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優質產品合作合同(通用3篇)
金融市場優質產品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成為戰略合作伙伴。
第一條雙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
致力于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資產配置規劃和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整合融資解決方案。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并為數十億受托資金,設計與提供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方設計并完成實施融資解決方案;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戶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二)乙方
面向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進行嚴格的產品品質控管及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人士的全套財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為客戶提供包括財務診斷、理財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追蹤、財商教育等在內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財服務。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平等原則。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二)長期、穩定合作原則。雙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著眼于長期利益,雙方致力于長期、穩定的合作。
(三)共同發展原則。本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四)雙方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共同為客戶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推動雙方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五)誠實守信、市場化原則。雙方恪守本協議中所作之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項應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合作內容、方式
(一)產品設計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共同設計與開發金融產品。
(二)財務咨詢服務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況下,對乙方的產品進行分銷;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況下,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三)其他業務合作
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戶服務與調研、產品營銷、人才培訓等各個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合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一方及時向另一方提供產品設計、產品動態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
(二)雙方各自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傳達、布置、匯總、反饋和跟蹤有關事宜。
第五條附則
(一)雙方約定: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專有的具有價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前提下,須各自遵守保密義務,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詢顧問、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二)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所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后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
年月日
金融市場優質產品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合作雙方技術合作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產品技術指導和培訓
2、甲方負責產品使用說明、制作和解釋
3、甲方可以協助乙方的訂購咨詢解答
4、甲方有權派會計人員進行本產品財務帳目統計報表的審計
5、甲方將乙方網站連接到甲方網站上,進行互動宣傳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會計人員的待遇(按當地會計標準)
2、乙方有權在全國開展本產品的生產銷售工作
3、乙方可以按照甲方建議價進行自主制定產品價格
4、乙方有宣傳推廣本專利產品的義務,有對專利技術侵權行為進行舉報和追究的責任
三、利益分配
1、甲方占技術合作股不低于30%
2、甲方占銷售額15%分成
四、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累計月結算
五、協議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無法繼續經營
2、雙方有一方違約而致使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乙方不能按時兌現雙方協議的利潤分配
4、協議一旦解除,乙方不可繼續生產銷售本專利產品,否則視為侵權。
六、協議有效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協議自動解除,如合作無其它異議可續簽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產生附加協議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市場優質產品合作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乙方)
為了加強化纖繩纜產品開發及業務的發展,提升市場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共同磋商,在互惠互利相互平等合作的情況下,達成纜繩產品開發、銷售合作協議如下:
一、聘用乙方 經理 職務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營銷制度進行業務銷售工作。
三、乙方必須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銷售及簽訂銷售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非甲方產品。
四、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及養老、醫療、住房等待遇, 不報銷差旅費,自負盈虧。
五、業務運作及業務分成:
⑴乙方在銷售時需簽訂合同時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經甲方確認沒有風險的情況下,以甲方名義簽訂合同,按合同簽訂的內容及條款履行。
⑵甲方與乙方結算方式,普通纜繩按照原材料每噸加3500元加工費,超值部分扣除按國家規定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剩余歸乙方。
⑶高分子聚乙烯繩纜業務費結算方法,甲方按照原材料價:加15000元/噸,加膠水款,向乙方收取,超額部分甲方提取45%(包括各種稅收)后歸乙方。
⑷沒有簽訂銷售合同的單位、或者甲方認為有風險的單位,必須款到
五、軍工及開發的新產品
⑴甲乙雙方開發的新產品銷售所有權必須歸甲、乙方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轉移給他人生產或銷售。
⑵開發的利益共享,風險共同承擔,所有費用共同負擔。
⑶甲方收取繩纜加工費15000元/噸,扣除各項成本增值部分,按國家稅務相關規定交繳稅費,剩余部分各得50%
六、本產品開發銷售合作協議期限8年,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違約責任及甲、乙雙方應盡的責任
⑴乙方在取得甲方認可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條款交貨時間進行生產交貨。
⑵甲乙雙方必須保守雙方合作期限內的商業秘密。
⑶違反上述協議條款的均按違約處理。
⑷甲乙雙方如違約發生利益紛爭,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向寶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