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研發設計協議書(通用3篇)
項目合作研發設計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業項目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項目內容簡介
1、開發項目名稱: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征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5、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甲方享有對項目建設合程管理的權利;項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6、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3、在項目建設正式協議書簽定之前,乙方享有對該項目咨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4、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該協議書僅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客度等待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后,簽定正式《項目合作協議書》;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簽章)
項目合作研發設計協議書 篇2
經營合作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合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合作研發設計協議書 篇3
該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飲項目,本餐飲合作項目實施的店面地址位于 ,本餐飲合作項目的店面名稱為 。
第二條本餐飲合作經營項目,甲方以自己的餐飲技術和原經營期間的客戶資源作為出資,乙方以該餐飲經營項目的店面裝修,廣告招牌,店面租賃費(5500元人民幣\月),水電費,執照費,稅務費以及后期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作為出資。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本餐飲合伙項目的合作期限為24個月。在合作期間,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保證金貳萬元人民幣。如果乙方在24個月合作期限未滿的情況下,中途退出合作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原在單獨經營本餐飲項目時所購置的所有物品,如現在與乙方共同經營本餐飲項目事不需要使用,則甲乙雙方應該共同協商安排地方安置,安置店面原有物品,所產生的搬運安置費用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加入本餐飲經營項目后所有購置的物品,在雙方合作期滿后或者因為其他事宜不在合作后,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在甲乙合作經營本餐飲項目期間,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合作項目收益保底費用4000元。
第六條 違約處理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害。
第七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的。
3、 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的問題及做對本餐飲合作項目不利的事情,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合作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24個月,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_月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有關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協議簽訂地點:
時間: 年 月日
乙方:(簽章) 協議簽訂地點: 時間: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