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經營美發店合作協議(通用4篇)
出資經營美發店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位于的美發店,法定人為,本店投資金額為元,乙方持有本店%股份,余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雙方基于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托為本店經營執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股份,負責出資人民幣元,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產生債務虧損或再擴大投資,按比例承擔。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方如終止合作,退出或轉讓股權,需征得股東會同意后,按本店當時市場價減25%折久費評估清算,盈余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雙方按
當時剩余財產按比例分配,如產生債務同樣按比例承擔。
六,甲乙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
參與制定和修改店鋪經營方針。
參加股東會議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店鋪財務會計報告。
依照店鋪股份協議的規定轉讓出資。
優先認購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或店鋪新增資本。
對店鋪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按照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分配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八、本協議實行過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討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各執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資經營美發店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受聘職位:
個人聯系電話:
個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本著平等、公開、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請乙方為甲方 店員工,為顧客進行美發服務,達到甲乙雙方雙贏的目的。具體合作事宜如下:
甲方
1、乙方需認真細讀此合同,待簽署后,本合同書自動產生法律效應
2、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正式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續約,則另行簽署此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作息時間必需按照甲方規定安排,如有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準請、休假)、不按規定休假者,甲方將按相應規章予以處罰。
4、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設定,乙方需按甲方設定之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顧客投訴、返工、工作不專心、服務態度差、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不服從主管或經理調度、和同事不團結者,甲方有權依據公司制定之獎罰制度對乙方實施相應處罰。
5、乙方合同期滿離開公司,(至少三個月內)不得在甲方經營店兩公里范圍內同性質之經營店工作.
6、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及能力,提供相應之技能提升。幫助乙方學習成長。
7、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約,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之住宿、餐飲以及水電等工作外開支。
乙方
本人已詳細閱讀了此合同書的內容,深入了解了在合同期內本人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獎罰制度與提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項,如有違反,甘愿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則經由雙方協定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資經營美發店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位于 的美發店,法定人為 ,本店投資金額為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余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雙方基于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托為本店經營執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股份,負責出資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產生債務虧損或再擴大投資,按比例承擔。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方如終止合作,退出或轉讓股權,需征得股東會同意后,按本店當時市場價(以近一年12個月的平均利潤乘于18個月回報率)減25%折久費評估清算,盈余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賃期滿不能續簽、政府遷拆、倒閉等),雙方按
當時剩余財產按比例分配,如產生債務同樣按比例承擔。
六,甲乙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
a,參與制定和修改店鋪經營方針。
b.參加股東會議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c,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店鋪財務會計報告。
d,依照店鋪股份協議的規定轉讓出資。
e,優先認購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或店鋪新增資本。
f,對店鋪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g,按照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分配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院。
八、本協議實行過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討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各執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資經營美發店合作協議 篇4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