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入股合作協議(通用3篇)
農村土地入股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_________________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年后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年后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_______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入股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作為共同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擬發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創造的利潤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2、所有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具體經營、財務的股東有義務向所有投資人公開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資建立的公司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因公司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某個投資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對其余投資人按照協商給予賠償。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4)因故退伙的。
五、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需有正當理由,并在其余投資人全體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并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3、退出后以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并在3個月之內予以付清。如情況特殊必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方可以全體投資人商定的形式返還退伙投資人;退出時距離本協議簽署之日未滿一年的只返還退出投資人百分之80比例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4、各共同投資人未履行應盡義務的,消極怠慢共同投資的公司事務的,經全體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可按退伙(退出)處理。退出時返還退出投資人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5、各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6、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7.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發起建立之日起(本協議簽署之日)一年內,不得轉讓、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不能成立時,對建立公司行為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4、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征得一致意見后處理。
七、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入股合作協議 篇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