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合作協議(精選3篇)
礦山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雙方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權及合作開采事宜,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權,以及取得采礦權后共同開采(具體詳見探礦、采礦許可證)。
第二條 合作期限雙方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礦產資源枯竭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甲方負責辦理申報審批手續。乙方負責該礦山當地鄉鎮、村委會及村民的協調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項);
2.雙方同意:甲方占該礦山__%的股份,乙方占該礦山股份;前期投入資金及追加投資,均按各自所占礦山股份比例出資。
3.取得探礦許可證后,為更好勘查、開采該礦山,雙方同意設立新公司,公司股權甲方占__%、乙方占__%。同時,雙方將以甲方名義取得的探礦權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之后,雙方以新設立公司名義取得采礦權及開采礦產資源。
第四條 經營管理
1.雙方為取得探礦權而投入資金暫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費、財務支出共同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及誤會。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財務情況隨時了解和督查。
2.雙方各派一名股東參與管理(具體以新公司公司章程為準),其余工作人員可在社會上進行招聘;
3.雙方聯合制定礦山及新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條 盈余分配
雙方同意: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按所占股份比例執行,雙方前期費用在礦山開采利潤中優先歸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任何一項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名):____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礦山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
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畝,其地理坐標為: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平方米,折合約畝。。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黑碳土,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礦山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甲方在能夠確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對乙方具有開采權的________________花崗巖礦進行合作開發,合作期限以乙方開采證開采年限為期限,乙方續證后合作期限自動延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遵守、自覺落實礦山開采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規范操作,規范施工,守法經營;
2、除乙方提供配備的設備外,另需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工具(包括運輸工具)等均有甲方自行配備,費用自理;
3、承擔設備、設施、工具的維護、維修,電費、爆破品等生產施工費用;
4、抓好員工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協調外圍關系,為甲方提供盡可能好的生產施工環境;
2、電力設備和水利設備
3、負責生產、施工方案的設計與制定的監督;
5、監督及協助甲方對生產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實;
6、監督及協助甲方安全生產及生產任務與施工進度的落實。
三、投資與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生效后的后續所需投資均有甲方墊付,攤入成本核算。礦山收益后各自承擔分攤費用。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為70%,乙方為30%;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照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違約責任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同時給予實際損失50%補償。
五、甲方負責監督甲乙雙方移交給開采承包人的設備、設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開采產包人應安排開采承包人做好維護維修、妥善保管,缺失部分應照價或作價賠償(以移交明細為依據)。
六、協議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后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