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通信業務合作協議(精選3篇)
大數據通信業務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1、總則:
甲方根據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需要,與乙方共同建設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平臺。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各項協議如下。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進入大樓的專線引入孔位及大樓內的井道,方便乙方專線接入。
(2)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網絡建設、運行和業務開通情況,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戶特殊服務和各項優惠政策。
(3)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規定的范圍內,向乙方提出相關的技術支持和要求。
(4)甲方負責自備設備的運行維護,并有義務保證乙方設備在用戶端所要求的安全運行環境。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國家信息產業部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并對此業務的合法性負責。
(2)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通報網絡建設情況和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
(3)乙方對自己的網絡進行調整前,以書面形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引起甲方業務中斷時間超過半小時的調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乙方應確保專線的正常運行,并負責專線的日常維護和檢修。
4、通信業務服務內容:
無線上網數據業務應用。
5、通信業務開通的前期準備工作: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數據通信業務;
甲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為:
6、安全保障:
(1)乙方負責省廳(包括各廳管、廳屬單位)及各市(包括下屬各單位)(以下簡稱交通系統各單位)_________卡的發放及登記工作;
(2)乙方給交通系統各單位發放_________卡后,自發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備案。
(3)乙方要確保_________卡發放的安全,絕不允許_________卡發放到本省交通系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否則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所產生費用甲方不承擔,引起的法律與經濟后果也由乙方承擔。
7、通信業務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8、結算方式:
(1)雙方結算人:由乙方下屬分公司分別向交通系統各單位的結算單位進行結算。
(2)票據的出具:乙方下屬分公司負責向費用結算的機構出具有效票據。
(3)結算日期:以正式開通日為起始日。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完成對其所屬各地市結算單位的結算工作。
9、保密條款
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資費、商業信息,均屬于商業機密,只限于簽約雙方及下屬機構為實現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內容時內部使用。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復制、傳遞給他方。違反者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今后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爭議解決條款:
11、協議生效、有效期限及終止條款: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自行延續________年,以此類推。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時自行解除或終止。
12、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費用產生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盡快繳納費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終止為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的服務,否則乙方須賠償一定費用(即免去當次所屬單位應繳費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統各單位不按時向乙方繳納費用,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第十三條(滯納金條款)的規定收取滯納金。
13、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同時取消。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數據通信業務合作協議 篇2
投聯貸業務合作協議
甲方(投資機構):
地址:
負責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
地址:
負責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為落實科技型企業投聯貸業務,便于雙方及時、有效進行合作,經充分討論、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實行“協同聯動、風險隔離”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 選擇標準
一、滿足甲方投資標準及乙方對授信企業的基本準入標準。
二、企業研發和經營范圍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行業范圍,主要有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國家產業政策倡導的“三高六新”企業(高增長、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新經濟、新農村、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模式),或在細分領域領先的優質傳統行業企業。
三、主營業務清晰,有明確的盈利模式,具有良好成長性;第一還款來源充足,信用記錄良好。
四、企業擬進入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或境外資本市場。
五、經甲方及乙方共同同意的其他標準。
第三條 合作模式
根據投資資金注入先后不同,分為投前貸后、貸前投后兩種模式:
一、投前貸后模式
指乙方對科技型企業在信貸投放前,甲方已與其簽訂正式投資合同,已實際注資入股,完成工商登記變更。
二、貸前投后模式
指甲方已與科技型企業達成投資意向,但資金尚未注入。乙方先行投放信貸,外部股權資金注入須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完成。
以上模式具體擔保措施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要求其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股東及配偶提供個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四條 信息交流機制
一、甲方與目標企業通過投資立項審查后,應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實專人對該項目進行調查。
二、若甲方對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審批,應將擬增資入股金額和時間等具體事項發送給乙方;若甲方與企業已簽訂正式股權投資合同,并已實際完成注資入股,應將盡職調查報告及股權資金支付、工商登記變更信息發送給乙方,乙方落實專人對上述項目進行調查。
三、乙方利用轄內機構渠道和客戶資源眾多的優勢,向甲方推薦具有成長性、有股權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企業,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落實專人對接該項目。
四、雙方定期約定時間,召開業務交流會,圍繞投聯貸業務合作、相關企業行業發展趨勢、企業資金實際用途及產品市場前景、股權注資完成情況、商討后續風險防范措施、新一輪資金入股情況等,爭取共同防范風險,實現共贏。
第五條 甲方指定 部門,乙方指定 部門作為投聯貸業務合作具體聯系部門,負責雙方合作事項對接。
第六條 本協議適用于甲方及子公司、乙方及轄內分支機構。
第七條 本協議暫定有效期限為兩年,雙方如有異議,可在共同商榷的基礎上對協議進行修改,如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順延兩年。
