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通用35篇)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
用工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則,依據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雙方開展派遣合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等要求,派遣已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至甲方處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三方關系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員工,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并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建立勞動人事關系、工資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歸屬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協議期滿前,任何一方如不續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無書面通知不再續約簽協議,視為雙方同意續延一個協議周期。
第二章 派遣員工的管理
第三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錄用條件、薪資待遇等,甲方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與派遣員工在依法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確定上述內容。
第四條 甲方調整涉及派遣員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加班費、工資待遇等)的事項時,甲方應先與乙方協商,經派遣員工同意后方可調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有權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員工的規章制度,并向派遣員工履行告知義務。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將上述規張制度提交對方備案。
第六條 派遣員工考勤、考核和工作時間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為一個考勤統計周期。
2、派遣工實行 標準 工時制度,由甲方負責依法安排作息時間。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按照規章制度對派遣工實施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并將考核、考勤統計結果于每月 5 日前反饋給乙方。
第七條 派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員工工資標準由甲方依法制訂。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員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員工當月低于用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甲方補足。
2、 派遣員工醫療期工資待遇、甲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照國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并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傷亡所需支付的社會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法確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險等福利,由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投繳手續,并向甲方備案。
5、 甲方應保障乙方派遣員工享有休息與休假的權利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負責派遣員工的現場管理,如派遣員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該派遣工追究賠償,乙方應積極協助。
2、 甲方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
3、 甲方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的規定將派遣工退回乙方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員工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病假工資和醫療補助等法定用工單位應支付的待遇。
第九條 甲方義務
1、 派遣工正式入職后,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用工單位的告知義務,并完成派遣員工的各類技能培訓、安全培訓等。告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標準、出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及依法制定各類規章制度等。
2、 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等。
3、 派遣員工發生事故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助乙方收集相關事故資料。
4、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停工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支付。
5、 乙方應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社保未能報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將辭職或自動離職的派遣工信息及時間向乙方反饋,以便乙方及時辦理相關停保或退保手續;因甲方遲延反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 甲方進行批量裁員時,應積極配合乙方妥善處理退員事宜,并按協商一致的標準向被裁員的派遣員工結清全部工資待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督促甲方對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及時維修、保養,以保障派遣員工的人身安全,保證勞務派遣正常進行。
2、 乙方有權對甲方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意見,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交涉意見后,應及時書面回復,停止實施違法或不當行為,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員工個人職業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復印件。
2、 依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工資待遇、辦理用工手續。
3、 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完成對新員工錄用派遣員工的公共職業培訓承擔相關費用。培訓內容包括不限于: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和地點、派遣期限、職業危害、公共生產狀況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4、 妥善協調,處理甲乙雙方于派遣工之間的關系,但乙方管理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從事與雙方合作無關的事務。
5、 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發放派遣工工資。不得隨意克扣甲方已全額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依法為派遣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因乙方未及時為派遣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7、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的,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及相關理賠事宜。
第五章 費用結算支付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指勞務服務費包括:
1、 派遣員工工資;
2、 意外保險;
3、 勞務服務管理費;
4、 本協議有限期內經雙方確認的其它費用。
5、 上述各項費用的具體標準見附件一《勞務派遣費用項目構成明細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員工工資:
甲方于每月 10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員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關資料。乙方收到后,制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資表給甲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于每月7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工資轉賬至乙方賬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上月工資后 3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給派遣員工。
2、 勞務服務管理費:
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于每月 7 日前將上月勞務服務管理費隨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等一并支付。
3、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十四條 如國家或區市政府部門就工資、保險福利及稅收等政策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調整后的政策所確定的基數、比例等相應調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費用標準。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在當期結算的費用中直接扣減。
2、 乙方故意拖欠員工工資或加班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派遣員工向勞動或司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訴訟,所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 退員補償: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員時,首先由乙方進行合理安置,對乙方安置員工(含傷、病、孕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實際發生數由甲方承擔。
3、甲方無故拖欠乙方費用(含乙方基于本協議合作原因依法墊付本應甲方承擔的工資/補償款項)的,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達3個月以上(包含3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賠償責任。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協議終止
1、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取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對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終止的,以書面通知生效日視為解除日,但解除方應按上一月勞務費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2、 協議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自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0天內及時交還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權書等,清理乙方物品,撤離甲方場所。
第十八條 附則
1、 本協議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應以直接送達或快遞等書面形式或以本協議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文件為標準確定其效力。
2、 雙方確定如下人員負責本協議相關履行事項的聯系溝通,如有更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聯系人: 職務: 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職務: 電話:
