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入股的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項目入股的合作協議書 篇1
我店接手_ 自動扶梯22部,客梯4部,貨梯2部共計28部。
目前準備投入使用36部,其中客梯2部,貨梯2部、自動扶梯32部。
需要維保的電梯共計10部,其中客梯2部、貨梯2部、自動扶梯6部。
其余自動扶梯26部因_ 建筑公司施工移位和新加自動扶梯,由該公司負責后期維保一年。
物業保衛部經與_ 公司、_ 公司溝通,分別報價如下:
經綜合對比_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價格較為合理。
此外公司維修人員在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時30分鐘內到達現場,非緊急情況時60分鐘內到達現場,_ 公司維修人員在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時60分鐘內到達現場,非緊急情況時90分鐘內到達現場。
建議與_ 公司北京分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合同。
物業保衛部_ 年_ 月_ 日
項目入股的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重大項目
合 同 書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項目起止日期:
申報學校(蓋章):
填表日期: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制
20__年三月
填寫說明:
1.此文要求A4紙打螢
2.合同編號由教育部科技司按項目編號編制。
3.項目的組織部門為教育部(科技司承辦)。
4.項目合同的甲方為教育部(科技司承辦),合同的乙方為項目承擔單位。
一.重大項目主要研究內容(要解決的主要技術難點和問題)
二、重大項目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三、重大項目年度計劃內容及考核目標
重大項目的年度計劃內容及考核目標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四、重大項目經費預算
經費投入預算 經費支出預算
科目 預算數(萬元) 科目 金額(萬元)
教育部撥款 合計
承擔單位自籌 分類1
其他 分類2
合計
五、合同簽約各方
主管部門(甲方)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承擔單位(乙方)
項目負責人(簽字) (公章)
項目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公章)
開戶銀行:
賬號:
年 月 日
六、共同條款
簽約方共同遵守教育部科學與技術研究管理辦法文件的要求。
1.乙方需分年度向甲方提出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執行過程中,乙方如要修改項目合同中的條款,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報告并闡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修改內容。
2.乙方因主觀原因(如技術措施不落實)致使計劃申請書內容有出入,挪用經費致使計劃不能完成而要求解除合同,應根據不同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退回部分或全部撥款。如乙方沒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可根據情況提出中止合同。
3.經費使用必須符合科學事業費開支范圍,學校配套經費必須按時按量落實。
4.合同執行中,甲方保證應撥經費按時撥到乙方,甲方無故解除合同時,所撥經費不需撥回。甲方提出變更合同,要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合同正式文本存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項目入股的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約項目承接,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就創作委約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創作,甲方提供相應的創作委約項目資金(其中創作酬金部分為80%、創作業務經費為20%)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甲方在協議生效后,根據《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約制實施細則》由院財務部門向受聘委約創作者發放第一期創作酬金(創作酬金部分的40%);創作業務經費則按票據報銷;待委約項目(作品)完成并經院創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向受聘委約創作者發放第二期酬金(創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條:由甲方創作委約項目產生的音樂作品著作權(演出、出版樂譜和音像制品、媒體播放等權益)屬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權,保持作品的完整權。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兩年內,因使用作品著作權取得的經濟利益,乙方享有40%,兩年之后因作品產生的經濟利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乙方自創作委約項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兩年內,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聯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經濟利益按上一款進行分配。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據需要進行修改,但重大修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條:乙方保證完成之創作委約項目確為本人創作成果;在著作權法允許范圍內,使用歷史文獻資料(如傳統音樂、民間音樂、外國音樂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須申明,并負全部責任;如有抄襲情形,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也須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乙方自簽約之日起,享有參加甲方組織的涉及音樂創作各類活動的學術權益。課題結束后,乙方的權利終止。
第六條: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創作委約項目規定的完整作品,或經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時,應全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創作酬金和創作業務經費;乙方今后無權再受聘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員會創作委約項目。
第七條: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創作酬金、報銷創作業務經費,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并可暫時停止委約項目創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內仍未支付、報銷,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協議,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創作酬金和報銷的創作業務經費。、
第八條:本承接協議所附之 《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是指經甲方認可的甲乙雙方對項目內容、創作過程、時間、酬金、業務經費以及最后提交創作委約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約定。《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是本承接協議的組成部分,應由雙方簽字認可。
第九條:本承接協議履行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根據相關法律賦予的權利,依靠法律手段解決。
第十條:本承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對《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達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承接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設執行機構上海音樂學院創作中心保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
申
報
創作委約項目 項目承擔人(乙方)
項目名稱、等級
項目類別、規格
預期成果體現形式
項目經費:
項目創作進
程
控
制 預計完成時間 20 年月—— 年月
階段性創作成果和最終成果 時間完成部分占最終成果的比例規模
(樂章、段落、場次等)創作委員會評估驗收情況備注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