴建后占地面積約為200m2(含甲方所有的53.55 m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100m2占地面積,但該100m2不得含有甲方所有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的53.55m2,即該53.55 m2不論事實還是法律均為甲方單獨享有。
六、關于孳息取得、房屋增值部分權屬及其他所得。例如:房屋的租金。甲方享有整座房屋的孳息取得的取得權,乙方與甲方共同享有加層部分孳息取得的取得權;若房屋增值部分,對合作部分乙方享有與甲方共同主張的權益;若房屋拆遷系貨幣補償,涉及拆遷補償款及其他補償款項部分,雙方擁有共同分割的權利;若房屋拆遷系產權置換,甲、乙雙方需另行簽訂合同約定。
七、關于合作部分的轉讓、抵押、貸款等事宜。乙方轉讓該合作房屋或將該合作房屋進行抵押、貸款等,需與甲方協商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轉讓或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基于乙方的原因由該合作房屋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加層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雙方權利與義務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幫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動現場,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并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后,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房屋加層合作協議 篇3
抵押房:
抵押權人: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房產( )用于 還款合同之抵押,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 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處房產。(面積: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抵押還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協議)項下乙方向
第三條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抵押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長主協議項下還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協議其他條款,應經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 主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金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協議甲方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或者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總額百分之 拾 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主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備抵押登記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