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共同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銀行共同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中國銀行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本著優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同意合作發行聯名卡,并就以下事宜達成一致:
一、聯名卡的發行
(一)聯名卡的名稱為長城國航卡(以下簡稱聯名卡)。
(二)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負責受理聯名卡的申領。經對申領人的資信進行審查后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發卡。
(三)聯名卡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有權取消或暫停聯名卡的賬戶。
(四)乙方可隨時向甲方推薦聯名卡的持卡人。
(五)聯名卡的發卡對象為個人和公司或單位兩類。
(六)聯名卡有效期為一年。
(七)聯名卡的卡面設計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設計費用和制卡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負責為聯名卡持卡人開立賬戶。
二、聯名卡的使用
(一)聯名卡的使用必須遵循《中國銀行人民幣長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業務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負責為聯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結算服務,包括結算有關收支款項、計算利息、追收欠款、寄發對賬單等,并按中國銀行的規定向持卡人收取相應的費用(如年費等)。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各受理聯名卡的售票網點提供有關授權、清算設備和相關的單據,并提供相應的業務培訓。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網點,包括西單售票處、呼和浩特售票處、天津售票處和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大連、成都、青島、西安營業部以及正在籌備中的哈爾濱、南京營業部都應與中國銀行當地分行依據本協議簽署聯名卡的特約商戶協議,以便受理聯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應遵循甲方的業務規定。
(五)聯名卡具有長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協議雙方為聯名卡持卡人提供的優惠。
三、合作雙方為聯名卡持卡人提供的優惠
(一)聯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網點購買國航國際航線及國際聯程航線機票時按銷售價享受95折優惠,購買國航國內航線機票時按銷售價享受98折優惠。
(二)甲方的分行將不定期為聯名卡持卡人舉辦優惠消費活動,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約商戶消費時可享受折扣優惠。
四、結算和商戶手續費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及其售票網點提供聯名卡交易的結算服務,并收取相應的商戶手續費,聯名卡的商戶手續費為實際交易額的0.5%。
(二)對于聯名卡的購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個工作日內將票款劃出。
五、保密條款
在協議有效期內和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有義務對其獲知的聯名卡持卡人有關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諾其所獲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將協議內容透露給其他人或機構。國家司法機關及有關國家權利機關執行公務需要獲知有關秘密的除外。
六、聯名卡的市場營銷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網點、航班或候機室進行聯名卡有關的市場調查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便利。
(二)甲乙雙方除各自進行一些有關聯名卡的促銷活動外,還應共同策劃、實施一些聯名卡有關的促銷活動,費用分攤。
(三)甲乙雙方有責任在各自的宣傳媒介上對聯名卡進行宣傳和推廣。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網點、營業場所的明顯位置擺放有關聯名卡的標識、申請表及宣傳資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營業網點的明顯位置擺放有關聯名卡的標識、申請表及宣傳資料。
七、數據交換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聯名卡發卡數量及購票交易總報表。報表內容包括交易筆數及金額。
(二)乙方同意及時將其各航線的公布票價和銷售票價提供給甲方。
八、協議的修改
(一)協議任何一方如希望對協議進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協議另一方。
(二)除非由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訂書面確認書,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改變或修改。
(三)一旦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變為無效、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將繼續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競爭條款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不與甲方的競爭對手發行聯名卡;乙方有權在上海市保留與另一家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發行聯名卡的權利。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承諾不與乙方的競爭對手發行聯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協議簽約前已與當地航空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仍然有效。
十、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有效期和生效條款
協議有效期5年,自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生效。
十三、協議終止條款
(一)如果協議一方認為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可以提出對損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賠的書面通知,另一方應以積極的態度解決。
如果雙方未在60天內解決此事,提出索賠的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出終止本協議的請求,自提出書面終止請求之日起,甲方停止發行聯名卡,滿一年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二)如果協議雙方并未違反本協議的條款,而協議一方提出要終止本協議,則必須至少提前1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協議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不予追究并不意味著對再次違約或其他條款的違約不予追究。
(四)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50日內結算完結雙方業務往來的一切款項。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甲方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銀行共同合作協議書 篇2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冊號:)(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證號:+182815)貸款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期限:
從20-- 年月 日至20 13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1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簽訂地為朝陽區,發生爭議由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銀行共同合作協議書 篇3
根據本文件,茲宣布,我行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a)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
(b)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后;
(1)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簽署合同協議書;或
(2)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后,即對業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說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并具體說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后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所在單位及地址: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