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資合作股份協議書(通用3篇)
工程投資合作股份協議書 篇1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上三方單稱時為“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為“本協議各方”。
鑒于:
甲方擬對項目和項目進行項目投資,乙丙兩方意愿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投資項目具體情況項目,位于;項目,位于,前述兩個項目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在兩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80%;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10%;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10%,總投資超過預計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三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兩項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其他兩方確認,并將資金交給甲方財務或匯入甲
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各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利潤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兩項目最終清算后,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后30天內,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了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投資合作股份協議書 篇2
在投資人平等、自愿、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二、投資
1、投資總額人民幣_____萬元、投資情況:
(1)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2)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3)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4)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三、采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同的工作內容,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四、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3、查閱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4、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5、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6、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7、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8、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9、剩余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后,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后,如有剩余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余財產。
10、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后,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后,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伙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六、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占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七、稅后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后進行分配:
1、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上年的虧損。
3、發放員工獎金后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八、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后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并非基于投資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伙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并惡意詆毀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并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退股(退伙)的結果是退股人脫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于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九、其他
本協議書共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并簽字后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_______
股東:_______
股東:_________
股東: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投資合作股份協議書 篇3
模板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模板二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