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作協議(通用3篇)
荒山承包合作協議 篇1
甲方縣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乙方縣__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__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荒山承包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市_區_村委會_村民小組
負責人:___ 身份證號:___
乙方: ___ 身份證號: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 的荒山 __畝發包給乙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__ ,北至__,東至 __,西至__。
二、承包期限為__ 年,自__ 年 __月 __日起至__ 年 __月__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 元,共計 __元(大寫:__ )。
四、合同簽當日乙方甲乙方預付 __年承包費用 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月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__ 年 __月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擁有荒山一處,面積約 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并簽訂此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范圍:
二、承包年限: ,共計 年。
三、承包費:共計 整,一次交清。
四、此合同簽訂后,荒山歸乙方經營治理管護,甲方以前的樹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要按照國家政策經營管理,綠化荒山,不能自行其是。
六、甲方代表人發生變化不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乙方代表人在承包期限內有繼承權。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在承包期限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不退承包款。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載植的果樹、柴樹到期后不準隨意砍伐,由雙方協商作價后賣給甲方。
十、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解決。
十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存檔一份 。 此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