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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司股東合作

發布時間:2024-01-02

2024公司股東合作(精選31篇)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

  甲方:______住址: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住址: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住址: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注冊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______200萬元

  5,經營范圍: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甲乙丙作為股東顯名于工商注冊資料。

  1、公司前期開支。

  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辦理公司注冊費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開展正常經營所需之必要開支。

  本協議所列各股東都將參與公司的經營,公司成立前所有股東組成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會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所有股東都應參加,經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決權同意,可決議通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東根據籌備委員會決議通過的關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職,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據公司的正常的財務制度進行實報實銷。

  2、注冊資金(本)200萬元。

  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注冊資金到位情況約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等各出資股東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后,按照上述約定將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各股東出資及占股情況。

  本協議所列股東均為實際出資股東,各股東實際出資額(包括啟動資金及注冊資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實際出資110萬元,占股55%;

  2)乙實際出資80萬元,占股40%;

  3)丙實際出資10萬元,占股5%;

  4、各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特別的,關于股東的投票表決權的約定:

  甲方總享有60%表決權;

  乙方享有30%表決權;

  丙方享有10%表決權;

  5、本協議所列股東未按照約定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一)、公司股東會

  1、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全體實際出資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務。各股東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遇特殊情況,任一股東會成員都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執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職務,則由各股東推選的股東召集和住持。

  2、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以下事項需經股東會決議:

  1)、須經所有本協議所列股東達成一致同意決議后方可進行事項:

  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須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事項。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本協議所列所有股東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需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多數表決權通過事項。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執行董事及監事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乙為公司的監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監督及協助工作。

  (三)、規范管理制度

  公司實行規范化管理,各股東在公司任職,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簽訂勞務合同,以明確公司與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1、人員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訂人事規章制度,規范員工的招聘、薪酬、培訓、升職、勞動紀律等用工事項,公司建立相應的審批流程,對開展以上事項必須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任何管理者都無權私下決定以上事項。

  2、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范嚴謹的財務制度,一切資金往來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可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供各股東查閱。

  建立規范的請款和報銷流程。公司任何款項的支出和報銷,都應經過相關管理人員的層層審批,任何股東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報銷相關費用。

  3、經營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范的經營管理制度。對業務合同進行專業的商業和法律審批,以減少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對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檔案的查閱等事項建立規范的審批流程制度,以盡可能減少風險。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應及時規范各項管理制度,盡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各方按照實際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各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分紅的時間:每一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剩余利潤的60%,各實際出股股東按本協議確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三年內,各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四年起,經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如轉讓給善意第三人,轉讓協議有效的,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全體股東按轉讓價格20%支付違約金。

  2、退股:

  1)原則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則上股東如因個人原因退出,須賠償公司不低于2倍于初始投入資金的違約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因個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資金的80%折價回購。

  ___)所退股權由剩余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獲得。

  4)公司成立3年后,股東退出,按照如下條款辦理:

  退股條件。

  退股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其他股東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退股標準。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況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總資產80%的分配金額,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并分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間隔不得低于三個月。

  5)特別的,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全職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權,股價按照上述條款支付。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十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并額外按照應出資額的3倍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十萬元,同時公司予以強制退股,退股價格按照本協議條規定執行。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_____生鮮肉類配送事宜經共同協商,本著雙方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配送_____生鮮肉業務關系,為保證雙方的權益,達成以下合作協定: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環境和衛生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確保產品的新鮮和衛生按時按量供應,如未經衛生檢疫部門確認乙方因送貨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

  甲方所需商品必須在前一天晚上______點前以書面、傳真、短信等文字方式報給乙方(內容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及特殊要求)以便給乙方提供采購依據。

  第三條: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每天上午______—______點,將所訂購的肉類送到指定地點。送貨時間超過______分鐘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當天貨款______%的違約金(個別品種因缺貨而不能按時送到,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商解決,以保證甲方所需蔬菜按時送到)。

  第四條:

  乙方送貨時應隨貨送上一式多聯的送貨清單,甲方驗收后由甲方人員簽字確認,作為送貨憑證。

  第五條:

  乙方所送的肉類,根據市場行情,漲跌合理定價,定價執行周期為______個月,應依書面或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每期報價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執行檔期價格。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肉類經雙方在當月______日,______日結算確認后,乙方須開據發票,在甲方的指定時間和地點,于當月的結算日______日前,一次性用現金或轉賬方式付清貨款,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供貨,并按每天______%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

  供貨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限____年。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若要求解除該協議,應提前______天通知對方。

  第八條: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工程合同,為加強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廉潔合作,確保項目高效優質按期竣工,甲乙雙方經協商簽定本協議并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廉潔合作行為準則。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廉潔合作教育。

  3.甲方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規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現金或禮券。

  4.甲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受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乙方單位領導。

  5.甲方人員如違反廉潔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甲方應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6.對于乙方舉報甲方人員違反廉潔合作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處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了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制度及本協議的規定,并遵照執行。

  2.乙方不得宴請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3.乙方單位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乙方人員任何向甲方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甲方單位領導。

  4.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5.乙方單位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單位領導舉報;如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查出一次甲方對乙方罰款5000元,并對本方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6.如因乙方單位及人員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賄賂甲方人員,被檢查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4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其它合伙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5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1.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東莞市東坑鎮。

  二、經營范圍: 公司的經營范圍將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三、公司的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50萬元整(¥:1500,000元)

  經公司全體股東同意后,可向原審批機關和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增加或減少本公司的注冊資本。

  四、股東名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認繳的出資額 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出資方式馮__ 500,000 33.33% 現金

  葉__ 500,000 33.33% 現金

  肖__ 500,000 33.33% 現金

  五、出資期限

  公司股東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各自認繳的出資額以現金方式出資繳入下列帳戶,否則應按實際出資來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擔違約責任。

  戶 名:

  帳 號:

  開戶銀行:

  六、依《公司法》和協議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七、股東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2.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 3.優先購買其他股東的出資,優先認繳公司的新增資本;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1.按期足額交納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2.負責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項手續等;

  3.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4.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承擔公司的債務;

  5.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承擔公司運營中產生的民事責任;

  6.依公司法承擔的其它義務。

  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九、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7、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設經理。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乙、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籌建

  公司的籌建由甲方負責。籌建期間的費用以獨立的帳簿記載,公司成立后,經股東的授權代表審核后列入公司有關會計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本協議的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協議將終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內設立;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解散。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違約方的違法行為給守約方或本公司造成損失,違約方應予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訴一方注冊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各方協商,可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7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丁方: 身份證:

  戊方: 身份證:

  甲乙丙丁戊五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成立廣州惠城快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五方約定訂立如下協議,以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公司信息

  公司名稱: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總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萬元整。五方以各自出資額承擔公司經營中發生的責任。

  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丁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戊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股權轉讓和退股

  1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繼續合作,則再續期或重簽協議。

  2轉股

  公司成立起1年內,任何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2 年起,甲、乙、丙,丁,戊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股東轉讓部分或全部股權,但必須經最大股東甲方同意方可,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向此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股權,必須取得另四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投票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也無效。

  3退股

  退股股東首先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個人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需向公司的賠償等),其次,當公司處于虧損狀態時,須按財務報表,清償現有的公司對外債務,且征得另四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

  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全部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四條 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1 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權比例分配利潤。

  2 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3 股東利潤分配:每季度預留部分利潤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具體預留比例視利潤金額定。

  4 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一個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獎勵方法:具體擬定。)

  5 若清算利潤,發現公司運營虧損時,甲乙丙丁戊五方需按股權比例,在1個月內補足公司虧損資金,和日常運營資金。如不按約定日期補足,則等比例稀釋股份數量。

  第五條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 參與公司管理工作和按時出勤的股東,等同公司職員,參照公司規定領取對應底薪。

  參與公司業務發展的股東,等同公司業務員,參照公司業務提成標準領取對應提成。

  2 甲乙丙丁戊五方約定以1年為一個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決定第二年的主要管理經營者權限。

  以下為20__年度公司管理職能分工:

  ①任命甲方為公司的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審批財務開支事項,甲方審批權限為 5000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五方共同口頭或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審議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② 任命乙方為公司的副總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負責公司的業務拓展,和業務團隊管理。

