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寄遞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快件寄遞合作協議書 篇1
協議書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你),年齡、家庭住址、聯系方式。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申通快遞,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接受了甲方將_______________(物品名稱和品牌、型號、價格等詳細情況)快遞到_______________地的業務,因乙方原因導致_____________物丟失,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申通快遞賠償甲方_____________損失_______________元,在簽定協議后_____日內履行完畢,此外雙方兩無交涉、不再有任何糾紛。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公司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快件寄遞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_________________社區負責人: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________陽光百家社區網球精英賽是甲方倡導健康生活,回饋業主組織的社區體育競賽活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在活動期間在乙方社區推廣此次活動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具體報名、分站賽、半決賽、決賽的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二、活動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賽事活動的合法性、健康性、安全性。
2、甲方負責本次活動的比賽備案。
3、甲方負責制定賽事規則和競賽方式。
4、甲方負責提供本次活動的賽事報名表格。
5、甲方負責提供小區內宣傳本次活動所需的印刷品及制作物。
6、甲方負責提供本次活動中賽事的獎品和禮品。
7、甲方負責本次活動的媒體宣傳報道。
8、甲方對本次活動享有最終的解釋權。
9、在本次活動期間,甲方對活動地點所在的小區網球場廣告位置享有使用權,并有權對有關廣告位置進行安排、布置,乙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支付給乙方合作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為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本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2、本次活動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活動比賽的報名工作,在小區內設立本次活動賽事的報名點,并安排專人負責比賽報名表的收集工作。
3、本次活動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賽事的組織(包括賽事通知等)及安全保衛工作。
4、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本次活動期間協助甲方在小區進行本次活動宣傳工作,提供甲方在本小區網球場及其周圍設立活動廣告宣傳位。
5、乙方需協助甲方在本小區內各棟樓或小區告示欄、大堂等位置張貼活動海報,張貼次數為______次(每月1次,10天為一周期)。
6、乙方需協助甲方完成本小區內的活動賽事報名表投遞入戶工作。
7、乙方負責在本小區內安排本次活動的比賽場地(物業社區內的網球場地),活動期間的網球場使用次數為________次(周末全天)。
8、活動期間,在甲方使用本小區網球場地時乙方需提供社區內的戶外空余場地作為嘉年華活動場地,并配合甲方完成設置活動引導標志及現場布置等。
五、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政策變化等)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協議終止。
2、如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無法協商統一致的情況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5、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方:電話: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電話: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件寄遞合作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創辦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律師事務所名稱: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市路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市路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市路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律師事務所開辦資金萬元,合伙人出資方式及比例:
萬元%;
萬元%;
萬元%;
第四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所主任或者管理機構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伙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本所設立合伙人會議制度。
第六條本所設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會議選舉產生。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七條本所設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條合伙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決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選;
(三)決定本所分所、內部機構的設立和負責人;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五)決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決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財產處置;
(七)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八)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九)決定合伙人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____日內。經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第十條合伙人會議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應當在已定合伙人會議日期____日前向全體合伙人送達書面會議通知,并注明會議內容。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的記錄上簽字,指定合伙人負責保管,以備其他合伙人查閱。
第十一條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
第八條
(五)、
(七)、
(八)項由與會全體合伙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
第八條所列
(一)、
(二)、
(三)、
(四)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
第八條所列
(六)、
(九)項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主任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
第十三條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債務承擔方式、虧損承擔
第十四條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五條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本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七條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八條合伙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四章合伙人變更
第十九條入伙。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伙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________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________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書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