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若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為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為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眾鬧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為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后應根據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發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為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扎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后,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鑒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雇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后應及時歸還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后無法恢復正常工作,雇主有權終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誡后仍無改進而被雇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為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并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后,確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于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雇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雇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雇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雇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雇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后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雇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并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雇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雇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后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于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范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后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稅后,實際稅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采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雇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盡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為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雇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雇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并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為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雇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于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雇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雇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并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工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并辦理派遣員工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包
括勞動合同關系、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系,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
第三條 如甲方與乙方的派遣員工直接簽訂的協議中含有競業禁止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經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順延或延期
第五條 派遣期限: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確定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后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簽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有權退回該派遣員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更換。
(五) 派遣員工招聘、錄用
1. 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甲方需求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及人員配置。
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員工的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采取的改進措施回復甲方,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利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更換符合甲方條件的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員工同時與乙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員工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產安排調整,對派遣員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服務費用。
(十)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初篩,組織面試。
(三)乙方負責新招派遣人員的崗前基本素質培訓,包括基本行為規范,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經甲方確認,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員各執一份。
(六)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甲方員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乙方與其派遣至甲方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破壞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紀律和車間管理等)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甲方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的,由派遣員工承擔,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乙方派遣人員中有在逃犯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責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補充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 三十 個工作日內及時輸送滿足甲方數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
1)體檢合格; 2)年齡為16周歲以上;
3)初中及以上學歷;
(十)乙方派遣人員在甲方處提供勞務期間應服從甲方監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員人數在甲方同一工作區域超過50人的,乙方須派常駐甲方管理員對其勞務人員的業務及行為規范進行考核,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情況并承擔相應責任;派駐人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與其派遣人員應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其派遣人員在無工作期間,乙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八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書面通
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詳細注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候選人員及其相關資料。
第十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注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發布,不得進行虛構或夸大宣傳。招聘可由乙方協助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規定的費用。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二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
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與甲方員工轉為派遣員工及其他
1.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意愿,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應予配合。派遣員工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前提是派遣員工同意。
2. 經甲方員工同意,甲乙雙方可協商將該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具體轉派遣的合作,雙方可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約定。
3. 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費用分擔及其結算
第十四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業的員工,工資雙方根據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甲方支付的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第十五條 派遣人員的最后一個月工資由乙方墊付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余月份乙方派遣人員部分工資(包括獎金、津貼、福利)由甲方代為直接發放給派遣人員,乙方負責代扣代繳個稅。自行離職的派遣
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按照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并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第十七條 結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結算好員工工資后提供給乙方應付工資總額。乙方提供應付工資全額的合法有效發票給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發給員工的工資清單(稅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清單支付給員工,個稅由乙方自行申報,余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路費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應支付給其派遣員工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派遣女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發生的醫療費用不
能由社保部門承擔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并支付給其派遣員工。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工單位負擔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
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任何原因之終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響其終止、中止和到期之前雙方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
