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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發布時間:2023-03-23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通用27篇)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

  用工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則,依據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雙方開展派遣合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等要求,派遣已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至甲方處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三方關系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員工,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并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建立勞動人事關系、工資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歸屬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協議期滿前,任何一方如不續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無書面通知不再續約簽協議,視為雙方同意續延一個協議周期。

  第二章 派遣員工的管理

  第三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錄用條件、薪資待遇等,甲方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與派遣員工在依法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確定上述內容。

  第四條 甲方調整涉及派遣員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加班費、工資待遇等)的事項時,甲方應先與乙方協商,經派遣員工同意后方可調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有權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員工的規章制度,并向派遣員工履行告知義務。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將上述規張制度提交對方備案。

  第六條 派遣員工考勤、考核和工作時間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為一個考勤統計周期。

  2、派遣工實行 標準 工時制度,由甲方負責依法安排作息時間。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按照規章制度對派遣工實施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并將考核、考勤統計結果于每月 5 日前反饋給乙方。

  第七條 派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員工工資標準由甲方依法制訂。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員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員工當月低于用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甲方補足。

  2、 派遣員工醫療期工資待遇、甲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照國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并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傷亡所需支付的社會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法確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險等福利,由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投繳手續,并向甲方備案。

  5、 甲方應保障乙方派遣員工享有休息與休假的權利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負責派遣員工的現場管理,如派遣員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該派遣工追究賠償,乙方應積極協助。

  2、 甲方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

  3、 甲方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的規定將派遣工退回乙方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員工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病假工資和醫療補助等法定用工單位應支付的待遇。

  第九條 甲方義務

  1、 派遣工正式入職后,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用工單位的告知義務,并完成派遣員工的各類技能培訓、安全培訓等。告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標準、出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及依法制定各類規章制度等。

  2、 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等。

  3、 派遣員工發生事故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助乙方收集相關事故資料。

  4、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停工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支付。

  5、 乙方應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社保未能報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將辭職或自動離職的派遣工信息及時間向乙方反饋,以便乙方及時辦理相關停保或退保手續;因甲方遲延反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 甲方進行批量裁員時,應積極配合乙方妥善處理退員事宜,并按協商一致的標準向被裁員的派遣員工結清全部工資待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督促甲方對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及時維修、保養,以保障派遣員工的人身安全,保證勞務派遣正常進行。

  2、 乙方有權對甲方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意見,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交涉意見后,應及時書面回復,停止實施違法或不當行為,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員工個人職業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復印件。

  2、 依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工資待遇、辦理用工手續。

  3、 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完成對新員工錄用派遣員工的公共職業培訓承擔相關費用。培訓內容包括不限于: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和地點、派遣期限、職業危害、公共生產狀況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4、 妥善協調,處理甲乙雙方于派遣工之間的關系,但乙方管理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從事與雙方合作無關的事務。

  5、 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發放派遣工工資。不得隨意克扣甲方已全額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依法為派遣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因乙方未及時為派遣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7、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的,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及相關理賠事宜。

  第五章 費用結算支付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指勞務服務費包括:

  1、 派遣員工工資;

  2、 意外保險;

  3、 勞務服務管理費;

  4、 本協議有限期內經雙方確認的其它費用。

  5、 上述各項費用的具體標準見附件一《勞務派遣費用項目構成明細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員工工資:

  甲方于每月 10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員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關資料。乙方收到后,制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資表給甲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于每月7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工資轉賬至乙方賬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上月工資后 3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給派遣員工。

  2、 勞務服務管理費:

  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于每月 7 日前將上月勞務服務管理費隨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等一并支付。

  3、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十四條 如國家或區市政府部門就工資、保險福利及稅收等政策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調整后的政策所確定的基數、比例等相應調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費用標準。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在當期結算的費用中直接扣減。

  2、 乙方故意拖欠員工工資或加班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派遣員工向勞動或司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訴訟,所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 退員補償: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員時,首先由乙方進行合理安置,對乙方安置員工(含傷、病、孕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實際發生數由甲方承擔。

  3、甲方無故拖欠乙方費用(含乙方基于本協議合作原因依法墊付本應甲方承擔的工資/補償款項)的,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達3個月以上(包含3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賠償責任。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協議終止

  1、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取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對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終止的,以書面通知生效日視為解除日,但解除方應按上一月勞務費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2、 協議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自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0天內及時交還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權書等,清理乙方物品,撤離甲方場所。

  第十八條 附則

  1、 本協議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應以直接送達或快遞等書面形式或以本協議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文件為標準確定其效力。

  2、 雙方確定如下人員負責本協議相關履行事項的聯系溝通,如有更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聯系人: 職務: 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職務: 電話:

  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若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

  勞務派遣協議書

  甲方:                    乙方:XX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北京新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項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后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準后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并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范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范管理派遣員工,并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后,于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并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并書面說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參加伊等反動組織,盜竊企業財物。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審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后,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后,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系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后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臺,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鑒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標志、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于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審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 號: 稅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5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6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7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地點及工程內容

  1、派遣工程名稱:

  2、派遣地點:

  3、工程勞務金額:

  4、工程內容:

  三、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甲方要求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年滿18周歲,身心健全; 有相關的專業技能知識并持有崗位合格證書 。

  (二)乙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乙方不能隨意更換,若需更換人員需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換相應人員。

