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店鋪代銷協議合作書(精選3篇)
實體店鋪代銷協議合作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甲方商品的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本產品代銷合同。
一、代銷產品:甲方委托乙方代銷甲方陶瓷杯系列產品(具體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等在具體產品訂單中確定)。
二、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6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由于甲方生產原因需要修改訂單的,乙方應當在1
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三、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產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安排人員接收產品,按訂單核對訂單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等,進行驗貨接收,并簽字確認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3、產品的所有權在銷售至終端消費者之前歸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在代銷期間應當妥善保管,如乙方因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丟失、毀損的,視為乙方已銷售產品,由乙方支付貨款。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及時提出,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負責更換。
四、對帳與結算
1、代銷產品的結算:乙方應當每月________日之前,對當月已銷售產品經行對賬,次月______日前結清上月已銷售產品的貨款,并向甲方提供商品銷售清單一份。
2、按照產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應在每月結帳之前,進行對賬。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產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產品對帳單》的內容。
3、雙方確認的結帳周期為:每個月結帳一次,結帳日期為每月____日。
4、雙方確認貨款結算方式為銀行匯款或現金結算,結算金額為上月銷售全部產品與甲方結算價格之合計金額,甲方出具同等金額的銷售發票。
五、知識產權的保護
乙方代銷產品的知識產權歸甲方,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銷售為目的的仿制仿冒,如果違反,甲方有權追責,并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優質的產品和銷售支持服務,向乙方提供商品的宣傳手冊、產品資料、形象授權及相關文件等。
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產品銷售人員進行培訓,了解甲方產品。并對產品擺放,銷售策略提出建議;
3、有權監督和知曉乙方代銷產品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方式;
4、甲方有義務對代銷產品的質量保證,如產品有質量問題(認為損壞除外),甲方有義務進行維修或退還。
5、產品代銷期間,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產品價格變化,甲方有權對產品代銷價格進行調整,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嚴格使用甲方宣傳資料,不得私自修改否則由此產生后果乙方自負。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給定的各類價格進行銷售,并保證不得低于乙方訂貨訂單約定的代銷價格進行銷售。
3、乙方承諾,在于甲方代銷合同有效期間,不得銷售其他同類廠商的同類產品,否則視為違約。
4、乙方如有新的經營網點需要銷售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產品,須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經營。
5、乙方保證,每月按時向甲方結帳。
6、乙方有保護好未銷售產品完好的義務,如乙方處的產品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失,則視為乙方已銷售產品。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實體店鋪代銷協議合作書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銷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本著加快品牌推廣、服務大眾的經營原則,就乙方作為“金德利”產品經銷商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銷地址及供貨價格:
1、乙方自愿在銷售甲方產品;
2、甲方以________元的價格供貨給乙方;
3、乙方承諾以不低于________元的價格銷售。
二、銷售期限: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銷售甲方“伊斯登”皮帶。
二、訂貨
1、乙方以電話或上門方式訂貨;
三、甲方承諾
1、甲方需及時解答乙方提出的有關“金德利”產品質量及市場相關問題;
2、甲方應提供銷售“金德利”皮帶相關的資質及文件;
3、甲方承諾在_____個月內為乙方免費調換滯銷的“金德利”皮帶;
4、甲方承諾為乙方免費調換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金德利”皮帶(人為損壞的不予調換)。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及時按照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結算貨款;
2、乙方不得再經銷除“金德利”外的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
3、乙方應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無償使用的貨架及工具,在雙方合作終止時,乙方應完好退回。
五、甲方所提供首批產品及配件列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七、為保證合作順利,乙方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實體店鋪代銷協議合作書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藥品代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標的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區代理銷售商品:_________,從年—月—日至年____月—日在地區。
2.雙方約定,本次代銷不約定銷售任務。
第二條代銷產品的定價
1.該產品按出廠價______元/粒的______%扣(即______元/粒)供貨給乙方,乙方按______元/粒(規格—g/粒)向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代銷時享有該產品的最后定價權,盈虧后果由乙方自負。
第三條結算方式
1.第一批貨—箱作為鋪底,自第二批貨起,甲方送貨時,經乙方倉庫驗收后,乙方應在30天內,全額支付當批貨的貨款,逾期支付貸款按每天支付違約金:每批進貨,原則上不超過—個月;
2.鋪定貨物約貸款在每年—月份結清;從年開始甲方在___________月份給予乙方鋪底貨物,鋪底貨物的貨款在每年—月份結清;每批進貨,原則上不超過—個月:
第四條藥品進貨與交付事宜
1.甲方須負責將乙方所需產品運到乙方指定倉庫,運費等雜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每次進貨可根據銷售情況決定,原則上不少于件,甲方發貨時須做到批號盡量相同,__件以內批號不超過—個,—件以內批號不超過—個。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簽署并履行本協議;
(2)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將要采取的銷售行為不違反任何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損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并不與任何依據法律或協議一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相沖突;
(3)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該產品的一切有效證書,并保證產品質量(包質、包退、包換);
(4)甲方保證履行本協議其他條款下規定的義務。
2.乙方責任
(1)乙方須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簽署并履行本協議;
(2)乙方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將要采取的銷售行為不違反任何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損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并不與任何依據法律或協議一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相沖突;
(3)乙方保證履行本協議其他條款下規定的義務。
第六條保密
一方待因本常代銷事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2.雙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3.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藥品準產準銷的各種法律文件;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能繼續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復本協議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終止本協議。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_________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瘟疫流行等,客觀事件包括戰爭、民眾騷亂、罷工等。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__(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2.如果本協議任何約定依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規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二條通知:_________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雙方的總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