第八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不構成甲乙雙方具體合作業務項下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雙方業務合作上具體權利義務,通過另行簽訂的專項業務合同予以約定。本協議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已經生效的專項業務合作協議。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有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有權簽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大數據通信業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鑒于甲方擬開通移動400業務,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移動400業務租用及相關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語音專線業務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乙方為甲方提供移動400業務主被叫分攤付費業務的服務,并根據工業信息化部、市通信管理局批準的資費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移動400服務應向乙方付費,結算幣種為人民幣。具體資費見業務受理單。
1.2 甲方租用乙方移動400業務,甲方行業性質及業務具體使用場景:
行業
□計算機/互聯網/通信/電子
□金融/銀行/保險
□建筑/房地產/物業管理
□商業服務
□貿易/消費(食品/服裝/家具等)/家用電器
□廣告/媒體/文化
□制造/加工/汽車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郵政
□服務業
□能源/原材料
□醫藥/醫療
□國家事業單位/衛生/教育/培訓/科研/非贏利機構
□農/林/牧/漁
□其他(請寫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場景
□售后服務
□呼叫中心等
□售后服務
□客戶咨詢等
□其他(請寫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保證通過網絡傳送的信息安全、保密。甲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利用固定電話網傳播非法內容或泄露國家機密,不得操作國家及工業信息化部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允許的業務(如話務批發、落地)等,否則,甲方將承擔其行為所引發的一切責任,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2 甲方在使用400業務的短信業務時,必須遵循以下條款:
2.3 甲方保證僅向其內部員工或注冊用戶發送短消息,并且上述用戶自愿接收甲方發送的短消息。甲方不得向未同意接收其信息的用戶發送信息,也不得向用戶發送與其業務無關的信息,甲方負責提供其內部員工及注冊用戶名單并保證名單的準確性。甲方須遵守乙方關于實名制及發送名單管理的相關規定。由于甲方發送信息范圍不當或內容錯誤等造成的一切用戶投訴,以及因此產生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用戶協商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
2.4 甲方應保證業務申請登記資料均真實、準確和有效,并有義務配合乙方核實登記資料。如甲方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稱、賬戶、通訊地址、聯系人等相關信息)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10日內將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關資料。如乙方發現甲方登記資料不真實、不正確,導致乙方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系或甲方未及時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業務,相應的責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2.5 甲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保證對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法令的敏感內容進行攔截、過濾,發布的內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不得發布和傳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機作為媒體散發傳播違法、不健康、反動等信息,不得發布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2)“九不準”:即信息產業部《關于依法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20__】231號)定義的九不準信息標準:①政治性新聞信息;②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③泄漏國家機密的信息;④與國家現行政策、法律和法規相抵觸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穢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開辦賭博的信息;⑧內容虛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損社會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3)“五大類”:即公安部(公通字【20__】77號)文件規定嚴格禁止的五大類信息:①假冒銀行或銀聯名義進行詐騙或者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銷售×槍×支、彈×藥、爆×炸×物、走×私×車、毒×品、迷×魂×藥、淫×穢×物品、假×鈔×假×發×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的信息;④發布假中獎、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誘、介紹他人賣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發送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內容的信息。
(4)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
2.6 甲方承諾不以轉售、轉租、借用、代發等方式將移動400業務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并且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進行任何帶有盈利性質的經營行為。
2.7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集團短信登錄帳戶密碼,并定期更換,以防止甲方帳戶密碼泄漏、被盜。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如發現甲方違法使用、違規外呼、超約定用途使用、轉租轉售、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用戶投訴較多等情況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所有語音專線接入服務,且不負任何違約責任,一切責任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2 甲方須以實名方式發送短信,在發送給用戶的每條短、彩消息中,須提供并使用符合乙方規定格式的企業簽名,企業簽名須與甲方工商注冊名稱或注冊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虛假簽名。在發送信息時由乙方網關系統在甲方短信內容中自動添加甲方的企業簽名,格式統一為[企業簽名],簽名內容需占用信息正文內容字節數。
3.3 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固定電話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并在乙方公司網站上進行公布。
3.4 甲方有權就使用移動400業務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技術問題向乙方咨詢,乙方應給予解答。
3.5 乙方對甲方的移動400業務計費周期為月,甲方第一個月的月租費收取根據移動400業務開通的時間,在當月帳期內收取。
第四條:繳費方式
4.1 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集團統一付費、□銀行托收)。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若為銀行托收方式,甲方授權其開戶銀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話費帳單將話費直接從甲方帳戶內扣除。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銀行托收戶須保證在托收日其帳戶有多于其應繳話費的資金供乙方劃帳。甲方欠費的,每逾期1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欠費時間達1個月,乙方有權暫停對甲方提供服務,如欠費時間達三個月,則視為甲方自動終止本協議,并且乙方有權追回甲方已發生而未付的所有費用。
第五條:發票信息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后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稅率為: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1%)
5.1.2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系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并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5.2.1 提供下列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稅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戶許可證
