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共同出資合作合同(精選3篇)
工廠共同出資合作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本合同同意在_____________公司內共同出資建立 “_______生產的合同工廠(以下稱“合同工廠”),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組成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名稱:合作生產經營“_______”。
第三條合同工廠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廠的設置:甲方出任董事長、總經理,乙方全權代理人出任副總經理。
第二章出資
第五條合同工廠的投資總額為715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雙方以現金支付金額、相關的設施或技術折合的人民幣金額按比例出資。
1.甲方占投資總額的60%比例,其組成為:部分公用工程設施、設備和廠房等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和以現金支付的人民幣金額。
2.乙方占投資總額的40%比例,其組成為: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產、質量要求的“____”生產技術折算占投資總額10%和以現金支付的占投資總額30%人民幣金額。
第七條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章合同內容、要求和工業化生產規模
第八條內容: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生產、經營獨立核算的工廠,用二步合成法生產技術,合作生產和銷售“________”。
第九條要求
1.“____”純度≥60%;
2.“_____”生產得率≥60%;
第十條工業化生產規模:年產10噸;
第四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甲維鹽”生產的技術和設備資料,負責及時提供符合乙方提資要求的場地、資金、設備及公用工程設施。
2.負責生產、管理人員的組織工作。
3.負責提供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辦公、食宿和交通條件。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正確、完整的提供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合同工廠將用于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和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制造工藝、技術標準、測試化驗方法、機械設備和公用工程的提資、廠房設計以及“三廢處理”等書面技術資料符合本項目產品生產和質量要求。
2.在甲方預先沒有同意前,不可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合同期內,負責合同工廠生產中所需的非市場供應的原料采購,并保證生產過程中不中斷。
4.負責本項目在設計、實施過程中,以及試、開車整個階段的技術人員派駐合同工廠的落實工作。
5.負責合同工廠生產中非甲方原因造成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克服的異常、故障等的技術支持。
6.負責本項目初次的員工培訓工作,包括生產操作和控制要領、分析化驗的規范和行業安全教育等有效培訓的落實。
第十三條雙方的共同義務
1.同意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的時間段內,該項技術屬保密。合同期內,合同工廠及其全體員工和工作人員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對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此技術或商業資料。
2.精心作業,合理分配資源,正確把握市場,努力使合同工廠的效益最大化。
3.共同負責勞動生產管理,或經雙方商定另外指派。
4.共同負責生產中通用原料的采購。
5.共同負責合同產品的銷售。
第五章保證
第十四條乙方提供的合同產品的生產技術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并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乙方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
第十六條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可靠的、清晰的。有關定義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第六章技術資料交付
第十八條在合同生效后的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
第七章分享與分擔
第十九條以合同工廠各方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條合同工廠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分配利潤。
第八章標準和方法
第二十一條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后,達到了本合同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_____方式驗收。
第九章質量驗收
第二十二條為了驗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的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本項目履行地之外進行試驗或重做。費用由合同工廠承擔。
第二十三條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本項目中的標準規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四條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1.若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如系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甲方責任,費用由甲方負擔。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解決問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如系乙方責任,甲方有權修正合同。
第十章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二十五條合同所稱的后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完成,后續改進成果屬于合同工廠。
第十一章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六條技術入門費為________萬元。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轉讓費,作為項目的前期費用,由合同工廠承擔。
第十二章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終止合同,必須以書面提出,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另行商簽有關文件或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章墊款處理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事件
第二十八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證部門證明文件,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十九條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三十條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第三十一條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損失或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方法
第三十三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第三十四條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1.申請項目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項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仲裁
第三十五條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實施項目計劃。如在執行合同中雙方發生分歧,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提交項目履行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第三十六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八章相關定義
第三十七條“甲氨基阿維菌素b1苯甲酸鹽”在本合同中稱為“甲維鹽”。
第三十八條“合同工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項目履行地。
第三十九條“合同產品”,指 “甲維鹽”。
第四十條“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乙方在生產中執行的標準。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第四十二條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出具的委托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條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投資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廠共同出資合作合同 篇2
實際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
名義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_______元;出資的方式為:_______;甲方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姓名: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關于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3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并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并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托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依據杭州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
工廠共同出資合作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廠廣告;
商標、標識、包裝;
裝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設計制作、影視制作、中介服務等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與出資額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股東名稱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條股東以現金方式出資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權;
5.依法轉讓出資權;
6.對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7.公司終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權;
8.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狀況權。
第十條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3.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在每年一月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損方案;
7.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8.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條如果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經執行鎮農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9.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監事一人。
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任監事,由公司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公司的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公司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五條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
公司的虧損未彌補前不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章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于下一會計年的2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依國家有關法律交納各項稅收。
第二十八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制度。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財產清算。
第三十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滿后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條公司依照前條第1項、第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
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按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定,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做注銷公司登記公告。
第十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四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事項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
股東(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