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員工合作合同(通用3篇)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作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工作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工作報酬
1、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小時制,因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2、工作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______元。
3、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元,平日為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元至______元。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以上,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不愿調解,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2
員工合作協議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
第二條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餐館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元+%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了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