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系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征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愿。
2. 對于愿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轉入甲方。
3. 不愿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導致甲方受損害或承擔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克扣派遣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或影響甲方生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對甲方的義務同樣適用于甲方的關聯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及最終控制的股東與甲方相同或最終股東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二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4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5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為派遣管理(招聘)的勞務人員(以下稱派遣員工),以實發工資人數為準;本著合法、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服務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崗位明細、崗位要求、人員數量、工資福利標準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相關工作人員給甲方面試,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根據勞動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由乙方對派遣員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訓和生活服務。
同時,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條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費,以及雇用派遣員工所需的工資福利保險費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相關規定,明確告知乙方關于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福利待遇、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2.甲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派遣員工有試用和使用選擇權、決定權和管理權,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知會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和要求對派遣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4.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出勤管理,并負責派遣員工的考勤統計和薪資計算。
5.派遣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獎懲制度和有關勞動法規給予批評、處罰直至辭退。派遣員工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依法處理,若乙方未給予協助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到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或補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派遣員工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工作崗位。
7.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要求派遣員工進行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安排調休。
8.為了確保勞務派遣業務的正常進行,甲方應規范及完善各項勞務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適應的技能培訓。
9.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應調動勞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采取合理的獎勵處罰機制以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制定獎勵和處罰標準,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和處罰。
10.甲方有選擇的將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報乙方知曉(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資制度、考核制度、員工手冊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派遣人員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派遣人員系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派往甲方工作的乙方員工。乙方承諾并保證其已經勞動管理部門審批、取得合法勞務派遣相關許可和資質。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甲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三條 派遣管理費系指甲方使用乙方派遣人員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
第四條 勞務費指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專用于乙方發放給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派遣管理費和勞務費外,除法律法規另有明確規定,無需向乙方或派遣人員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執行代理人
1、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郵編)為本方對接人。乙方確認本方對接人有權代表本方收發函件、協調溝通合同履行事宜、參加會議、簽署會議文件、確認事實及違約責任、提出建議和整改方案等。
2、甲方指定(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郵編)為本方對接人。甲方對接人有權代表甲方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管、糾正乙方違約行為、督促乙方付款、收發函件。超出前述授權的,須甲方加蓋公章確認。
3、各方均確認:對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達信函,因信息不準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擔。
4、如上述信息確需變更的,變更方應提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因未通知變更信息導致變更方無法收到有關函件的,一切后果由變更方承擔。
5、執行代理人是電子郵箱的唯一使用人。
第二章 合同內容
第七條 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所需人員標準及數量,向甲方派遣人員,被派遣人員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到崗,被派遣人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雙方確定勞動關系,工作崗位在甲方指定的崗位。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回復乙方。
第九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與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并如實告知派遣人員。如因乙方未與派遣人員及時訂立勞動合同引發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履行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應全面負責派遣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與繳納,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
3、根據甲方用工需求,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除非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所派遣的派遣人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甲方認為派遣人員不符合用工要求的,有權退回該等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更新派遣人員。
4、乙方應向甲方足額提供甲方所需派遣人員,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人員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代為進行人員招聘,但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所任職崗位如適用不定時工時制、綜合工時制或其他工時制度的,乙方應予以提前告知,被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對甲方該等工時制度。
6、乙方應教育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乙方應在派遣人員上崗前,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員簽署承諾函,明確派遣人員系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在接到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的工傷事故報案后,由乙方指派專人現場處理工傷理賠等事宜。
8、乙方需指定專人負責與派遣人員有關的合同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9、乙方為派遣人員辦理并繳納相關社會保險,同時每月將社保辦理的回執提供給甲方,如乙方未給派遣人員繳納社保,由此引發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0、乙方應依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負責處理派遣員工的勞動爭議糾紛、勞動監察大隊稽查及員工投訴、工傷等事件,并承擔相關責任與費用。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乙方應重新派遣符合要求的派遣人員,乙方對此無異議。
2、甲方對乙方推薦的派遣人員進行選擇,由乙方辦理派遣手續。
3、甲方對被派遣的派遣人員是否使用有最終決定權;若出現被派遣人員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或者被派遣人員不符合崗位需求,甲方有退回該派遣人員的權利。
4、若被派遣人員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該派遣人員追償。
5、甲方根據業務需要提出使用派遣人員的條件及數量,并可從乙方提供的派遣人員中擇優選用,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因乙方的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向勞動者或者勞動主管部門支付賠償款、補償款、罰金、社保費或其它費用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或索賠。
7、甲方有權決定不同用工崗位派遣人員的工時制度安排。
8、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雙方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的義務
1、安排派遣人員從事相應的崗位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乙方派遣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績效考核、勞務費核定等事宜,并定期與乙方通報派遣人員的工作、思想狀況。
3、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派遣人員的退回
第十二條 乙方派遣至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規定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相關派遣人員作出處罰或予以退回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已將須派遣人員遵守的全部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告知乙方,乙方承諾在將派遣人員派遣至甲方工作時,已就甲方公司的全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向派遣人員進行培訓并告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立即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應無條件、無異議接收該人員:
