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戰略合作協議(通用3篇)
商貿公司戰略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本合作協議,具體約定條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低溫、中溫、高溫食品,供乙方銷售。
二、乙方指定甲方為低溫、高溫系列肉制品的唯一供應商,不得引進和經營品種類同的肉制品。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負責調換乙方未銷售的滯銷品種及漏氣、漲袋、日期不清、快到保質期的商品。但甲方不負責如下產品的調換與退貨;低溫保鮮柜及速凍柜溫度達不到設定溫度,造成的成批損壞、人為破壞的商品。
四、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良好的商品儲存及銷售環境,低溫保鮮食品應保證在0℃—7℃打收條簽字并蓋章儲存及銷售,速凍食品應在—18℃以下冷凍儲存及銷售。
五、甲方保證貨源及所經營商品的售后服務,乙方保證向甲方在店內配合和宣傳等環節上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六、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元支持費用,乙方應支持甲方雙匯堆頭個、專架陳列個費用從當月貨款中扣除。
七、甲方是乙方的戰略伙伴,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不間斷堆頭
整理
特價產品,節假日驚爆價產品、大批量價格優惠,乙方應配合甲方將特價堆頭、專架陳列到最佳位置,從而提升銷量。
八、甲方新品建檔,單品分銷乙方應在一周內辦理。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放各執一份,雙匯投資發展公司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公司戰略合作協議 篇2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購銷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購如下產品
。1)數量以 單位;
(2)單位中包含□稅票□運費 □包裝費;
二、交貨期限:合同生效 。
。1) 甲乙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完畢;
。2) 已收取 定金,即人民幣 元整。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貨到目的地甲方負責卸車,卸車費由甲方負責。
五、驗收標準
(1) 按國家標準及定貨樣品驗收,貨到工地,卸貨同時即對貨物數量、品質進行抽樣驗收。
。2) 如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甲方應當驗收2天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經乙方認可后可以退貨,并由廠方協助,迅速補充合格產品,保證工程質量及進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成立時,甲方應 年月日付乙方貨款定金,計人民幣 元,以支付(現金、匯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貨順延。
。2)根據款到發貨的原則,貨款延付供貨順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貨款中沖抵。
七、違約責任:
(1) 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項或無故廢除時,乙方可自行停止發貨并沒收定金,甲方不得異議。乙方不履行交貨方式任何一項或無故廢約時,乙方返回甲方雙倍定金。
。2) 甲乙雙方如有其他違約,可依《經濟合同法》中有關違約責任之規定處理。
八、合同變更和解除:
。1) 本合同成立時,貨品價格如有漲跌,概不影響本合同所訂數量及價格。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確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九、合同爭議之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承辦人: 承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商貿公司戰略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其中包括交通補助 元,通訊補助 元),績效工資為公司總盈利額的 %。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固定)工資為 元/月(其中包括交通補助 元,通訊補助 元),績效工資為公司總盈利額的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