E、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2.2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1)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通用機打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4)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已向甲方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系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系方式:
(備注:以上賬戶信息僅用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使用,不作為收款賬戶)
5.4 甲方應在繳費期內及時通知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保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時間充裕。為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安全,請甲方指增值稅專用發票聯系人負責發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聯系人員穩定。協議執行期間甲方需更換聯系人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5.5 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處理,如發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有誤、認證不符或認證不通過等情況,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當月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日內與乙方聯系反饋。雙方應按乙方稅務機關發票征管規定,相互配合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更換事宜。因甲方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認證帶來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6 甲方使用移動400業務期間,為防范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并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并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說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繳費周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并盡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和出售移動400業務使用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6.2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移動400業務,乙方應在技術上協助甲方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甲方應對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3 甲方的客戶資料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不詳或不準確造成甲方無法收到乙方發出的話費帳單或其它業務通知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4 甲方欲終止本協議時,需繳納其在帳期內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確認甲方已付清所有應付乙方的話費時,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協議期限
7.1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方可生效。
7.2 如合作期限的執行及續約與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規定相抵觸,則應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7.3 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可協商繼續合作的條款并另行簽訂協議。合同到期后,若雙方無異議,預付費客戶自動按月順延合同有效期,后付費客戶自動按繳費周期順延合同有效期。為確保用戶的利益不受雙方合作期限的影響,雙方應本著友好、平等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問題。
7.4 若出現下述違約事件并持續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提前【 】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終止本協議:
7.4.1 任何一方出現破產或根據破產法或任何其他資不抵債的法律,提起自愿或非自愿的破產程序,或與債權人達成任何安排或進行公司重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7.4.2 任何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7.4.3 在收到守約方違約通知后,違約方未能在【 】內進行補救(并且違約方有能力進行補救)。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8.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約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及政府行為。
8.2 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30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的修改或終止。如在一方發出協商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8.4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僅對因其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且該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害為準,同時,乙方對下述事項不承擔責任:
(1) 第三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要求;
(2) 甲方的記錄或數據的丟失或損壞;
(3) 甲方的經營損失等一切間接損失。
8.5 如因乙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絡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使用本協議項下服務的,不視為乙方違約,但乙方應盡合理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對此雙方無異議。
第九條:保密條款
9.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協議擁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據本協議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從提供方處獲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商業秘密、文件、程序、計劃、技術、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專有技術、業務或業務運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協議的條款和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信息,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數據、資料、意見、建議等。
9.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員為本協議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對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關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為本協議目的向其關聯方(包括乙方的關聯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條約束。