1、違反國家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因曠工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
4、隱瞞身體重大疾病的;
5、故意制造事端,影響甲方公司聲譽、形象和穩定的;
6、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
7、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的同時在其他公司兼職的;
8、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9、違反甲方規定的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安排的。
第十五條 甲方對因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退回的派遣人員無需作出任何形式補償或賠償。
第六章費用結算
第十六條 派遣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不含稅費用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增值稅稅率為%。前述不含稅費用標準單價包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做調增。雙方于每月日對被派遣人員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乙方應于次月日前出具合法足額的勞務派遣管理費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個工作日內將派遣管理費支付給乙方。
第十七條 甲方需在次月初個工作日內提供派遣人員的考核情況,并核算相應的費用,制作《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是雙方進行勞務費結算的唯一依據。乙方收到甲方《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后,應在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開具正規勞務費發票并送達甲方。甲方收到勞務費發票后,應在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勞務費后,應在每月日前按時足額地發放被派遣人員工資并繳納各種保險,并應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保險繳費回執,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以《被派遣員工工資單》的形式反饋至甲方。
第十九條 乙方確認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二十條發票條款
1、本合同項下所指“增值稅發票”均為增值稅發票:(1)專用;(2)普通。(請結合具體業務選擇對應發票類型)。
2、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合法足額且經甲方認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責任。甲方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3、如乙方開具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并不免除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4、如本合同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自開票之日起不超過30天,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若因乙方提供的派遣管理費、勞務費發票出現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派遣管理費和勞務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提供直至稅務機關認可的票據為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設立專門的賬戶用于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甲乙雙方以及甲方的指定開戶銀行開設共同監管賬戶,以確保該賬戶資金按時、足額用于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如因生產經營等原因,甲方確需裁減人員,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結算清相關費用后,雙方辦理退回手續,甲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是否續簽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續訂或終止合同,協商不予續簽的,本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約定的,應按當月在冊派遣人員派遣管理費總額20%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出現三次及以上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整,并及時完成派遣人員退回等手續。
第二十六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變更或解除,任一方違反本合同單獨解除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整,不足彌補對方損失的仍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相應違約金外,還須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予以賠償。
第九章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糾紛的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糾紛所需的各種材料及證據,如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向相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等工作,并承擔工傷保險范圍外其它需要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如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或法院判決甲方支付工傷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非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派遣人員傷害、病殘、死亡等情況,乙方應積極派人現場處理,雙方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關責任,法律無明確規定的,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十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保證專款專用,及時向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并繳納各類保險,由于乙方沒有按時給被派遣人員發放工資或繳納保險引發糾紛的,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由于被派遣人員泄露甲方有關秘密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協助追究損失。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1、派遣人員每月日前離職的或每月日后入職的不計算當月派遣管理費;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招聘合適人員,甲方須提供詳細的崗位說明;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抽調派遣人員。
4、對于本合同項下全部的通知義務,甲乙雙方均可選擇以電子郵件方式作為通知義務的履行方式,電子信函只要按照合同明示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成功,即視為郵件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就是否續簽合同進行協商,未協商一致并續簽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項下違約方的損失賠償范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款、補償款、道義資助款、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文印費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勞務派遣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8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的文件,證明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真實合法、有效的組織,其證明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釋義:
2.1 勞務派遣:勞務派遣系指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使用乙方勞務人員的行為。
2.2 派遣員工:系指通過甲方選聘(甲方原有員工轉入乙方或自行新晉選聘)、乙方協助招聘等有效的選聘方式,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國公民。乙方保證其已與派遣員工簽訂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勞動合同。
2.3 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系指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每月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含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規定派遣員工應享受的報酬)。
2.4 社會保險費:系指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如何參加社會保險及繳費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購買人數及時向乙方支付。
2.5 服務費:系指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向甲方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員工人數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部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時,本合同期限延至雙方確認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員工管理
第五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間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派遣員工的勞(以下簡稱甲方) 郵編: 傳真: (以下簡稱乙方) 郵編: 傳真:
動表現及在保障派遣員工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對派遣員工進行工作崗位的調整。
第六條 派遣員工的招聘、錄用
6.1 甲方自行承擔派遣員工的選聘工作及將現有員工轉移至乙方,并根據生產需求情況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
6.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增加派遣員工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對候選人及相關材料進行審驗、考核,候選人考核合格后經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同時乙方與確認被甲方確認錄用的候選人建立勞動關系與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并按法定的社會保險參保時間及時為派遣員工購買社保。
第七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應符合甲方當地的有關政策規定,并有權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標準雙方以附件的形式確認。
第八條 甲方必須保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勞動用工環境、勞務報酬、社會保險等方面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九條 派遣員工的入離職管理
9.1 派遣員工入職流程:
9.1.1甲方承擔派遣員工的錄用資格標準設立及選聘工作,乙方協助;并由雙方確認錄用人員名單。
9.1.2甲方負責錄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崗位培訓與培訓考核工作。
9.1.3乙方為考核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9.1.4由乙方統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員工離職流程:
9.2.1 派遣員工若申請離職的,填寫乙方的《離職申請單》。
9.2.2 經甲方人力資源部的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協助承接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章 派遣員工權益保障
