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投資入股合同書(通用3篇)
多人合作投資入股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資總額的%。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多人合作投資入股合同書 篇2
以下簡稱為“甲方”
加勒比海地球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乙方”
簽約日期: 西元20xx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基于互惠合作立場,合作提供服務國人伯利茲投資移民留學業務,(以下簡稱cacb服務計劃),經雙方商議后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詞定義
一 cacb計劃:
cacb inc.(加勒比海地球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伯利茲(或稱貝里斯)投資移民留學服務計劃,cacb 為central american, caribbean, belize 之簡稱,因伯利茲,為唯一同時屬于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共同市場成員之國家
二 投資專案
指乙方開發,并提供甲方銷售之土地,房屋,或有關移民留學,退休養老服務之投資計劃及服務專案
三 簽證居留:
指伯利茲之入境簽證,永久居留權,工作權等之申請專案
四 公民護照
指伯利茲之公民權及護照辦理
五 歸化護照
指取得伯利茲居留權,入境居住滿五年后,依法申請歸化公民及申請護照辦法
六 留學游學
指伯利茲之留學游學業務
七 參考訂價
指乙方提供之 cacb 服務計劃之定價
八 應付款
指依本協定之cacb 服務計劃,乙方服務甲方客戶,甲方應支付乙方之款額
九 簽約款
指甲方或乙方與客戶簽約之金額
十 送件款
簽證居留,投資護照,或土地權狀過戶,至乙方正式送出申請件之時,甲方應繳付乙方之金額
十一 推薦方
開發或推薦客戶來源之一方,推薦方可為甲方,乙方,或甲乙方授權或合作之第三方。
十二 簽約方
指與客戶簽約及收款之一方
十三 開發方
指開發客源來源之一方,與推薦方同義
十四 結案
指申請案件完成,應收款完成,客戶收到委辦證件無誤。
十五 開發獎金
指推薦客戶給簽約方,由簽約收款方支付推薦方之金額,開發獎金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以全數簽約款減去應付款后之50%計之。
十六 國際快遞
寄交國際快遞時,本協議限定為dhl, ups,二家,應清楚書寫收件人之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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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合作方式
一、 甲方同意于伯利茲相關之服務計劃專案上以專屬之方式,與乙方合作推廣 cacb 服務計劃,即甲方不得代理或與第三者合作提供相關于伯利茲之服務專案
二、 由乙方提供cacb 服務計劃之參考訂價及各服務計劃專案之應付款額,送件款額。(如附件一),供甲方參考及推廣銷售。
三、 甲方客戶將參加cacb 服務計劃之費用交付甲方時,甲方以該服務專案之應付款交付乙方。
四、 若甲方推薦予乙方之客戶,直接與乙方簽約付款時,乙方應支付開發獎金予甲方
五、 若甲方推薦予乙方之客戶,若由乙方之分支機搆,直接或間接代理機構服務簽約或收款時,乙方之分支或代理機構,應支付開發獎金予甲方,
六、 有關伯利茲留學,移民,投資,不在cacb 服務計劃表列上之個案,雙方另協定處理之
七、 除依本協定已簽約或結案之傭金,應付款,開發獎金外,雙方以無償方式進行本合約之合作,任一方因本約關系所生之效益或負擔,應由該方自行負責,概與他方無關。
第三條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提供之服務計劃,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變更及改寫。
二、 乙方擔保提供甲方之資訊與事實相符,所辦理的證件確為伯利茲政府相關機構所核發之證件
三、 甲方行銷廣告內容不實以致甲方之客戶有所求償時,概由甲方負責并負法律責任。
四、 乙方若未能完成甲方客戶之簽證居留,公民護照之申請案件時,若錯誤不在甲方,也不在甲方客戶,或非因天災及不可抗拒因素,如政變,戰爭及不可罪責乙方之因素外,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款額,因產生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作業辦法及付款方式
一。 簽證居留及公民護照法案
1. 甲方與甲方客戶簽約后,將甲方客戶之證件,以國際快遞,寄交乙方指定之地址,并將寄交之提單號碼告知乙方,以利查詢。