9.3 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戶的信息、資料以及交易記錄,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雙方均有權拒絕除用戶本人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查詢;同時,雙方應盡合理努力將電子支付交易數據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內部網絡上傳輸時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9.4 接受方的律師、會計師、承包商和顧問為提供專業協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時,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應要求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按照有關職業道德標準履行保密義務。接受方應向提供方承擔因己方聘請的上述專業顧問違反保密約定而給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9.5 如相關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該政府部門或機構要求的范圍內做出披露而無需承擔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責任。但前提是,該接受方應立即將需披露的信息書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且該等通知應盡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該等被披露的信息獲得有關政府機關或機構的保密待遇。
9.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違反本協議所致,已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據本協議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擁有的信息;
(3)接受方從有權披露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4)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9.7 雙方應嚴格遵守保密條款之約定,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保密信息合法公開之時止。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的終止、中止、失效、無效均不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有效性及對甲乙雙方的約束力。
9.8 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義務給提供方造成損失的,接受方應當賠償由此給提供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變更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都應由協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
10.3 如果協議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 將該爭議提交至乙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乙方當地進行仲裁。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保全費和律師費。
(2)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4 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10.5 雙方明確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規定的方式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的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10.6本協議爭議解決條款獨立存在,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1.1 其他事宜
甲方使用語音專線業務期間,為防范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并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并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說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繳費周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并盡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11.2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的終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協議的終止期限。
11.3 通知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1.3.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日視為送達;
11.3.2以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憑)后第10日視為已送達;
11.3.3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
11.4 如遇甲乙雙方有一方需變更企業名稱或變更法人,更名后的新企業或新法人應繼續承認本協議的有效性以及雙方履行本協議的合法地位。
11.5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
甲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團編碼:_______ 受理表編號:
移動400業務受理單
業務類別□申請業務 □取消業務 □功能變更 □變更結算方式
□停機保號 □復機 □其它
客戶信息
客戶名稱 所屬行業
客戶地址 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務 聯系電話 E-Mail/傳真
業務信息
申請號碼 號碼用途
業務功能
(需要請劃√,帶下劃線為收費項目)□遇忙/無應答轉移(僅限目的號碼為中國移動號碼)
□按時間選擇目的地號碼 □根據主叫位置選擇目的地號碼
□密碼接入 □呼叫該4001號碼次數限制
□呼叫分配 □呼叫阻截
□短信功能
備注:您可通過“移動400 自服務網站”自行設置上述業務功能參數
終端類型□單機 □模擬中繼線 □數字中繼線
□小交換機 □手機 □小靈通
目的地號碼及開通要求號碼1: 號碼2;
號碼3; 其他
賬務信息
繳費方式□現金支票
□統一付費
□銀行托收 賬號名稱: 單位
財務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計收費項目開戶費
語音套餐 套餐短信套餐 套餐
功能使用費種類 每月費用
附注
業務使用
期限規定1本業務受理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業務受理單的履行期限為一年,自業務開通之日起計算。履行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沒有異議,則履行期限自動延長,直至一方提出異議。
受理信息
(業務受理部門填寫)客戶所選號碼
號碼預占流水號
客戶經理/受理員
受理廳
同意以上內容,現予以確認受理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字
單位公章
日期 日期
信息安全責任承諾保證書
我單位對于所申請的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的移動400業務接入服務,為確保向客戶提供健康的信息服務,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和法律責任,向中國移動鄭重承諾如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中國移動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二、不利用在中國移動接入的業務網站/平臺,違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2、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3、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4、宣揚邪教、迷信、宗教極端思想的;
5、散布謠言、涉暴恐音視頻,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傳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擊黨和政府,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9、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10、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用戶投訴較多等情況的。
三、我單位承諾不違規經營、不變更合同約定用途;不隱藏、變更或轉租、轉售號碼;不開展無特定主被叫的話務批發業務。
四、我單位保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為相關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五、我單位如出現任何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將依據與中國移動的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單位的情況下關停業務,直至單方面終止業務合作協議,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嚴肅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開曝光,追究我單位負責人法律責任等。
六、此承諾書經我單位簽署蓋章后生效,并由中國移動負責保管。
特此承諾。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單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