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一致決定共同發起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出資人(即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發起人為:_________________(1)(2)......(發起人為個人的,應寫明姓名、年齡、籍貫、民族、住址、聯系方;發起人為法人的,應寫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住所地、聯系方式)各發起人共同委托為代理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3.公司宗旨為: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其中房產_____萬元,土地使用權轉讓費_____萬元,其他設施_____萬元,現金_____萬元,商品_____萬元。
6.各出資人認繳資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以出資,折合人民幣_____萬元。
(2)以出資......
7.出資人以貨幣出資的存入銀行,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應進行資產評估,并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8.公司的籌務工作由全體出資人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出資人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順利進行。(此處可詳細列明各籌備人的具體工作內容,及因過錯完不成該工作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
9.籌備期間籌備人員不計報酬。
10.各發起人預先交付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還。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簽訂后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
11.籌備期間工作由統一高度,各發起人應積極配合。
12.本協議一式份,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地簽訂。
發起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
2、經營范圍:主要從事_______。
3、注冊資本:_______萬元。
4、注冊地址: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 股東出資情況
1、甲方: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2、乙方: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3、丙方: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丙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三條 股東出資方式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_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應在公司成立后天內向相應的權利所有人變更為公司,并完成交付。并且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股東在完成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總投資額_______%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公司發起人,而致使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設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繼續賠償損失。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號碼、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樣式一)
第一章?總則
為加快寧波保稅區的開發建設,促進保稅區經濟繁榮,保證社會效益和投資各方利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投資各方: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合同公司
第二條?合同各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公司法定地址設在寧波東區
第四條?公司為_____法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寧波有關條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公司不得成為其他經濟組織的無限股東。
第四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七條?公司以加快寧波保稅區開發建設,促進保稅區經濟繁榮,保證社會效益和投資各方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為經營宗旨。
第八條?公司經營范圍: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加工、保倉儲;鉑金、鉑金鑲嵌首飾和工藝品(除金銀珠寶)的生產加工。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公司投資總額萬美元。
第十條?公司注冊資本為美萬元。
各投資方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萬美元,占?%,在注冊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其余在兩年內到位,以現金和設備到位。
乙方:萬美元,占?%,在注冊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其余在兩年內到位,以美元現匯投入。
第十一條?各投資方繳付出資額后,經注冊會計師驗證,由公司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二條?經營期內,投資方不得提前抽回投資,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由董事會作出決議,各投資方對新增注冊資本額享受優先認購權。
第十三條?各投資方轉讓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在同等備件下,其他投資方對轉讓投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各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分配的董事會名額委派董事參加董事會;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照法律、法規及投資比例獲取盈利;
(四)優先購買其它投資方轉讓的股本;
(五)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六)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合同各方的義務:
(一)按期繳納認繳的股本;
(二)依其所認繳的股本額承擔公司責務;
(三)對公司投資缺口,按股本比例分別承擔。
第七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決策。對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經董事會議一致通過。
對下列重大事宜,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過;
(一)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和利潤分配方案;
(二)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分立、合并、終止和清算;
(三)聘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中方委派三名,外方委派兩名,董事_____叁年。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由外方委派。
第十八條?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或受董事長委托的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總經理提議,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設副總經理若干名,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部門和分支機構。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嚴重失職或不能完成董事會確定的經營目標,董事會可隨時解聘撤換。
第九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_____、勞動紀律等規章,由董事會按國家有關政策制訂。
第二十三條?對董事會聘請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社會_____福利等,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章?財稅、審計
第二十四條?公司享受寧波保稅區的稅收優惠待遇,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公益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第十一章?經營期限
第二十八條?公司的經營期限為年,公司成立日期為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屆滿個月前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二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股東各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三十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章程規定的其他終止事由,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條?股東一方或幾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都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各方有權向違約各方索賠。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股東任何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繳納出資額時,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納付應出資額的違約金給公司,再由公司返還給守允方。如逾期三個月作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正本陸份,由協議中方簽字蓋章;外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有效,股東各方各執壹份,公司存檔壹份。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合同各方:
中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外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