第十條 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的更換與撤離(本條款適用于乙方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業務,如無則本條款無效。) 11.1派遣員工的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內,甲方可要求更換不合格的派遣員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證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負責提供新的派遣員工給甲方試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如乙方確有需要更換或撤離派遣員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及提供適當替補人選,并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未經甲方同意而撤離派遣員工,乙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設立有工會的應提供乙方派遣員工參加工會的權利。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約定方式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甲方不承擔經濟補償費用但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及應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體退回與更換的情形:
13.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13.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13.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13.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致使乙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無效的。
13.6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后,方可辦理退回手續并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14.1 退回的具體情形:
14.1.1 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確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員工的。
14.1.2 乙方與派遣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銷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4.1.3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生產任務減少和市場經濟影響的原因,企業需裁員、減員、撤離或更換部分派遣員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或進行破產整頓的。
14.1.7 乙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乙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4.2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
14.2.1 若甲方遣散該員工的,甲方則根據乙方依法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金額,相應支付同等數額款項給乙方作為補貼,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員工。
14.2.2 若乙方將甲方退回的派遣員工轉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則給予乙方相當于該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數額的50%的款項作為補償,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員工。
14.2.3 合同期限屆滿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員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條規定支付補貼外,還應按未提前的天數乘以派遣員工的日工資為標準向乙方補貼款項,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員工。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員工:
15.1 派遣員工在甲方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的。
15.2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5.3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15.4 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15.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短期實習(三個月內)的勞務派遣服務的員工退回時甲方無需按上述的退后員工的補償及后續標準支付補償金于乙方。
第十七條 派遣員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等應享受的醫療期待遇、工傷待遇(工傷基金承擔之外)、撫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參照當地工資支付條例給付乙方派遣員工及給以派遣員工相應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會保險已成功參保但未生效周期內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間內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時、足額參保而發生本條情形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7.1 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或職業病,甲方應自工傷發生之時或職業病發現之日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乙方。員工在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費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繳納的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承保范圍外的其它費用,先由承保的商業保險承擔,其它部分由甲方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
17.2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甲方應按國家以及用工當地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該派遣員工的工資等。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通過乙方辦理解聘員工手續,甲方須依法支付解聘員工的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等。
第十八條 女性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薪資福利待遇與假期待遇,購買生育保險的其生育期間的工資、醫療費、營養費待遇由生育保險承擔并由甲方給予應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購買生育保險的由甲方負責解決相關的薪資福利待遇與假期待遇。
第十九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
19.1 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及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則上,轉正每季度進行一次并且轉正派遣員工人數不能超過乙方當月在甲方派遣員工總數的3%。 19.2 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報乙方需轉正的派遣員工名單,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該部分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終止手續,并移交給甲方。
19.3 甲方需為轉正派遣員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應給予乙方輸送與轉正員工同等數量的派遣員工名額作為輔助補償。
第五章 勞務費用及結算
第二十條 費用結算流程:
20.1 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發送派遣員工的《考勤表》及《工資表》等報表(書面或或電子郵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資表》等制作《派遣員工服務費結算表》。 20.3 甲方應在,確認后通知乙方在內開具發票。
20.4 甲方每月承擔因延誤而導致派遣員工工資、社會保險未能按時支付的責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
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 5 個工作日。前述款項包括:
20.4.1 /人·月(即:每月勞務費用=每月3日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 元)。費用明細如下:
服務管理費:/人·月(按每月三日確定的實際人數支付服務管理費)。
/人·月(每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比例的調整,由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確認并據此調整相應購買基數與比例;按每月三日確定的實際人數支付保險費)。
20.4.2 派遣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和住房公積金。
20.4.3 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含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規定派遣員工應享受的報酬;該勞動報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時足額的發放)。
第二十一條 財務結算方式:
21.1 甲乙雙方賬款往來,采用轉賬形式辦理: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乙方帳號:
21.2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應支付費用后在為派遣員工在社保部門購買社保,并向國家稅務部門繳納員工個人所得稅。
21.3 派遣員工工資發放:
21.3.1 甲方于每月 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則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發放憑證至乙方及派遣員工。 21.3.2 乙方派遣員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資管理制度執行,甲方應遵守勞動法規定定期按時發放每月工資,不得拖欠克扣,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22.1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設立派遣員工的錄用資格標準。
22.2 負責對派遣員工在生產經營領域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內部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勞動紀律監察的管理工作。
22.3 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員工簽名確認)及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可在提供相應的書面文件后將該員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改進措施回復甲方。
22.5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為派遣員工發放工衣、廠被、安全勞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權按其規章制度進行使用規范的進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合理的退換派遣員工的權利及科學評估乙方派遣服務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23.1 甲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23.2 為派遣員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與必要的工作條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時間、勞動安全和衛生條件。
23.3 及時足額的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向乙方及派遣員工支付的費用,并承擔逾期支付費用所引發的勞動爭議與糾紛。
23.4 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與乙方的資源供應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則應按每人1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招聘的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
第二十四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24.1 有權及時足額的獲得本合同約定的應得費用。