  ③任命丙方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④任命丁方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⑤任命戊方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第六條 公司重大事項的處理

  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月月初召開。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遇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戊五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在五方意見相持不一致時候,甲方可行使一票否決權,獨立決定該項重大事務。

  第七條 合作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甲乙丙丁戊五方不愿繼續經營,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保密條款

  甲乙丙丁戊五方應對本合作協議事項,以及股東會議決定的重大運營決定遵守保密約定,如因泄漏機密引起的所有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所有損失由泄漏信息方承擔。

  第九條 補充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合作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8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_____》《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

  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M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9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張,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劉,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譚,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旅游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2.說明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愿聯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伙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伙應當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明確合伙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民法通則》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伙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伙關系。

  簽訂合伙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伙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準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人的權利有:①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合伙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0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4、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注冊并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愿,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并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并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于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了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1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股東合作協議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名), 本合伙出資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為:____ __ __ 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占總投資的 %。

  2、甲乙雙方的出資,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甲乙雙方均承認本合同;

  ②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③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伙: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運營連續三個月虧損狀態時退伙,除非雙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對方合伙人并經甲乙雙方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該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該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 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約定條款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 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該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___ _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一)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余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一)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后:

  (一)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三)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十八條、退股: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后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三)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建設項目事宜(以下簡稱:項目), 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甲方作為代表與醫院簽訂相關合作協議。

  第二條

  此項目投資額預計為:萬(元)整,項目啟動資金為:(佰萬元整)。

  第三條

  1.項目股份比例:甲方 %, 乙方%。

  2.雙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現金形式。于甲方和 醫院簽訂正式合同日后5日內,匯入甲方建立的項目賬戶。

  第四條:利潤分成

  1.項目投資額回收前,項目所產生的利潤按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乙方 %)。

  2. 當項目投資額回收后,超過部分,利潤按 份分配,甲方分得 份,乙方分得 份。

  3.項目所得收入以醫院結算匯入公司賬戶為準(扣除公司管理費 %)匯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賬戶。

  4.利潤分配日為每季度一次,甲方將乙方所應得的利潤從項目賬戶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雙方權責

  1.雙方必須按時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戶,如一方資金未能到位,則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以實際投資比例為準。

  2.甲方擁有項目的具體運營權,全權處理項目的正常運營。

  3.乙方擁有項目的監督權,對項目的具體實施有提出建議和改進的權利。乙方指派財務一名,對財務收入和支出有監督權。

  4.甲、乙雙方以其出資額對項目承擔責任,按其出資額在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1.如出現項目投資額不夠或項目虧損需要投入更多資金,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如有一方無法承擔,利潤則按增加后的雙方出資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經雙方允許,雙方不得將擁有股份轉讓或出售。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與相關事宜

  甲方和 合同結束后,雙方將剩余利潤分配完畢后,此協議終止。如與 醫院續簽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變,照此合同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作雙方均應切實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如有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

  年 月 日 年月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4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5

  甲: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_____項目,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項目,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伙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潤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債務按照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項目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伙項目經營期限為工程項目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后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6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制造: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生產甲方已經生產的所有同型號產品,特殊情況雙方協商。

  二、產品營銷:

  1、雙方在銷售市場中必須避免不正當競爭,某一方在合作的客戶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否則,非違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銷售中所有甲方生產的產品,必須全部從甲方購買,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向其他同行公司采購同型號產品,乙方須在貨到之日起日內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貨款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直接以甲方公司名義與客戶合作,甲方根據銷售價給乙方提成,提成=協議價_0.03%+(銷售價-協議價)_0.4,以上計算方式不再去稅,回款后甲方以現金,按月結方式給乙方。

  4、乙方以甲方公司名義合作的客戶,乙方承擔售前費用,甲方承擔售后費用,產生壞賬由乙方承擔協議價的85%。在銷售中甲方授予乙方公司員工身份,乙方不能做出有損甲方公司形象或者利益的行為與言論,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協議規定,20__年8月-12月乙方需完成銷售額20萬元,20__年完成銷售額120萬元,之后每年遞增10%。若乙方未完成約定的銷售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萬元。

