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物流合伙協議書(精選3篇)
快遞物流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物流公司):
法定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開戶行/銀行賬戶:
乙方:
法定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開戶行/銀行賬戶: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項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內經營______的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該區域內的服務、售后和市場開發等。
第二條 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其下屬完全擁護______物流公司的任何決策并且認真履行。
(2)乙方無條件完全維護企業形象,力爭樹立______(區域)物流行業新標準。
(3)乙方負責______在______(區域)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廣告宣傳、服務等。
(4)乙方愿意接受______物流對乙方的物流運作進行績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關考核,愿意接受相應的經濟處罰。
(5)乙方負責購買______(區域)的各類保險。
(6)乙方負責清點到______(區域)的貨物數量,一旦簽字確認,如有貨物丟失,均有乙方負責。
(7)乙方無條件執行由公司制定的貨物派收價格和服務標準。
(8)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9)乙方只對客戶商品的外包裝負責,即在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已經證明我方實現了物流服務的標準。
(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11)乙方負責將所有貨款于次日早晨繳納給公司。
(12)乙方如果沒有收取客戶代收款而放貨,相關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13)乙方只對簽收后的貨物承擔相關責任,不對在______(區域)至______(區域)路線上運輸中的意外事故負責。
(14)因為乙方原因,造成貨損和丟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賠償方式是乙方先上報公司,然后向客戶或者供應商協商賠償事宜。
2、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合作范圍內的物流運作進行考核。
(2)甲方有權更換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3)協助乙方開拓本地市場并及時處理在售后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甲方負責貨物價格制定和服務標準制定。
(5)甲方負責按月準時發放乙方的提成。
(6)甲方不能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夠完成公司制定的相關績效考核,公司不能隨意終止合同。
(7)為實施營銷策劃,有營銷方案決定權利和價格體系決定權。
(8)對乙方客戶投訴的監督權。
(9)對乙方經營活動的監督權。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授權經銷期限內受如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大寫:______),以保證甲方營銷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務的統一性、完整性。當乙方違反保證項中之任意一項時,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相應的罰款。
2、乙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觸犯法律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故意毀損甲方聲譽形象的;
(2)不執行甲方控制價格,亂定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3)對客戶態度蠻橫,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對甲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5)故意拖欠甲方貨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條 收益分配
1、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算,按照甲方發往______(區域)的貨物運費____%提成。
2、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算,按照己方發往外圍的貨物運費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給乙方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項,必須次日早晨將貨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訴諸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物流合伙協議書 篇2
合伙合同
合伙人 甲:姓名: ,姓別: ,現住址:
合伙人 乙:姓名: ,姓別: ,現住址:
合伙人 丙:姓名: ,姓別: ,現住址: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伙開設 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 店,總投資為 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 %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 %
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 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 %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的營業額.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伙人乙: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伙人丙: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快遞物流合伙協議書 篇3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
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伙所欠稅款;
合伙的債務;
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