24.2 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后 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選定的人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該人員成為乙方派遣人員。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操作要求,如因該違規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25.1 負責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勞動關系的維護,作為勞動關系主體與應訴主體處理相關的勞動糾紛與勞動爭議。
25.2 如甲方原有員工轉為乙方派遣的員工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25.2.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5.2.2 身體健康經市級醫院體檢合格,符合相應崗位的入職身體條件;
25.2.3 甲方應合理合法的處理完成與原有員工的勞動關系使甲方與該員工之間無相應的勞動糾紛與爭議;
25.2.4 轉入乙方的派遣員工在原有與甲方勞動關系下發生的權益保護的事項的,由甲方承擔處理解決的責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實而后成為乙方派遣員工導致的勞動糾紛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5.3 負責社會保險的申購、增減員、工傷申報認定、醫療期、勞動能力鑒定、工傷、意外事件處理、員工退保等社會保險相關事宜,但若由于甲方未提供購買名單所產生的勞動糾紛由甲方承擔。
25.4 負責員工入職時的崗前培訓、勞動合同的及時簽訂、員工檔案的建立、員工離職手續的辦理;派遣員工的入離職的流程甲乙雙方可以附件的形式確認。
25.5 乙方應督促和監督乙方派遣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機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5.6 乙方應為派遣員工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辦理事項涉及的工本費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對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承擔責任,甲方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雇用員工處理辦法,處理派遣員工,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有關負責人追討有關責任。對于派遣員工工作外造成損害的,乙方協助相關部門包括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責任追究。 25.8 根據派遣員工在甲方的人數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適時派駐駐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日常管理工作,(入離職手續辦理/社保/工資/派遣員工招聘/入職培訓/員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員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與派遣員工有關的勞動爭議。
第七章 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共同做好派遣員工的計生工作。乙方承擔派遣員工計劃生育的管理、指標責任。
第二十七條 依據勞動法律簽訂的協議或仲裁書、判決書中認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約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延遲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滯納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費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勞動爭議等糾紛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逾期付款超過30天的,違約方除須承擔前述責任外,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損失賠償和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可直接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的,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一方違約或雙方協商而提前解決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派遣員工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以上情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
35.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系變更的說明工作,以征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愿。
35.2 對于愿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轉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約定的轉正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轉正補貼。
35.3 對于在此勞動關系變更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糾紛的經濟責任與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的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七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賬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規章和政策的,以新調整內容為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過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須由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通知對方;逾期未通知對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條自行順延壹年;以此類推,直至雙方在現行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
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
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
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
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
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
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
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4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1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后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并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5
勞務派遣協議書
甲方: 乙方:XX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6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____年____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名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8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簽名日期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后)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于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于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后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后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審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0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有效期
兩 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貳年。
第三條 派遣員工數量
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 人(具體名單詳見《派遣員工確認表》)。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第四條 用工條件
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____________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____________工作經驗 。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 。
(三)其它: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 ________日 ;勞務費用支付日為 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____________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____________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____________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____________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____________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 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 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 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 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____________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
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附件一)。
(二)體檢
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____________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 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X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40-50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5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____________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1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__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克X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變更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 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準,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年2月日起至20__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于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20xx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2
甲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托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并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并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后,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并退還服務費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3
