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簡單版合作合同范本(精選3篇)
餐廳簡單版合作合同范本 篇1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擔負。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擔負: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擔負。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擔負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擔負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擔負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擔負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擔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擔負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擔負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擔負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擔負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有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 經商量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廳簡單版合作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商量,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范圍包括 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 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擔負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擔負: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擔負。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擔負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擔負連帶責任。
(二)退資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擔負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擔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擔負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擔負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擔負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擔負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商量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餐廳簡單版合作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
為促進兩國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取得一致意見,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書的書名和規模
1.本書暫定名為《____》,在___取材___卷。
2.本書的版型為國際型,開本約為________毫米,厚書皮精裝本,每卷____頁,其中:彩色攝影圖片占____頁;圖片說明、專題文章等占____頁。
3.本書的編輯內容和工作計劃,由雙方共同組成的編輯委員會提出方案,經雙方各自指定的負責人審批后具體實施。
第二條 業務分工
1.甲方負責制作、圖片說明的編寫和專題文章的組稿。
2.乙方負責攝影、制版、印刷、發行、銷售。
3.文稿的翻譯由甲方負責;譯文的校審由甲方負責。
4.本書的圖片和文稿,必須經雙方共同審定,由各自指定的負責人聯合簽字后付。
第三條 費用分擔
1.甲方負責制作技術費、文稿編輯費、校審費、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費等。
2.乙方負責攝影、制版、印刷、發行、銷售以及文稿翻譯、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費等一切費用。
3.為出版本書雙方人員互相來往和進行業務活動的一切費用開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條 出版發行
1.本書先出____文版,初版印數定為___套,于____年底以前出書。從正式印書之日起,乙方需在___個月內出版發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數,由乙方及時提出意見,與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數暫定為____套,發行時間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種文版,其編輯內容、出版計劃和版稅率,由乙方提出方案,與甲方商定。
第五條 版權
1.本書的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種文版的版權,歸甲方與乙方共有。
2.雙方為出版本書所撰寫的文稿、攝影的圖片,只限出版本書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圖片資料另行編輯出版其他書籍,必須征得對方的同意,其版稅由雙方另行商定。
3.乙方如果轉讓其他文版版權,必須經甲方同意,所得版稅雙方各半。
第六條 版稅
1.乙方出版本書,應向甲方支付版稅。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稅率相同。初版版稅率為印數定價總額的____%;第二版版稅率為印數定價總額的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稅率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稅應是純收入,與版稅有關的稅金等開支由乙方負擔。
3.乙方應付的版稅以____元結算,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后___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預付初版版稅總額的____%;其余____%連同預付部分,按照銷售定價,在本書出版發行后____個月內一次付清。以上版稅均由乙方直接匯給甲方。
第七條 傭金
____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書的介紹和聯系機關,雙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數定價總額的____%作為傭金付給____公司,這筆傭金由雙方各負擔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稅____%和第二版版稅____%稅率中,均包含應付給____公司____%的傭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給____公司。____公司要為促進雙方順利實施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承擔義務。
第八條 贈送樣書
乙方于本書發行后,向甲方贈送全套樣書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條 協議的有效期限與補充修訂問題
1.本協議簽署后,須在____個月內報請各自政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____年內有效。
2.本協議在生效期間,如發生新問題時,雙方本著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經過協商作補充和修改。對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都應經雙方指定的負責人的正式書面簽署,____方為有效。
第十條 協議的仲裁
1.上述協議在實施中應嚴格信守。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本著友好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則向對方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中國方面的仲裁機構為____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乙方的仲裁機構為____。
2.本協議根據第九條終止時,已出版的本書可以繼續發行,但對未支付的版稅,仍依第6條的規定支付。
第十一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中文本與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雙方和____公司授權的代表聯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協議中文本與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