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3篇)
三方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三方合作經營協議書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債務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八條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伙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第十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對合伙項目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6、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條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債務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八條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伙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第十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對合伙項目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條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____縣___,”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____縣___經營地址:____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________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
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____縣___總投資肆佰萬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占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
乙占投資總額的20%。
4、 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80%,乙方占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
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____日前結算上____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2、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