  四、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甲方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支付到乙方帳戶,由乙方支付勞務工資。甲方將勞務工資支付于乙方后,若乙方未支付相應的勞務人員折工資由此產

  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結算金額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乙方在結算時需附相應的結算清單。

  五、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甲方應予以配合;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甲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乙方負責確保勞務費用按時發放,如出現勞務費用未支付引起糾紛事宜,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四)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

  (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五)甲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七)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4、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乙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8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3.其他必要資料。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9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并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工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并辦理派遣員工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包

  括勞動合同關系、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系,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

  第三條 如甲方與乙方的派遣員工直接簽訂的協議中含有競業禁止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經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順延或延期

  第五條 派遣期限: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確定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后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簽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有權退回該派遣員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更換。

  (五) 派遣員工招聘、錄用

  1. 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甲方需求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及人員配置。

  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員工的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采取的改進措施回復甲方,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利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更換符合甲方條件的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員工同時與乙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員工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產安排調整,對派遣員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服務費用。

  (十)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初篩,組織面試。

  (三)乙方負責新招派遣人員的崗前基本素質培訓,包括基本行為規范,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經甲方確認,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員各執一份。

  (六)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甲方員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乙方與其派遣至甲方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破壞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紀律和車間管理等)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甲方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的,由派遣員工承擔,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乙方派遣人員中有在逃犯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責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補充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 三十 個工作日內及時輸送滿足甲方數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

  1)體檢合格; 2)年齡為16周歲以上;

  3)初中及以上學歷;

  (十)乙方派遣人員在甲方處提供勞務期間應服從甲方監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員人數在甲方同一工作區域超過50人的,乙方須派常駐甲方管理員對其勞務人員的業務及行為規范進行考核,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情況并承擔相應責任;派駐人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與其派遣人員應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其派遣人員在無工作期間,乙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八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書面通

  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詳細注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候選人員及其相關資料。

  第十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注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發布,不得進行虛構或夸大宣傳。招聘可由乙方協助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規定的費用。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二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

  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與甲方員工轉為派遣員工及其他

  1.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意愿,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應予配合。派遣員工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前提是派遣員工同意。

  2. 經甲方員工同意,甲乙雙方可協商將該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具體轉派遣的合作,雙方可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約定。

  3. 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費用分擔及其結算

  第十四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業的員工,工資雙方根據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甲方支付的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第十五條 派遣人員的最后一個月工資由乙方墊付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余月份乙方派遣人員部分工資(包括獎金、津貼、福利)由甲方代為直接發放給派遣人員,乙方負責代扣代繳個稅。自行離職的派遣

  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按照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并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第十七條 結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結算好員工工資后提供給乙方應付工資總額。乙方提供應付工資全額的合法有效發票給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發給員工的工資清單(稅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清單支付給員工,個稅由乙方自行申報,余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路費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應支付給其派遣員工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派遣女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發生的醫療費用不

  能由社保部門承擔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并支付給其派遣員工。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工單位負擔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

  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任何原因之終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響其終止、中止和到期之前雙方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

  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系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征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愿。

  2. 對于愿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轉入甲方。

  3. 不愿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導致甲方受損害或承擔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克扣派遣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或影響甲方生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對甲方的義務同樣適用于甲方的關聯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及最終控制的股東與甲方相同或最終股東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二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_______崗位,人數_______,工作的內容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_______崗位,人數_______,工作的內容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_______崗位,人數_______,工作的內容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_____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____________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_____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2

  勞務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本條是關于派遣關系中勞動合同解除情形的規定,這有利于解決實踐中勞務派遣中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本條第一款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權。即勞動者可以依勞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由于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有違法行為的,可以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本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見,用工單位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只能是因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紀違法,以及不勝任工作等情形。這樣勞務派遣單位就可以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3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5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6

  勞務派遣協議范文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7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8

  編號: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XX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共2頁,當前第1頁12(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民法典》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

  共2頁,當前第2頁12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_________________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0

  __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單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至今已經工作____年____月,現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請予批準。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1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某某、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某某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賬戶,并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賬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若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某某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后,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癥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民法典》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

  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為派遣管理(招聘)的勞務人員(以下稱派遣員工),以實發工資人數為準;本著合法、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服務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崗位明細、崗位要求、人員數量、工資福利標準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相關工作人員給甲方面試,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根據勞動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由乙方對派遣員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訓和生活服務。

  同時,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條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費,以及雇用派遣員工所需的工資福利保險費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相關規定,明確告知乙方關于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福利待遇、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2.甲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派遣員工有試用和使用選擇權、決定權和管理權,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知會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和要求對派遣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4.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出勤管理,并負責派遣員工的考勤統計和薪資計算。

  5.派遣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獎懲制度和有關勞動法規給予批評、處罰直至辭退。派遣員工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依法處理,若乙方未給予協助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到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或補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派遣員工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工作崗位。

  7.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要求派遣員工進行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安排調休。

  8.為了確保勞務派遣業務的正常進行,甲方應規范及完善各項勞務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適應的技能培訓。

  9.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應調動勞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采取合理的獎勵處罰機制以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制定獎勵和處罰標準,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和處罰。

  10.甲方有選擇的將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報乙方知曉(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資制度、考核制度、員工手冊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5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余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戶,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后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稅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恤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恤金一并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范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范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并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后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周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出國后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后7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規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后果者;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余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有損于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系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仲裁 如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大連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員工合作協議 篇27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_____________ )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________(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_______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______________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4.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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