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養生合作協議(精選3篇)
中醫養生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醫養生會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中醫__________團隊負責人
甲方因業務需要,為公司在同行業中更具競爭優勢,特聘乙方以技術資源入股__________中醫養生會館,股份為公司部股份的10%,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中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中醫養生合作協議內容,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運營資金、場地。
2、甲方有權堅持原經營模式、管理機制。
3、甲方給予乙方聯系中醫__________的權利,但甲方不得與中醫__________私自簽訂協議。
4、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收入3000元/月。
5、甲方根據乙方經營期限及營業額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給乙方無任何經濟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營期間不得善自改變甲方原經營模式、管理機制。
2、乙方負責組建中醫醫療團隊及日常管理。
3、乙方負責聯系中醫__________坐診__________中醫養生會館,并保證8人次/每月,根據運營情況可適當減少或增加。
4、乙方根據甲方的運營情況制定配套的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5、乙方有義務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管理,每月營業額為遞增趨勢。
三、甲乙雙方利潤分配原則
1、甲方維持乙方未入股前的經營模式及利潤分享。
2、中醫__________診療的客戶轉介紹客戶消費總金額,2%為中醫__________提成,1%為__________提成,。
3、乙方獲取利潤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_________________
四、股權激勵
1、乙方以技術資源入股不涉及到資金投入,公司盈利享有股份分紅,公司虧損無股份分紅。
2、如乙方中途放棄合作,經過協商甲方有權收回股份。
3、如甲方中途放棄合作,經過協商須向乙方賠償部分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醫養生合作協議 篇2
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科學合作協議
根據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貝爾格萊德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政府長期經濟、科學和技術合作協定,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為一方,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為另一方(注)(以下簡稱雙方),本著發展科學合作的愿望,在各自職權范圍內,根據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注)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代表南斯拉夫科學藝術院、塞爾維亞科學藝術院、斯洛文尼亞科學藝術院、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科學藝術院、馬其頓科學藝術院、黑山科學藝術院以及科索沃科學藝術院。
第一條
雙方支持各自所屬的科研機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之間在共同感興趣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內進行學術考察、交流經驗等科學合作。為實現上述科學合作,雙方一致同意按對等的原則互派人員,每年各為三十人周。
第二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講學和專業咨詢。
第三條
雙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共同研究和業務進修。
第四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參加各自組織的有關學術會議和其他重要的科學活動。
第五條
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派遣方最遲在他們動身前三個月將詳細的訪問計劃寄給接待方。
訪問計劃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位、職務、專業、派出單位和擬訪問單位的名稱、派遣時間、停留期限及懂何種國際通用語言。接待方收到計劃后,應在六周內對所提計劃予以答復。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后,派遣方應在派出人員抵達接待方前十天將其準確抵達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條
雙方支持在本國科學雜志上發表對方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寫的學術論文;支持圖書館和其他科學組織之間,在可能范圍內,直接交換書刊、資料、圖書目錄、復制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影片,以及種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時,應尊重對方的要求,如擬發表這些成果,應征得對方同意。
第七條
財務規定如下:
一、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人員到接待國首都或委員會所在地的往返旅費和行李超重費,由派遣方負擔。在接待國的住宿、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城市間的交通、陪同人員(翻譯)、文化活動和在訪問期間染病或負傷的醫療等費用,由接待方負擔。接待方按級發給訪問人員的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
一級(院士、所長或相當人員)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二級(其他人員)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以當時雙方國家銀行分別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
派遣方將在所派人員的訪問計劃中通知生活費的等級。
二、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人員在接待國停留期間所做的講演、報告和所寫的論文,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付報酬。
三、根據本協議第二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全部生活費用,由邀請方負擔。
四、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員的費用按本條一款規定辦理;業務進修人員的全部費用由派遣方負擔。
五、根據本協議第四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生活費用,應在邀請書上注明財務規定。
六、雙方在本國雜志上發表對方的學術論文的稿費,均不付外匯,稿費由發表方的有關單位代為保存。稿費只限在發表方國內使用。
七、根據本協議第六條交換的書刊、資料、圖書目錄、復制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影片,以及種子、苗木等,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計算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補充。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續并以書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后失效。
第十條
雙方每隔三年在北京或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所在地舉行一次會議,檢查本協議的執行情況,并就檢查情況雙方簽署會談紀要。
本協議于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醫養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
鑒于:___________
甲方為擁有 系統之合同使用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自然人,具有合法開展合作業務所需要的資質。
乙方為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公司,擁有 業務合法資質及運營能力。
現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以 系統出資與乙方共同經營"項目一事達成合作。在合作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有關利潤、損失的分享與分擔機制訂立本協議(下稱"本合同"),以資各方遵守。
第一章 合作內容
1-1 甲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了 的系統使用權,期限為長期。愿意以合作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并取得對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由甲方授權取得的系統使用權轉授予給他人,不得就未經前述許可的任何第三方進行合作 。
1-2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該套系統的使用權。
1-3 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經紀代理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的繼續合作權及優先續約權。
1-5 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與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簽署或存在約定相同或類似權利義務的協議。
1-6任何侵犯甲方依本合同約定獲取的權利的行為,無論協議期限是否屆滿,只要侵權行為發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均有權以甲方名義,或授權乙方對侵權行為通過行政投訴、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等任何方式單獨進行維權,并單獨享有所獲全部賠償、收益等,乙方應協助配合。
第二章 合作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2-1甲乙雙方就本協議1-1所約定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進行合作,共同分配所取得之利益。
2-2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__按照以下比例按月進行利潤分成(下稱"分成比例"):___________
甲方分成比例30%,乙方分成比例70%。
2-3甲乙雙方明確,就本協議所稱合作事項甲方不承擔虧損分擔義務。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3-1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
3-2甲方有權查閱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內的所有原始憑證、明細賬、總分類賬目及會計報表,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3-3乙方在合同期間擁有甲方所取得之系統使用權。
3-4甲方有權經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至乙方公司擔任具體崗位,該崗位的薪酬及其它安排照雙方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自愿遵守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3-5甲方從乙方公司離職視為雙方合同解除。
3-6合同解除后該系統使用權隨即到期,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章 保密和隱私保證約定
4-1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之事項屬商業行為范疇,期間涉及雙方商業秘密、商業利益、個人隱私、為維護雙方權益,雙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內容進行約定。
4-2本條所稱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4-2-1甲、乙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約定的書面和口頭內容;
4-2-2經甲乙雙方認可第三方簽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章 違約責任
5-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提供系統使用權或者在合作期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喪失該系統使用權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本合同。如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仍未提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乙方應于每個自然月 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將前一個月的合作利潤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支付至甲方提供的賬戶,遲延支付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3本協議所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
5-4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
5-4-1一方由于發生不可抗力而導致無法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應的經濟責任。但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后的7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不能免責。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控制、無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戰爭、車禍等)或自然災害(如地震、火災、水災等)。
5-4-2合同履行主體失去履行本合同相應資質,合同可終止;
5-4-3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5-4-4因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終止,但違約方應依本條有關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5-4-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5-5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六章 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6-2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甲、乙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續簽合同,經另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延續本合同;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明確表示終止合同,則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無續簽或終止合同的明確表示,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
第七章 爭議解決
7-1任一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署地即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2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約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傳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傳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