  四、本協議有效期10年,如有一方違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全部欠款,并賠償雙方約定年完成銷售額5%的損失費。

  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附協議價格一份,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方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_____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_____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_____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8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以下簡稱)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_____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二)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

  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一)會議日期和地點;(二)會議期限;(三)事由及議題;(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_____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二)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

  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一)會議日期和地點;(二)會議期限;(三)事由及議題;(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19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____約定訂立如下協議,以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公司信息

  公司名稱: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

  公司組織形式: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總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萬元整。以各自出資額承擔公司經營中發生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丁X: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戊方: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股權轉讓和退股

  1 合作期限

  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如到期繼續合作,則再續期或重簽協議。

  2轉股

  公司成立起1年內,任何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2______年起,甲、乙、丙,丁,戊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股東轉讓部分或全部股權,但必須經最大股東甲方同意方可,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向此____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股權,必須取得另四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投票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也無效。

  3退股

  退股股東首先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個人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需向公司的賠償等),其次,當公司處于虧損狀態時,須按財務報表,清償現有的公司對外債務,且征得另四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

  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全部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四條 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1 甲乙丙丁戊____按股權比例分配利潤。

  2 分紅的時間: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3 股東利潤分配:__________每季度預留部分利潤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具體預留比例視利潤金額定。

  4 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一個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獎勵方法:__________ 具體擬定。)

  5 若清算利潤,發現公司運營虧損時,甲乙丙丁戊____需按股權比例,在1個月內補足公司虧損資金,和日常運營資金。如不按約定日期補足,則等比例稀釋股份數量。

  第五條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 參與公司管理工作和按時出勤的股東,等同公司職員,參照公司規定領取對應底薪。

  參與公司業務發展的股東,等同公司業務員,參照公司業務提成標準領取對應提成。

  2 甲乙丙丁戊約定以1年為一個周期,每年____月____日前決定第二年的主要管理經營者權限。

  以下為20__年度公司管理職能分工:__________

  ①任命甲方為公司的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__________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審批財務開支事項,甲方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共同口頭或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審議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② 任命乙方為公司的副總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負責公司的業務拓展,和業務團隊管理。

  ③任命丙方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④任命丁X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⑤任命戊方為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協助,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事項。具體職責為多渠道為公司爭取客戶,發展渠道資源。

  第六條 公司重大事項的處理

  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月月初召開。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遇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戊________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在________意見相持不一致時候,甲方可行使一票否決權,獨立決定該項重大事務。

  第七條 合作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__________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甲乙丙丁戊________不愿繼續經營,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保密條款

  甲乙丙丁戊應對本合作協議事項,以及股東會議決定的重大運營決定遵守保密約定,如因泄漏機密引起的所有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所有損失由泄漏信息方承擔。

  第九條 補充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合作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0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風險告知:首先要審查股東資格。由于全體股東要對發起設立公司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一定要審查好股東的資格,包括股東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并且對股東的身份證明最好進行備份。

  全體股東經自愿、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項目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概況

  1。1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信息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 項目概況

  項目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于______________,發展愿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 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注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風險告知: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而且,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確股東的出資方式和金額。

  2。2 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冊資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愿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追加投資后公司的注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 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 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5。1 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于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余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余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5。2 公司重大事項

  對于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占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后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 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范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并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 盈虧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 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 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 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余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余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 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系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 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余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余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并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 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8。2 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余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余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項目的所能給到的支持和貢獻不能低于轉讓方。

  8。3 股權分割

  創業項目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并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并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 股權繼承

  8。4。1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項目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并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 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項目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余股東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余股東或其余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 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后,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 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 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 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 其余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 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余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系。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雇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 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余股東。

  13。3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項目終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 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 本協議終止后:

  14。3。1 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14。3。3 若清算后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范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風險告知:《公司法》第28條、94條規定股東有繳付出資的義務,如果違反該義務不僅要對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而且還要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違約責任的方式、金額、比例等內容法律沒有規定,需要股東在合資協議中予以明確,如果沒有簽訂合資協議或股東協議,不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違約責任將不會有任何可執行的內容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項目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注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短信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后生效。

