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合伙協議范本(專業律師擬定)(通用3篇)
個體工商戶合伙協議范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1
工作室
個體經營合伙協議書
為維護合伙店鋪、合伙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伙事務,甲、乙、丙、丁四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 工作室事宜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目的
共同經營 工作室
第二條 合伙店鋪基本情況
名稱: 工作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類型: 個體工商戶
經營者:
經營場所: 路1、2號門面
經營范圍: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按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計算。
第四條 合伙人的出資金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30 %
乙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20 %
丙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30 %
丁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20 %
(二)在店鋪經營期間增資擴股前,各合伙人按上述比例出資。
(三)各合伙人以貨幣方式出資。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在店鋪清算之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及挪用。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按上述出資比例對該合伙企業的現有價值以貨幣形式予以分割。
(四)本店鋪所有公共賬戶銀行卡均以甲方身份辦理,各合伙人對公共賬目銀行卡的卡、卡號、密碼等信息有知情權。
(五)20xx年8月底前,各合伙人應當做一次前期資金清算,清算店鋪開業前準備及前期運營工作中的資金使用情況(房租、裝修、前期采購及其他費用),清算完成后五日內各合伙人按照各自應承擔的繳付比例完成出資額繳付工作。
(六)每 月/季 度店鋪利潤計算完畢留存店鋪流動資金(店鋪采購及日常開銷使用)后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各合伙人。在店鋪實際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數額無法滿足店鋪當時使用時,經各合伙人商議后,確定補充資金數額。各合伙人應于商議確定數額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各自承擔出資比例完成繳付工作。
(七)各合伙人應當于店鋪房租繳付截止日期的前兩日完成各自繳付工作。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方式
合伙各方均有出資義務,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本店鋪應當于每 月/季 的一日計算上 月/季 度店鋪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合伙店鋪的利潤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本店鋪的虧損及債務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店鋪如對外產生債務,優先使用合伙資產進行償還,如合伙資產不足以進行清償債務的,由各合伙人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六條 合伙事務執行
(一)經各方平等協商,本店鋪所有證件均以甲方名義辦理,甲方及乙方代表店鋪對外執行合伙事務為執行合伙人,丙方及丁方不參與店鋪日常管理為非執行合伙人。
(二)經合伙協議約定及全體合伙人商議決定,甲方負責店鋪業務拓展和采購,每月派發基本工資 元,乙方負責店鋪的汽車美容、修理等,每月派發基本工資 元,丙方和丁方不參與店鋪的日常管理,不派發工資。
(三)甲方管理職責為:
1.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伙人進行匯報、溝通。
2.負責店鋪日常接待和業務拓展,甲方應管理好店鋪接待工作,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⑴保持與商圈內顧客的良好互動;
⑵參與工商、食藥、城管、稅務、衛生防疫等政府職能部門的事物處理,并保持良好的互動關系;
⑶保持與當地社會團體的良好互動關系。
3.負責店鋪日常的貨物采購和產品銷售,做好進貨數據和票據的整理及保存工作,所有金額與資金用途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任何采購條目都要明確采購名稱,采購單價,采購數量,采購商名稱,采購商地址,采購商聯系方式,以便于進行進貨臺賬統計制作。
4.協調解決顧客對店鋪服務的不滿和投訴。積極拓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營業額度,催收各類欠款。
5.負責店鋪的賬目整理和總結,每月進行一次店鋪財務梳理總結及進出貨臺賬制作,每個自然月末,對本月店鋪財務進行全面統計梳理,制作財務報表,提供給合伙人會議進行核查。
6.由合伙人共同商議決定由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四)乙方管理職責為:
1.配合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伙人進行匯報、溝通。
2.負責店鋪日常經營的質量管控以及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店鋪財務基本監督,確保店鋪財務按規定執行,監督財務賬冊,確保收支情況明確清晰,防止出現走私帳等行為,如若發現相關情況要及時通知各合伙人,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處理方法由合伙人會議決定。
4.由合伙人共同商議決定由乙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五)除協議中約定的合伙人職責外,其余所有合伙店鋪事項均由所有合伙人會議決定。
(六)每月召開一次合伙人會議,由執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介紹上個月的店鋪經營情況,重大事項友好協商形成決議。
(七)財務制度:
1、店鋪日常經營所有往來票據需經執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方可入賬。
2、嚴禁私自收受錢款不入賬目,欠款出貨需經執行合伙人(甲方或乙方)一方簽字同意確認。賬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過期則由責任合伙人墊付。
3、經常采購商貨款于月底統一結賬,由執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確認采購名稱,采購單價和采購數量后統一支付。
(八)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召集全體合伙人召開緊急會議協商解決。
第七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的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按時出席合伙人會議。
第八條 增資、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合伙解散(字數限制略)
第九條 合伙的繼續和清算(字數限制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合伙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合伙人以合伙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獲得了利益,則利益歸合伙所有。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各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店鋪相競爭的業務。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伙人進行賠償。
(六)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店鋪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店鋪的財產。合伙人在合伙店鋪清算前,不得轉移、分割、處分合伙店鋪的財產。合伙人在合伙店鋪清算前私自轉移、分割、處分合伙店鋪財產,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店鋪以及其他合伙人的損失進行賠償,合伙店鋪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七)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伙人進行賠償。
(八)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店鋪利益的活動,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其他合伙人進行賠償。
(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店鋪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伙人進行賠償。
(十)合伙人對本法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店鋪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伙人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
(一)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二)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各合伙人不得聘任直系及旁系親屬為店鋪服務人員,任意親屬和朋友對本合伙的事宜沒有決定權。任意親屬和朋友不得直接給其他合伙人提出本合伙的改進意見及建議。
第十二條 合伙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 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本協議附件各合伙人身份證地址可作為各合伙人的送達地址。 送達主體按照上述送達地址進行送達,視為有效送達;采用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三條 附件
附件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戶合伙協議范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云南省個體經商戶、私營企
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管理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
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元。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一個月內甲方保證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費。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協議范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3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