2. 乙方收取證件,審核無誤后,通知甲方將送件款匯寄至乙方指定銀行戶頭,或將送件款交送約定之屨約保證人,并將匯款或收款收據傳真予乙方,甲方選擇由保證人收款之方式時,應負擔屨約保證手續費
3. 乙方于確認乙方銀行帳戶或保證人收到送件款后,送出申請件
4. 乙方完成申請件后,取得該證件影本,傳真告知甲方
5. 甲方于收到證件影本傳真后,三日內(不含公定假日)匯出應付款之尾款,并傳真告知乙方
6. 乙方于確認收到尾款后,應于三日內(不含公定假日),應將完成之證件以國際快遞寄至甲方指定收件地址,并將寄交查詢之提單號碼告知甲方
7. 屨約保證人于確認甲方收到證件后,將暫保管之保證款額撥款乙方結案
二。 留學及實驗移民
1. 留學及實驗移民之應付款,甲方應于簽約收款后,七個工作天內, 將應付款匯寄乙方指定帳戶
2. 留學及實驗移民之應付款,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應于客戶出發前卅日,付清應付款額
三。 開發獎金
1. 開發獎金,應于結案后,三個工日內,由簽約收款方匯至本協定之開發方或推薦方指定帳戶
2. 開發獎金, 若任何一方于結案前預收傭金或開發獎金,而本案因故無法結案時,若簽約方需全額退回客戶簽約款時,收款方應將已收之金額退還簽約方,以便退還客戶。
第五條 合作期間
一、 本合約之合作期間自簽約之日起生效并為期壹年,除于本約期屆滿之一個月前任何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修訂或不續約外,雙方同意依本合約相同條款自動續約一年,其后再屆期者亦同。
二、 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得于卅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合約。
三、 合作之終止,并不影向合作期間,已簽約案件之應付款,傭金,或開發獎金之支付義務或權益
第六條 區域保障
甲方于一年內于其所在縣市地區,完成十個案件者,或于所在省區完成五十個案者,可要求乙方于該地區不再設代理合作機構,但已設立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合約修改
本合約未盡事宜,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后修訂或補充之,乙方服務專案價格或專案變更,乙方應于 45 天以前通知甲方
第八條 轉讓禁止
甲方未經乙方以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約下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但甲方之母公司、百分之百持有或股權超過1/2的子公司則不受此限。
第九條 合約生效
本合約書乙式,經雙方簽名傳真后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職 稱:董事長
多人合作投資入股合同書 篇3
超市合作投資經營協議
甲方:
乙方:
為投資經營超市商場,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特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經營項目:沂水縣綜合超市商場。
二、合作經營的場所:位于沂水縣城,以甲方所選定的實際經營場所為準,
三、合作經營的期限:合作經營期限先暫定為年,自年月日始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履行的合作期限以甲方的實際經營期限為準。
四、雙方的投資比例
1、本協議項下的合作項目的投資總額估算為:萬元,由甲方對該項目投資60%的經營資金:萬元,其中由甲方從自己所占60%股份中給予乙方不超過總投資10%的投資股份,同時由乙方對甲方按不超過總投資10%的標準投入經營資金:萬元。
2、乙方根據甲方商場的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后,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即開展投資建設,盡快組織生產經營,并負責對外簽署租賃合同及辦理工商登記等手續。
2、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協助甲方考察尋找經營場所,幫助甲方盡快投資經營。
3、甲方投資生產后,在乙方出資到位的情況下,甲方從自己所占60%股份中給予乙方不超過總投資10%的經營股份,并聘任乙方擔任甲方商場的經營經理。
4、甲方商場經營投產后,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對甲方負責,接受甲方的領導。若經營虧損則由乙方承擔與投資比例相一致的不超過10%的經營責任。
六、利潤分配:
甲方根據乙方不超過10%的經營股份,按年度與乙方結算乙方利潤分配額,并按甲方商場月銷售額(煙草及利潤額低于5%的商品的銷售額除外)的千分之一享受經理報酬和待遇。
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