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合作協議(精選3篇)
電子產品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_____》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__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恪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交付與驗收
1、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產品交付甲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產品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交貨物按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后,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2、驗收標準:依照原廠_____準,對本合同產品清單所列產品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3、驗收期限:甲方在收到貨當天內進行到貨驗收并向乙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所列產品清單為準,逾期未進行驗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驗收單,視為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后及時進行解決,直到驗收合格。
4、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滿足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延期收貨。
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付款條件
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甲方在貨到當日支付給乙方全部貨款,即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為定金,貨到后當天向乙方支付余款即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違約責任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者要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延遲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賠償甲方。
3、甲方不得延遲付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因戰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依法視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無法按時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但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即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___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補充合同后,可以變更本合同。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使協議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3、雙方按約定履行完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1、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內容及合同涉及的相關技術文件。
2、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雙方業務、商務、技術秘密,雙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爭議解決條款
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任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向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甲方對本合同中第一條第二點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有異議,必須在乙方交貨前_________天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復印、傳真合同經雙方確認簽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子產品合作協議 篇2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__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恪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交付與驗收
1、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產品交付甲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產品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交貨物按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后,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2、驗收標準:依照原廠商標準,對本合同產品清單所列產品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3、驗收期限:甲方在收到貨當天內進行到貨驗收并向乙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所列產品清單為準,逾期未進行驗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驗收單,視為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后及時進行解決,直到驗收合格。
4、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滿足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條約定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延期收貨。
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付款條件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甲方在貨到當日支付給乙方全部貨款,即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為定金,貨到后當天向乙方支付余款即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違約責任條款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者要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延遲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賠償甲方。
3、甲方不得延遲付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因戰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依法視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無法按時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但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即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補充合同后,可以變更本合同。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使協議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3、雙方按約定履行完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
第三方泄露合同內容及合同涉及的相關技術文件。
2、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雙方業務、商務、技術秘密,雙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爭議解決條款
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任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甲方對本合同中
第一條
第二點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有異議,必須在乙方交貨前_________天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復印、傳真合同經雙方確認簽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地址:聯系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合作協議 篇3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電子產品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確保合同順利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約定如下:
一.加工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交貨期以每批訂貨合同為準。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產品原材料、產品工藝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產品工藝文件及要求加工生產。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每批產品加工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產前,雙方須簽定訂貨合同。
2.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必須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裝要求為編帶;甲方須提供正常原材料損耗,普通元器件損耗比例≥1%,芯片、BGA 等貴重器件為零損耗。
3.甲方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產品工藝文件及相關要求,包括產品的包裝和防護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組裝要求,新產品加工應提供樣板。甲方已投或欲投產品如有技術或其它更改,則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質量事故或導致乙方停產、返工等,甲方須賠償乙方受到的相關損失。
4.甲方應根據包裝要求提供可靠的產品包裝材料,否則乙方只提供臨時普通包裝(或周轉箱),甲方應在使用完畢后完好地返還給乙方。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進行數量核對和來料抽檢,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須在24 小時內給予解決,由此造成的生產延期由甲方負責。
6.乙方必須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不得人為損壞或丟失,除正常生產損耗和材料本身問題外的材料損失,乙方須按市場價賠償損失材料費用。
7.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藝文件及要求編制生產工藝,并根據交貨期安排生產計劃,乙方必須按每批訂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交貨(甲方原因造成交貨期延遲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產品加工完畢后,除甲方聲明由乙方暫管外,應及時將產品剩余材料退還給甲方,同時提供余料清單。
9.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藝文件資料轉借給第三方,加工過程必須遵守和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相應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產品質量及驗收
1.乙方交付產品的焊接質量應符合行業標準IPC-A-610C 的驗收條件,如甲方有特殊質量要求,應隨訂貨合同提供附件說明。
2.甲方對每批產品的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為乙方交貨后 15 日內,如在此期限內甲方未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則視為該批產品驗收合格。
3.甲方在驗收時如發現焊接質量問題,須保持原狀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5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同時雙方約定返修方式及時間。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書面答復,視為接受甲方對貨物的提出的異議。
4.非乙方焊接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運輸
1.訂貨合同額在 元以上的,乙方負責一次性取料送貨并承擔運輸費用。因甲方物料不齊套的,乙方不負責再次取料(特殊情況除外)。
2.訂貨合同額在 元以下的,甲方負責送料取貨并承擔運輸費用。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1.甲方須在乙方交貨后以支票或轉賬方式一次性付清貨款,具體付款期限以訂貨合同為準。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時須向甲方開具相關發票(如有需要)。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