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許合伙協議(通用3篇)
品牌特許合伙協議 篇1
第一條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
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年月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
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合伙協議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⒔ㄖ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
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頒證后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
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
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
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
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
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
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床品。
7-5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
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
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毀,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
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
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
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
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注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附則
1
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并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簽訂合同。
特許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品牌特許合伙協議 篇2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是櫥柜專業供應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制作“__”品牌廚柜,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產品(詳見附件:《__櫥柜訂貨清單》)。貨款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貨款總額一次性全額支付貨款,乙方收款后根據雙方確認的方案安排生產。
三、運輸方式:
1. 運輸方式為:車輛運輸;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免費送貨。送貨到市區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貨費,乙方在全額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貨費后,才開始送貨。由于甲方遲延支付送貨費造成的遲延送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3. 超出本條第2款的其它地區由甲方自行提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委托乙方代辦運輸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運輸費后予以辦理,貨物的在途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4. 本合同內甲方訂貨產品由乙方送貨且須通過樓梯搬運的,三樓以內(含三樓)免費,三樓以上每增加一層每套家庭櫥柜需增加80元的搬運費;
5. 如建筑物可通過電梯運輸,但由于甲方訂購的超長臺面該電梯不能運輸的,甲方需自行解決上樓運輸,乙方負責把臺面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所在建筑物的首層位置。
四、交貨期:
1. __櫥柜產品供貨期為40個工作日,其中實木門板櫥柜供貨期為55個工作日,標準現場安裝施工期為7個工作日(含臺面制作),總供貨期和施工期共為 個工作日,特殊產品另行約定(以上供貨期以甲方足額支付貨款及櫥柜尺寸經雙方簽字確認次日起算);
2. 甲方應于年日前使場地具備最終二次復核尺寸條件(貼完墻、地磚,完成天花吊頂),若達不到該條件,安裝日期順延。
3. 甲、乙雙方初步約定的安裝日期為年日,甲方應保證在此日期這前清潔好現場,安裝師傅到現場后就能立刻展開工作,若達不到條件,安裝日期順延,并收取安裝師傅誤工費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須二次上門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門費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門費前,乙方可暫停提供二次上門服務;
五、驗收:
甲方按合同所訂購的產品應于安裝完畢24小時內予以驗收,若有異議應在驗收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驗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視為驗收合格。
六、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測量繪圖,因乙方測量誤差引起的尺寸問題及導致的修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提供免費的櫥柜安裝服務(不含電器和水管等水電安裝)。超出以上范圍的櫥柜安裝服務由甲方自行解決。
3.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書面確認的配件尺寸進行整體設計,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誤引起的問題及導致補救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錯誤導致乙方須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開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須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產品的驗收確認函或經雙方確認的除配件尺寸問題外存在質量問題確認單。否則,第三方進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產品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 乙方須按雙方書面確定的安裝時間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延遲安裝的(雙方另有約定或因甲方不具備安裝條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合同總額10%為限。
5. 安裝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施工現場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安裝的產品與雙方確認的方案不相符時,經認定為乙方責任,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無條件予以整改并安裝到現場,同時賠償甲方人民幣貳佰元整。
6. 安裝后乙方負責清潔安裝現場。
7. 質量保障:乙方承擔所提供配套產品的保修及維護工作(詳見《__櫥柜保修卡》),《__櫥柜保修卡》在產品安裝完成驗收時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務:
① 正常條件下,乙方對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實行保修(保修期限詳見《__櫥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保修電話或傳真后,于兩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裝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
④ 保修服務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責任: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并支付全部貨款后需增加的訂貨,應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訂貨清單》上簽字確認,甲方增加項目的貨款全額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購、生產。如增補物品到貨時間延遲而影響此前甲方訂貨的安裝時間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雙方簽訂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設計方案,須經乙方認可方視為有效,同時安裝日期另行約定,因更改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費用后乙方安排生產。
3. 因甲方自備設備及配件引起的安裝及售后服務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配件尺寸有誤所引起的問題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方案經雙方確認后,產品安裝現場的空間結構尺寸不得因裝修而任意發生變動,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重新確認方案及安裝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測量、復核、設計及安裝的相應條件,如因不具備相應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時交貨、安裝,乙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非乙方原因導致產品安裝日期拖延滿30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補償金額為合同金額的10%;拖延滿60日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產品保修期自合同簽訂后的 日開始起計算;拖延滿一年未安裝時,乙方有權處理合同約定的產品,已收取的貨款不予退還,同時甲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益。
2. 除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乙方無須退還甲方貨款;如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退還甲方全部貨款。
九、補充條款:
十、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雙方確認以下的地址為雙方郵件送達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后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對方發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視為送達。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__櫥柜訂貨清單》為本合同的
附件,與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附件:《__櫥柜訂貨清單》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廳地址:
聯系電話:
證件名稱:
品牌特許合伙協議 篇3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服飾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為拓展服飾產品在________市(地區)的營銷市場,甲乙雙方本著發展的誠意,同意乙方在該地區經銷甲方的服飾公司產品。
第二條
乙方專賣店的經營場地必須以設在繁華地段或者大商場的專賣店作為營業場所,各專賣店可自行裝修,但是必須以中等以上的裝修水平對待.我們也將提供裝修參考及一些宣傳圖片。
第三條
甲方暫時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費用,但首次進貨金額不低于____萬元,乙方可自愿預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裝進貨時的貨款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以提高配貨發貨效率。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進貨價為產品吊牌價格的基礎上打____折。折扣將根據乙方季/月度銷售額進行調整,如銷售額低于雙方事先約定,將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條
乙方的零售價不得低于產品吊牌價格的____折(換季及特價處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條
甲方所屬的所有網站及其它銷售機構不得接納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區(縣)的任何批發或者零售客戶。
第七條
乙方所有進貨時,全款上時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調貨率(收貨起七內),特價品、低價品,不享有換貨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換貨。乙方每次調貨時,服裝附件不全或污損的不能調換。 換貨來回運費需要乙方承擔。
第八條
若進貨后發現次品,請在一周內告知甲方,并用相機詳細記錄暇砒處,說明次品原因,經甲方確認后,如果確屬甲方原因,甲方應該給予無條件更換(限同款),換貨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或者戰爭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將本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的剩余預存金額,違約方按本協議約定所支付的違約金如果低于對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實際受到的損失(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則對方保留進一步要求違約方進行補償的權利,但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