編號: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XX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共2頁,當前第1頁12(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民法典》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
共2頁,當前第2頁12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5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
2、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3、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6、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7、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協議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8、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9、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0、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協議的其中一項條款。
2、甲方不履行協議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協議,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_____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四、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_____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_____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_____的實習生的_______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1)每人每月_______元。
(2)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收取。
4、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將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_____費如遇國家及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五、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六、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_____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_____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七、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協議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協議順延。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其他
1、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簽字后生效。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6
正文: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7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第二條、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________崗位,人數________,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四條、勞務報酬標準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務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______%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第五條、社會_____
1、員工的社會_____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_____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_____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結算:
(1)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_____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_____費。
第六條、勞務費用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_____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_____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_____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__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0
勞務派遣協議書最新樣本一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1、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甲方需要接受勞務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人,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崗位,人,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證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甲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勞務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聘用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工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依法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后,于3個工作日內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于每月日前及時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崗位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出現下列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1)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2)甲方因員工生病或請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2.對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違章作業責任事故或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1)、(2)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東莞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工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務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最新樣本二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1
建房房主: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勞務派遣分包協議范本,如下條款。
一,建筑要求
甲方宅基地建房東西長為16.9米,東頭寬為8米,西頭寬為10.8米。承包給乙方建筑,第一層面積169平方米為框架結構,二層、三層分別是159平方米為磚混結構,屋頂為瓦屋面,頂層磚墻不超過0.5米,以上建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內外墻磚、地板磚、水、電等工程。
二,甲方權利及責任
甲方給乙方提供水、電、沙石、磚等建筑材料,并保證施工期內的需要。
三,乙方建筑工具進場后,由甲方看管,丟失被盜由甲方承擔。施工圖紙有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商期間不耽誤工程進度。
四,乙方權利及責任
乙方負責建房所需工具,機械、模板等建筑用品。按圖施工或與甲方協商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五,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承擔由于乙方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建筑款與結算方式
甲方按實際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支付給乙方。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開工后,甲方預付工程款5000元,基礎完工后預付工程款10000元,一層主體完工后預付款5000元,二層主體完工后付工程款10000元,三層主體完工后付工程款10000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全部付清。
七,本協議條款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后即告終止。
八,本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后分別保存。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派遣接收單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建立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務派遣合作關系,就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作協議。
一、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協議期限為年。
雙方應本著對對方負責的態度,誠信恪守。
二、勞務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質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提出的要求,以靈活就業的方式派遣其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被派遣勞務人員與甲方屬勞動關系。
乙方根據本合作協議與甲方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為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工作任務(或工程量),被派遣勞務人員與乙方屬工作關系。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招聘辦法
1、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身體健康,品德端正,熱愛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并經乙方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
2、對已在乙方單位工作,乙方認可繼續留用,勞務人員本人也同意的,并與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即可確定為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由甲乙雙方在《人員新增花名冊》上簽章確認。
3、需要新招聘的勞務人員。若乙方需要甲方負責組織招聘,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正式提出。乙方負責擬訂招工簡章(加蓋單位公章),以甲方名義招聘。乙方對應聘者負責資格審查和面試,經確定錄用后,乙方支付給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費用,并由甲方負責組織勞務人員填寫《錄用登記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派遣手續。
四、派遣勞務人員的數量、派遣期及工作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的數量為人。
派遣期限原則上定為貳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對派遣勞務人員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在乙方工作已滿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認為可繼續留用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主要是:
五、費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費用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為勞務派遣的勞務費,勞務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3
勞務派遣協議范文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4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單位保潔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________名保潔員,負責單位的保潔服務工作。
二、服務費用共計______元/月。
三、合同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人員服務要求:
1、工作期間統一著裝,佩帶胸卡,服裝干凈整潔,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2、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3、工作期間語言、行為按公司規范要求執行或按甲方要求執行;
4、保潔期間遇到有人使用衛生間應停止手頭工作主動避讓;
5、具體工作時間、工作標準見附頁。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乙方應按甲方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2、對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經乙方核實確認后按甲方要求更換人員;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加強員工培訓,提供適合甲方要求的人員;
2、乙方更換人員須提前通知甲方主管領導,征求甲方意見;
3、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禮貌待人;
4、乙方人員每人每月有四天有薪假期,但調休時應安排好工作為前提。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協議,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終止本合同,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若單方終止合同的,應賠償對方一個月保潔費總額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上一月的服務費用,節假日往后順延,逾期10日仍未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影響乙方概不承擔責任,并依法追回所得;
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工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派遣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保潔員(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頁:日常保潔標準
1、每天上午兩次、下午兩次對樓內衛生間進行保潔四次。
2、打開門窗通風,清掃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簍的垃圾,換新的垃圾袋后存放原處。
3、用毛巾從門開始順時針方向依次將墻面、開關、門窗、標牌、蹲位隔板等擦拭一遍。
4、先用濕布擦窗玻璃和鏡面,后用干布擦干凈。
5、每天擦拭熱水器表面兩遍,表面光亮,無浮塵。
6、適量噴灑空氣清新劑。
7、發現墻壁有亂涂亂畫立即清除。
8、保持地面干爽,定期對墻面、天花板進行單塵,確保墻面無積塵、無蜘蛛網。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5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新運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勞務人員(詳見附件1)到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區) (項目名稱)工作。派遣期間,如發生人數變化,以實際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變化為準。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結束終止。
二、勞務派遣的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勞務派遣用工需求計劃,向甲方派遣規定數量,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要求年齡18~45周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由用工單位負擔),無違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甲方有關工時、休假、管理、考核、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應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遵守。
三、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后,甲方根據經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乙方管理費用(含社會保險費等),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按所在工作單位、從事崗位、日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管理費按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費,每季度結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開具有效發票后,由甲方按期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若能直接為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發放工資單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乙方不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3、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給甲方帶來損失,甲方可用于沖抵損失及對乙方罰款,履約保證金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清算一次,余額返還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為流動施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與自有職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獎懲。
(三)、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嚴重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經調查分析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5)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期滿不再續訂的;
(10)勞務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甲方應按崗位(工種),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監督的義務;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和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托書要求代為勞務派遣人員考勤和發放勞動報酬,并每月按期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抄送乙方。
(四)、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6個月,可憑票由用工單位報銷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單程路費(火車硬座)。
(五)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即時處臵工作,乙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崗位(工種),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利時,乙方有為勞務派遣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根據甲方的勞務派遣使用計劃,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說明、招聘條件及人數提供勞務派遣人員。
(四)、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剩余期限應大于本協議期限,并向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含個人自然狀況)、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
(五)、按時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和建立、繳納社會保險。按月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參保人員名單掃描抄送甲方。商業保險辦理約定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協議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離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500元進行處罰。
(七)勞務派遣人員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每遲到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八)、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積極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善后相關事宜,并做好工傷、亡或職業病的申報、認定及保險理賠手續。保險理賠之外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不低于 %的費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非因工傷、殘、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個人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給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或代發工資,應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所屬單位、上級單位、業主、監理、政府或其它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體上做不利于上述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宣傳,不得妨礙當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會穩定,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及責任,并承擔違約金 元/次。
六、大中專畢業生勞務派遣特別約定(無大中專畢生派遣,此條刪除)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大中專派遣生(以下簡稱派遣生)培訓期的管理及任職資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職、提職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產任務接續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種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崗或沒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單位比照甲方職工實行待工和內部下崗,并支付相應工資。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為派遣生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技能鑒定,乙方應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評審和鑒定,甲方應予以配合。
(四)、乙方負責為派遣生建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管理費按季結算。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協議;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中止或解除。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后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產要求派遣勞務人員。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2、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的。
(四)、甲乙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或要求上級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