  19。2 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1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良性的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執行,并把秦皇島分賽區海選任務委任于乙方。

  二、權力義務

  1.“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其執行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3.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致力于“世界旅游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的成功舉辦,互利雙贏。

  四、違約條款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10%作為違約金。

  甲方:乙方: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以共同投入、合作發展、互利共贏為宗旨,就管樂項目合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及范圍

  1、甲方提供旗下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管樂產品供雙方合作經營,共同拓展市場。

  2、甲方負責產品的研發、制造,提供適銷的產品,保證產品質量和及時供應,乙方負責上述產品的營銷和推廣工作。

  3、雙方____區域為__________市,合作店面包括:__________等共__________家合作店面。

  二、甲方將按照目前供應全國代理商的統一供貨價格與乙方進行合作,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發票。

  三、展示樣品及庫存訂購數量

  1、甲方無償提供雙方合作店面的管樂樣品,包括必備常賣型號在內的木管和銅管全系列產品作為展品,上述樣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樣品品項,每款至少訂購一支作為基礎庫存,產品交貨三個月以內,在沒有人為損壞、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乙方可調換或退貨。風險提示: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四、乙方出資為雙方合作經營管樂項目的店面制作管樂專柜,甲方負責提供管樂展柜的樣板、設計樣式風格、參數等方面的支持,并提供管樂支架、產品的海報、g、畫冊等。

  五、雙方協商共同參與制定管樂銷售方案、廣告宣傳等策劃營銷。在此基礎上,甲方派遣專業管樂人員為乙方提供專業管樂知識培訓和講解,并協助乙方開展管樂器營銷業務。

  六、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派遣專職人員,常駐并負責執行雙方營銷方案,其薪資由乙方承擔,雙方共同管理。

  七、甲方承擔合作產品的售后維修服務,具體執行按照甲方《售后服務條款》辦理。

  八、根據銷售需要和合作進展,甲方為乙方管樂銷售人員進行管樂專業維修知識培訓。

  九、付款方式

  1、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基礎庫存的貨款,按照現款現貨的原則由甲方提交訂單時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發貨。

  2、除基礎庫存以外的產品,乙方提交訂單后,甲方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先行發貨,并給予乙方一個月的賬期,賬款到期由乙方將貨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十、違約責任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均應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條款,該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丁方: 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 關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 (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____(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乙方出資:____(大寫);出資方式:____ 現金支付丙方出資:____(大寫);___出資方式: ____現金支付 丁方出資:____(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3、公司住所為:

  4、公司的法人代表為:

  5、公司經營范圍為: 桑拿洗浴

  第三條 關于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 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董事會成員由: 擔任。

  (3)、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后的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滿。

  2、 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注銷。

  3、 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 股東股份變更。

  3、 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 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 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注事項: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丁方_______

  日期: _______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5

  一、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年_月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6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所: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住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

  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開戶銀行:賬號:開戶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

  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一)分紅的時間:每季度

  第一個月第____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每年____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余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

  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一)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解除后:

  (一)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三)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

  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十八條、退股: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后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三)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____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訂地點: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訂地點: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一)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每年______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為_____萬元,超出____萬元,超出_____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余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一)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后:

  (一)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三)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第十八條、退股: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后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5、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和范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

  2、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1、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2、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3、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開戶銀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冊資本。

  4、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公司應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在每季度末的_______日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_______%)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______%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和一名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8、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與股東_____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

  2、自第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八條、_____行為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_____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或與他人合作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十九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29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_____》、《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具體以商事登記機關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元

  (1)甲方出資___元,占啟動資金的30%;

  (2)乙方出資___元,占啟動資金的7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7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_____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由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2、退股:

  (1)股東退股首先應符合《公司法》關于公司減資的相關規定。

  (2)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減資及其他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分配剩余財產,剩余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雙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30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目的,投資設立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根據《_____》,《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了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_____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方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4公司股東合作 篇3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項目:

  甲方、乙方共同出資合作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二條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

  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______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村入指定的銀行賬戶: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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