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出資協議(通用4篇)
合作出資協議 篇1
合作出資協議
甲方:武漢X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為尋求合作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擬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擬設立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營業期限:
注冊資本: 5,000,000 元(大寫:伍佰萬元);
經營范圍:
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甲乙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責任。
股東出資入股情況
1、注冊資本
公司由甲乙雙方共同發起設立,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255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1%,持有公司股份51%;
乙方:出資額為245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49%,持有公司股份49%;
2、啟動資金
為順利設立公司,應設立啟動資金,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但不限于租賃、裝修、收購資產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啟動資金共 300 萬元,由甲方作為擔保人,通過乙方渠道進行融資。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
出資證明
公司成立后,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公司組織結構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立執行董事,由甲方委派,任期三年;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立監事,由乙方委派,任期三年;
甲方的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若要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其中財務會計人員須由乙方委派;
乙方委派的監事,主要職責為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檢查公司財務等。
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甲方做最后決定。
盈利分配
1、公司盈利分配按照甲方50%,乙方50%進行分配;
2、甲方作為擔保人,保證公司一年盈利不少于100萬元,100萬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超過100萬的部分,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1)公司成立第一年度末期,100%分配給甲方;
(2)第二年度末期,75%分配給甲方,25%分配給乙方;
(3)第三年度末期及以后,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相關股權變動約定
轉股:公司成立起3年內,除非甲乙一致同意,否則任何一方不得轉股。自第4年起,其中一方可以進行股權轉讓,另一方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給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退股:退股時,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經另一方同意后,方可退股。退股以現金結算,若因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增資:增資具體辦法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若要新增第三方入股的,應征得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離婚:甲乙一致約定,公司股權屬于合伙人一方的個人財產,如離婚其配偶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繼承:若合伙人發生意外去世的,其繼承人僅能繼承公司財產權益,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八、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了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九、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后,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十、保密條款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
發起人失去發起人資格;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甲乙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后,應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的,按分配原則分配,若有虧損的,由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約定中設計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主;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出資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_______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出資協議 篇3
股東出資協議書
甲方(出資人):,身份證號:
乙方(出資人):,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稱:甲乙雙方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經營范圍: 以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為準 。
3、注冊資本: * 萬元。
4、公司住所:。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 股東占股比例
1、甲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2、乙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第三條 公司組織結構及財務管理
1、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擔任。
2、公司監事由股東共同委任。
3、公司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委任,對財務支出均有決策權。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有限公司設立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承擔,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見清單附錄)。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甲乙雙方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股東出資協議書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甲乙雙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甲乙雙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甲乙雙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7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
合作出資協議 篇4
出資人:公司
出資人:公司
第一條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后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2、簽訂本協議的股東是:
A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B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二條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注冊名稱:
中文:C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
3、注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注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范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第三條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1、A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占C公司注冊資本%。
2、B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占C公司注冊資本%。
A、B公司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C公司籌委會賬戶(賬戶由負責監管),其余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C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文件,并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秘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
C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后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準;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經批準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后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每股東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簽訂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十六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A公司(蓋章): B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